開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開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及所轄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開陽縣委、開陽縣人民政府關於開陽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開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開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開陽縣科學技術局、開陽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牌子。

開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科技局、縣大數據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創新、大數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創新、大數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承擔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職責,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工業領域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及互聯互通;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套用,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
(三)擬訂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實施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工業企業煤、電、油、氣、運調度和綜合協調保障工作。
(五)負責提出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上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工業產業基金管理有關工作。
(六)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製造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大技術項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承擔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工作。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職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參與軍民兩用技術成果推廣、相互轉化和產業化以及配合做好工業領域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工業領域行業協會工作;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倉儲安全的監管。
(八)擬訂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統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
(九)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畫、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節能監察標準;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十)貫徹落實大數據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大數據、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統籌數據資源建設、管理。統籌政務數據採集匯聚、登記管理、共享開放,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統籌推進大數據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統籌協調全縣政務信息化、電子政務建設,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數據共享開放,促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融合套用,統籌推進“智慧開陽”建設。
(十三)負責研究擬訂全縣大數據、信息化建設、信息基礎設施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開展大數據發展套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廣套用、最佳化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的政策建議。
(十四)負責統籌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大數據融合套用。指導協調推進大數據與“四個融合發展”(與實體經濟、社會治理、民生服務、鄉村振興融合發展);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工作。
(十五)負責數據中心規劃建設與集約利用。統籌協調電子政務基礎設施規劃建設。
(十六)負責全縣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發展。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統計工作。推動大數據、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統籌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大數據創新平台建設,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
(十七)負責提出大數據、信息化領域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和省、市支持建設資金的安排建議;提出大數據、信息化投資項目審批、備案和核准的建議;擬訂縣級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報縣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統籌縣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套用。
(十八)承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參與重大交流合作活動,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指導大數據、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
(十九)負責大數據、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信息化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全市大數據、信息化人才教育有關工作。
(二十)貫徹落實省、市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政策措施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十一)統籌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二十二)貫徹落實省、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二十三)貫徹落實省、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貫徹落實省、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二十四)負責全縣科學數據匯聚、管理、套用和共享開放。
(二十五)編制縣級科技計畫項目和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實施國家、省、市科技計畫項目和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重大科技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二十六)貫徹落實省、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科技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
(二十七)貫徹落實省、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推進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二十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二十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開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開展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三十)貫徹落實省、市級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地方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三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貫徹落實省、市級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水平科學家、團隊吸引聚集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貫徹落實省、市級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按規定承擔外國人來華工作有關事項。
(三十二)貫徹執行省、市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貫徹執行省、市級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三十三)承擔科學技術獎勵相關工作。
(三十四)負責承擔全縣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擬訂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政策措施;按規定配合指導煤礦初步設計和煤礦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驗收,以及煤礦安全生產許可頒證管理工作;負責煤炭行業技術改造和淘汰煤炭落後產能工作;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及上報煤炭投資項目;按規定承擔煤炭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督促煤礦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承擔煤炭行業管理的其它有關工作。承擔全縣煤礦安全日常監督管理的指導、協調工作,督促煤礦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協調鄉(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監督煤礦企業開展事故隱患排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組織開展全縣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和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小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承擔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工作;按規定組織煤礦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培訓管理工作;參與指導煤炭行業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
(三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十七)職責調整。
1.將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科技局、縣大數據局)。
2.將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科技局、縣大數據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知識產權局),不再加掛縣知識產權局牌子;將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科技局、縣大數據局)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儲備局)。
3.最佳化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職責,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科技局、縣大數據局)。
4.將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加掛牌子的縣大數據發展局更名為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局,不再加掛縣中小企業發展局牌子。
5.將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科技局、縣大數據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回機關。
(三十八)職能轉變。深入實施“工業強市”戰略,大力實施高水平對外開放,緊緊圍繞“一品一業、百業富貴”的發展願景,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積極培育新興產業,發展壯大特色優勢產業,著力提升工業發展質量,努力構建具有開陽特色的現代工業體系。
一是立足資源優勢,在增加投資擴大總量中調整產業結構,促進轉型升級。
二是堅持高端化、綠色化、集約化,紮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發展中高端製造業,大力發展實體經濟,做大做強千億級產業。
三是狠抓政策落實、解決企業困難、做強做優企業,為民營經濟營造更好發展環境。
四是深入實施製造強市戰略,按照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的方向,推進大數據與製造業深度融合,加快發展智慧型製造。
五是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加大科技投入,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實行科研項目決策、執行、監督“三分離”,政府部門編制科技計畫項目指南,逐步委託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六是促進簡政放權。按照“推進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的要求,統籌推進縣級政務部門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套用好“雲上貴州”貴陽分平台,推動縣級部門信息系統整合和數據共享開放,促進政務業務流程最佳化和簡政放權。
七是提升監管效能。圍繞國家大數據(貴州)綜合試驗區核心區建設,在產業發展、套用創新、縣級政務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對規劃編制、建設管理、資金使用、績效評估等工作進行全程監管,並強化結果運用。
八是提升服務水平。依託市級政務信息系統平台建設,深化政府數據“聚通用”,提高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服務能力,推動大數據提升政府管理能力、政府決策能力、民生服務水平。
(三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制定綜合性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綜合性能源發展和改革涉及的有關重大問題;統籌綜合性能源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煤電油氣運等要素運行的統籌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統籌協調經濟運行與能源市場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電力生產環節的綜合性協調工作,參與擬訂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風能、光能、核能、抽水蓄能等能源的行業管理。負責銜接省、市能源部門的綜合性業務,協調分轉由縣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承擔的專業性能源管理業務工作。負責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能源重大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科技局、縣大數據局)負責煤炭專業性能源的行業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定煤炭領域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銜接上級部門有關煤炭管理業務。負責全縣工業領域電力設施建設協調工作;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力工業發展規劃,落實國家電力相關政策措施;編制工業年度用電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協調電力監測預測和運行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大用戶直供電提供協調服務;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電熱價格制定和電力運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工作。
2.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知識產權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科技局、縣大數據局)主管全縣鹽業工作,負責管理全縣食鹽專營及有關執法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知識產權局)負責全縣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食鹽質量市場監督執法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工業和信息化等相關政策、法規;負責機關人事、勞資、幹部培訓、離退休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督查、信訪、會務、綜治、保密、計畫生育、整髒治亂、目標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和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日常辦公經費、臨時專項經費、離退休及在職人員工資經費的撥款工作,負責專項經費的及時到位及管理;組織和指導全縣經濟幹部和企業管理者的教育培訓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業經濟運行協調與規劃科(電力設施建設協調科)
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承擔全縣煤、電、油、運等生產要素協調工作;承擔煤炭運輸協調,保障重點行業、企業用煤需求緊急調運工作;協調電力調度工作;協調鐵路運輸工作;承擔成品油的運行調度;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參與重要物資的應急調度;組織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並編制實施計畫;參與產業損害調查的有關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並承擔相關工作。
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力工業發展規劃;編制工業年度用電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電力監測預測和運行調度工作;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電力運行的有關問題;參與電熱價格制定和電力運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中小企業發展科(非公有制經濟科)
研究和制訂全縣中小企業發展戰略規劃並提出政策建議,促進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新興產業發展;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承擔擬上市企業的培育、指導和協調服務工作;指導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作;推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工作;負責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建議,督促和檢查非公有制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協調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相關問題;指導非公有制企業的發展和依法經營;負責縣非公有制經濟投訴相關工作;協調推進旅遊商品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負責非公有制企業培訓的相關工作;管理全縣信用擔保、小額貸款行業,推進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國家、省、市、縣小企業創業基地的項目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召開全縣季度非公有制經濟例會;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電子信息發展與保障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申請、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和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技術攻關項目;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指導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承擔全面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相關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負責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備案和核准工作;指導協調政府和社會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本縣積體電路卡,非銀行卡的套用和管理;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及終端設備的安全使用;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保障黨政專用通信網路建設和信息安全工作;承擔由縣財政投資的信息化建設項目的驗收工作。
指導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網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中的相關問題;承擔網路和信息通信應急協調工作;組織推進民間資本投入的信息化建設項目和社會公共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共享。協調處理全縣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負責全縣無線電檢測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科學技術科(智慧財產權科)
負責擬訂全縣科技發展計畫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縣科研項目、科技攻關、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科技成果推廣、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項目;負責縣級以上各類科技項目的申報和管理;組織實施涉及人口、資源與環境、醫療衛生、住房與城鄉建設以及其他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計畫;負責全縣科技項目的申報、論證、立項和跟蹤管理,開展科學技術獎的受理、考察、評審和獎勵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科學技術知識的普及、智慧財產權和開發性金融等的宣傳工作。
宣傳、貫徹、執行《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專利法》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專利工作發展計畫和政策措施,指導專利信息的傳播、套用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專利技術和產品的開發和保護,加快推進具有專利的產業發展;負責專利資金的使用;協調各部門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制訂專利工作制度,負責專利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智慧財產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節約能源科
組織制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計畫;組織實施相關行業、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目標評價考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項目、示範性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指導相關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煤炭管理科
承擔煤炭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經營資格證的初審、報批和管理工作;參與協調重大煤炭基建技改項目的論證和審查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對煤炭項目進行審核並上報有關部門核准;依照煤炭行業法律、法規履行行政執法職能,搞好煤炭基建、生產、經營秩序的整頓工作;依法組織煤炭行業有關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轄區內煤礦事故的救護及調查處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醫藥產業發展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藥產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的法律、法規;指導醫藥企業嚴格執行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支持和推進醫藥產業加快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組織編制和實施現代醫藥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醫藥企業的資源整合,編制醫藥企業技術改造年度資金安排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醫藥企業的統計和信息報送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陳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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