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常德市武陵區發展和改革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各級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由區工業局承擔的能源管理職責,指導能源管理工作。
(三)新增全區“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簡稱“兩型”)社會建設指導、協調和管理工作職責。
(四)新增全區環境資源綜合管理職責。
(五)新增全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職責。
二、常德市武陵區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負責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區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監測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負責研究全區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擬訂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綜合協調各項政策。負責匯總分析財政等方面的情況;研究貫徹國家、省、市財政政策、金融政策、貨幣政策及其他調控政策的措施;參與擬訂財政、金融政策,綜合分析相關政策執行效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投資基金的發展和制度建設,負責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
(四)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負責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指導、協調和推進“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工作。
(五)引導和監管固定資產投資。承擔規劃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中央、省、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的申報;擬訂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擬訂中長期和年度區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指導和協調全區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監督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實施;負責全區重大項目庫建設,組織項目開發和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組織開展項目特別是重大建設項目、政府投資項目的稽察;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負責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申報審批、建設管理、驗收和後評價;組織各級政府投資項目專家評審和審查;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招投標活動的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招投標配套規定;對全區招投標過程中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招投標執法情況進行監督,對招標代理機構進行監督檢查;依照許可權對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區公共資源交易機構業務指導工作。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牽頭負責全區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統籌城鄉、區域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地區經濟協作、對口支援的統籌協調;擬訂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以工代賑規劃和計畫。
(九)引導和調控市場。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計畫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國家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
(十)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衛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區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三)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有關規範性檔案;參與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實施。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地方價格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六)負責價格總水平變動的監測預測,研究提出全區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
(十七)負責價格預警與調控,參與重要的工農業產品儲備制度的制定;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和監督使用工作,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十八)依法組織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成本費用的監審工作;負責價格成本調查工作。
(十九)擬訂全區商品價格、經營服務收費的管理目錄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省、市、區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組織協調和管理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以及中介服務收費。
(二十)按照許可權分工,研究制訂通過價格、收費等手段籌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業等建設資金的具體辦法;參與研究制訂醫療、費改稅等涉及價格、收費問題的重大改革方案。
(二十一)組織實施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推行明碼標價制度,指導行業價格自律;健全對價格和收費行為的舉報制度,指導價格、收費的社會監督工作。
(二十二)負責監督管理實施價格認證工作;指導中介機構開展的價格鑑證、價格評估工作;辦理涉案物價格鑑證工作。
(二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常德市武陵區發展和改革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常德市武陵區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加掛政工股、法制股牌子)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會議組織、文電管理、秘書事務、要情信息、工作督辦、提案和議案辦理、紀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政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保密維穩等工作。負責承擔依法行政工作,推行行政程式建設,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及涉法事務的合法性保證,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全局的黨群、宣傳教育、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福利、職稱評聘、計畫生育、工青婦、老乾和紀檢監察等工作。
(二)常德市武陵區發展和改革局綜合與發展規劃股(加掛協作辦、對口支援辦、以工代賑辦牌子)
研究制訂全區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照年度計畫的要求,積極指導、協調、督查評估,抓好改革任務的落實;深入調查研究,把握政策,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審查報區委、區政府審批的重大改革方案;組織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出台前的論證,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方案、實施中的銜接配套問題;對國家、省、市、重大改革方案的貫徹落實提出實施意見並牽頭組織實施,制訂重大改革措施應急預案;指導和協調各類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承擔區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以及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設,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的總量平衡、發展進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實施。綜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種信息、資料,進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及巨觀經濟形勢研究分析。申報利用外資和技術引進項目,申報國家統籌外資,審批限額利用外資和技術引進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和信息發布工作。
負責全區以工代賑項目的管理和規劃、論證及設計審查,編制、申報、下達以工代賑年度工程計畫及對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以工代賑項目庫,負責以工代賑工程的質量,組織工程驗收。
(三)常德市武陵區發展和改革局投資股(加掛重點辦、招投標協調管理辦、前期辦牌子)
研究全區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監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及選線,審批和申報基本建設項目;安排財政性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的建設項目和重大項目,指導監督財政性金融的使用方向。負責指導和協調、管理全區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對國家和省、市、區出資的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進行監督檢查;綜合協調全區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擬訂並實施推進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的政策措施;負責制定全區重大前期項目年度計畫,協調申報國家、省、市重大項目計畫;牽頭組織全區引進戰略投資者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進行項目開發,負責重大項目庫的建設管理;制訂全區重大項目開發、前期工作和區直單位引進工業項目的目標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日常管理、調度和考核;研究提出項目前期工作、項目開發工作經費安排建議。
(四)常德市武陵區發展和改革局收費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湖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湖南省服務價格管理條例》和國家、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政策和法規;負責管理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教育、醫療、經營性收費管理;核發《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服務價格登記證》;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年檢年審工作;參與稅費改革涉及收費的政策研究工作。
(五)常德市武陵區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管理股
負責管理全區重要工農業生產資料、民用燃料、電力、交通運輸、農副產品、農村水利設施灌溉用水、工業消費品、醫藥產品等價格及同類產品的涉外價格;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關於上述商品價格的調整、改革方案;負責制訂或審批區管上述商品價格和經營差率;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運用價格槓桿籌措區能源、交通等建設資金的具體辦法和補償辦法。負責區直公用住房租金、經濟適用房價格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通過價格、收費手段籌措公用公益事業等建設資金的政策和補償辦法;參與建築安裝工程定額標準的編制、認定和發布工作。
編制情況
常德市武陵區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為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中1名兼任工會主席),紀委書記1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一)武陵區發展和改革局加掛常德市武陵區物價局牌子,簡稱區物價局。
(二)管理區重點建設項目與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三)區發改局所屬其他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四)健全完善巨觀調控的部門協調機制。區發改局與區財政局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國家巨觀調控措施,發揮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貨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五)區發改局與區工業局的有關職責關係。
1、區發改局負責監測巨觀經濟的運行。區工業局負責具體經濟調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等職責。
2、工業行業和通信業發展專項規劃由區工業局負責編制,工業和通信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高新技術產業系列發展規劃、其他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銜接平衡由區發改局負責。
3、按規定許可權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省、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批、核准的項目由區工業局負責申報。由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安排資金(含需要區配套)的產業化、信息化、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由區發改局審批安排;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由區發改局負責,需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工業投資管理職能由區發改局承擔。
4、關於推進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的職責劃分。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綜合協調,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區工業局負責全區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由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的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區發改局負責審核、申報和安排;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員會安排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區工業局審核、申報和安排。涉及工業、通信業的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區工業局會同區發改局聯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