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平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平南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平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能
(一)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安委辦)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全縣安全生產方面重要措施和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全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根據縣人民政府的指示起草全縣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全縣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程,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有關行業制定的安全生產標準。
(三)依法行使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發布縣安全生產信息,依法管理全縣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監督有關主管部門和企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貴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本縣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求援工作。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協調、督促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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