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平利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辦字〔2010〕65號)、《安康市編委辦關於平利縣政府有關部門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批覆》(安編辦發〔2011〕129號)和《中共平利縣委辦公室 平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平利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平辦發〔2010〕75號),設立平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加掛平利縣信訪局牌子)(以下簡稱縣政府辦公室),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區:平利縣
  • 隸屬:政府機關
  • 職責:外事僑務工作職責
職能,內設機構,

職能

一、平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責調整
(一)將縣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二)劃入原縣信訪局職責。
(三)增加外事僑務工作職責。
(四)加強職責。
1、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檔案審核和對外聯絡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2、強化對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性、全局性、綜合性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3、強化經濟社會發展中緊迫性、重要性問題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職責。
4、強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二、平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文書處理工作。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後,報縣政府審批。
(五)圍繞縣政府總體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調查研究。
(六)向市政府、縣政府報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動態。
(七)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市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八)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查落實縣政府及有關領導同志指示。
(九)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十)負責市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縣政府系統的建議與提案辦理的督促檢查工作。
(十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十二)協調指導全縣依法行政工作。
(十三)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務和信息公開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電子政務工作、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及縣政府駐外機構的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平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秘股
為縣政府領導重要報告和講話提供文稿或資料;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的轉辦、督辦和回復工作;負責人民民眾對縣政府領導同志來訪的接待、情況反映和縣政府領導同志對來訪批示意見的轉辦、督辦、回復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各類公文、材料的起草、校對、印刷;參與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編寫、報送工作;辦理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平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股
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全體會議和縣政府辦公室綜合性會議的承辦和相關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每日工作安排的了解和掌握;負責縣內外前來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聯繫公務事宜的接洽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對緊急情況、突發性事件的緊急處理相關事項的辦理工作;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平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事務股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事務管理工作。包括辦公用房調配、機關計畫生育工作、機關文體活動和參與社區性社會活動的牽頭組織等;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精神文明建設的相關工作;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平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股
負責政府系統信息的收集、整理、編寫、報送工作,為上級黨委、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及各鄉鎮、各部門提供政務信息服務;參與縣政府及辦公室檔案、材料的起草、修改、印製工作,為縣政府領導的部分重要報告和講話提供文稿或資料;協助其它股室做好文稿校對、會務服務等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平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要室
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各類來文(電、函)的接收、登記、注辦、轉遞、催辦;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保密工作;負責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印章的管理、使用和國徽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對外介紹信;負責人民民眾給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來信的登記、轉辦工作;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平利縣政府法制辦公室
負責擬定全縣政府系統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規劃任務和組織實施工作;參與上級行政立法調研工作,組織立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徵詢、匯總和上報工作; 負責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縣級行政許可項目的管理工作;承辦縣政府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各鄉鎮、縣直各部門的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承辦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平利縣政府督查室
負責對縣政府常務會議、全體會議、縣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通報工作;負責承辦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政府工作的批評、意見、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處理對政府工作的批評、意見、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平利縣外事僑務辦公室
貫徹執行中、省、市外事、僑務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本縣外事僑務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歸口管理全縣外事工作,掌握全縣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情況,了解和監督縣內因公出國團組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負責組織接待來本縣訪問的重要外賓,接待來本縣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統籌安排縣委、縣人大、縣政府和縣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組織管理接待來平採訪的外國記者,協調相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安排;負責對全縣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外交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和政策業務培訓,配合有關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民眾外事教育和重要涉外文稿審核工作;依法保護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開展海外僑胞、外籍華人及其社團的友好聯誼工作,了解掌握我縣海外僑情;負責歸僑、港澳同胞、華僑、僑眷的來信來訪工作;協助辦理“三僑考生”的高考登記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華僑、港澳同胞來平定居安置工作,協助下級政府做好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平利縣應急管理辦公室
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負責接受和辦理向縣人民政府及市應急辦報送的緊急事項;督促落實縣應急委員會有關決定事項和縣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承辦縣應急管理專題會議;組織編制、修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審核縣專項應急預案,指導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指導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應急信息平台建設;協調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演練、應急處理、應急保障、應急宣傳培訓等工作;承辦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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