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發新股條件
(一)最近三個會計年度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且最近一年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扣除
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與扣除前的淨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二)
增發新股募集資金量不得超過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淨資產值。
資產重組比例超過70%的上市公司,重組後首次申請增發新股可不受此款限制。
(三)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中的
資產負債率不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四)前次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的完工進度不低於70%。
(五)
增發新股的股份數量超過公司股份總數20%的,其增發提案還須獲得出席
股東大會的
流通股(
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股份總數以董事會增發提案的決議公告日的股份總數為計算依據。
(六)最近一年內
公司治理結構不存在重大缺陷(如資金、資產被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
關聯人占用,原料採購或產品銷售的
關聯交易額占同類交易額的50%以上等)、信息披露未違反有關規定。
(七)披露的最近一期會計報表不存在會計政策不穩健(如
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比例過低等)、或有負債數額過大、潛在不良資產比例過高等情況。
(八)最近兩年內公司不存在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況。
(九)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計算方法
假設:某公司報告期初淨資產為NA初;報告期末淨資產為NA末;當期淨利潤為E;當期發行新股或配股(假設只發生一次)而新增淨資產為RI,自繳款結束日下一月份至報告期末的月份數為M。則: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ROEWA)=當期淨利潤÷[(期初淨資產+期末淨資產)÷2+當期發行新股或配股新增淨資產×(自繳款結束日下一月份至報告期末的月份數-6)÷12]
即
E
ROEWA=-----------------------
(NA初+NA末)/2+RI×(M-6)/12
3個會計年度的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和1個會計年度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一樣,都是取(期初淨資產+期末淨資產)÷2來計算加權平均數。即取一頭一尾。
計算方法比較
對從兩種計算方法得出的淨資產收益率指標的性質、含義及計算選擇,筆者談點看法:
指標的性質比較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報告期淨利潤÷平均淨資產―――――(2)
在全麵攤薄淨資產收益率計算公式(1)中,分子是
時期數列,分母是
時點數列。很顯然分子分母是兩個性質不同但有一定聯繫的總量指標,比較得出的淨資產收益率指標應該是個強度指標,用來反映現象的強度,說明期末單位淨資產對經營淨利潤的分享。
在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計算公式(2)中,分子淨利潤是由分母淨資產提供,淨資產的增加或減少將引起淨利潤的增加或減少。根據平均指標的特徵可以判斷通過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計算公式(2)中計算出的結果是個平均指標,說明單位淨資產創造淨利潤的一般水平。
指標的含義比較
由於兩種計算方法得出的淨資產收益率指標的性質不同,其含義也有所不同。
在全麵攤薄淨資產收益率計算公式(1)中計算出的指標含義是強調年末狀況,是一個
靜態指標,說明期末單位淨資產對經營淨利潤的分享,能夠很好的說明未來
股票價值的狀況,所以當公司發行股票或進行
股票交易時對股票的價格確定至關重要。另外全面
攤薄計算出的
淨資產收益率是影響公司
價值指標的一個重要因素,常常用來分析
每股收益指標。
在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計算公式(2)中計算出的指標含義是強調經營期間淨資產賺取利潤的結果,是一個動態的指標,說明經營者在經營期間利用單位淨資產為公司新創造利潤的多少。它是一個說明公司利用單位淨資產創造利潤能力的大小的一個平均指標,該指標有助於公司相關利益人對公司未來的盈利能力作出正確判斷。
淨資產收益率指標的計算選擇
由於
淨資產收益率指標是一個綜合性佷強的指標。從經營者使用會計信息的角度看,應使用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計算公式(2)中計算出的淨資產收益率指標,該指標反應了過去一年的綜合管理水平,對於經營者總結過去,制定經營決策意義重大。因此,企業在利用
杜邦財務分析體系分析企業財務情況時應該採用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另外在對經營者業績評價是也可以採用。
從企業外部的相關利益人股東看,應使用全面
攤薄淨資產收益率計算公式(1)中計算出的淨資產收益率指標,只是基於
股份制企業的特殊性:在增加股份時新股東要超面值繳入資本並獲得
同股同權的地位,期末的股東對本年利潤擁有同等權利。正因為如此,在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中規定了採用全麵攤薄法計算
淨資產收益率。全麵攤薄法計算出的淨資產收益率更適用於股東對於公司
股票交易價格的判斷,所以對於向股東披露的會計信息,應採用該方法計算出的指標。
總之,對企業內更多的側重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出的淨資產收益率;對對企業外更多的側重採用全面
攤薄法計算出的淨資產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