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購置補貼資金實施細則》由常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常州市財政局出台,按“先到先得”原則,對2022年6月10日起個人消費者在本市新購置並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予以補貼;二手車、營運車輛、單位用戶車輛及特種車輛不予補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購置補貼資金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常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常州市財政局
《常州市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購置補貼資金實施細則》由常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常州市財政局出台,按“先到先得”原則,對2022年6月10日起個人消費者在本市新購置並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予以補貼;二手車、營運車輛、單位用戶車輛及特種車輛不予補貼。
《常州市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購置補貼資金實施細則》由常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常州市財政局出台,按“先到先得”原則,對2022年6月10日起個人消費者在本市新購置並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予以補貼;二手車、營運車輛、單位用戶車輛及特...
(四)汽車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應向消費者提供按照有關國家標準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的產品性能參數保證:在純電動模式下行使的汽車30分鐘最高車速、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最高時速、0-50公里/小時加速時間、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電量(工況法)...
1.直接購買補助:私人用戶直接向汽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包括銷售公司和4s店,同下)購買新能源汽車,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關於進一步完善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財政獎補政策的通知》(浙財企〔2020〕73號)和《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州市本級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地方補助實施辦法的通知》(湖政辦發〔2020〕31號)等檔案要求,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結合...
常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常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實施意見 南通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綱要(2014—2017)南通市政府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的意見 鹽城市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的實施意見 鹽城市電動汽車充電...
第三條 資金補助對象為西安市轄區內購買、登記註冊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按照扣除補助後的價格進行銷售,消費者按照新能源汽車的銷售價格扣除補助後的價款支付。在完成本市車輛註冊登記後,由生產企業據實申請...
但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的長期執行,實際形成了鼓勵購買和使用燃油公車、阻礙新能源公車推廣套用的不良機制,不利於最佳化公交行業能源消費結構,與國家節能減排、大氣污染防治和發展新能源汽車的工作要求不相符,迫切需要發揮價格機制的調節作用,...
考慮到上一輪《實施辦法》於2023年12月31日到期,為做好政策銜接、穩定新能源汽車消費,市有關部門在開展全面評估基礎上,圍繞落實國家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發展總體部署,兼顧促進消費和完善超大城市交通治理要求,啟動了《實施辦法》修訂工作...
第九條行銷補助資金主要採用補助支持方式,專項用於降低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成本。消費者直接按銷售發票載明的銷售價格扣減行銷補助資金後支付購車款。第十條補助標準:2016年1月1日起,電動汽車補助按照國家同期補助資金1:1標準執行。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