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金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金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金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金壇區金壇大道150號
  • 辦公時間:10月1日—4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00;5月1日—9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下午5:30 
  • 現任領導:孫堅(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法規和規劃,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起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區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全區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覆蓋全區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國家、省統籌辦法和國家、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方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七)負責政府人才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制度,落實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規範事業單位人員流動、公開招聘、崗位設定、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組織實施上級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和區級以下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三)與區委組織部的有關職責分工。受區委組織部委託,具體承擔全區公務員工資福利待遇審核、公務員體檢、優秀公務員健康休養等事宜。
(十四)與常州市醫療保障局金壇分局等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稅務局、常州市醫療保障局金壇分局等部門,協同推進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參保、擴面、征繳等工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州市醫療保障局金壇分局協同做好經辦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綜合協調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會議組織、文稿起草、文電處理、公文審核、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機關後勤等工作;負責處理信訪事項以及本局重點工作的督查;承擔本級和上級轉辦、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處理;牽頭辦理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行政重要事項和領導批示事項的協調、督辦和督查工作;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事業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全區人社系統綜合考評;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推進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服務科)。負責起草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牽頭做好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牽頭重大決策規範化管理工作;承擔重大執法法制審核工作;承擔局規範性檔案和行政契約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定期清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指導、監督、協調所屬單位的行政權力和行政服務工作;擬訂全區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擬訂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規培訓;擬訂全區集體契約審查、工資集體協商、企業經濟性裁員、勞務派遣等管理辦法,負責擬訂特殊工時審批操作規範;協調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統籌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綜合指導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協調推進家庭服務業發展;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則、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全區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指導全區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辦理。
(三)財務與基金監督科。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區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參與擬訂全區基本養老、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組織查處重大案件。
(四)事業人員管理科(工資福利科)。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國家、省、常州市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和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備案事宜;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工作;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幹部年報、工資年報、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年度考核、獎懲工作;承擔區屬事業單位人員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編制和管理區屬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組織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優秀工作人員健康休養活動和機關工作人員健康體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區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化用工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負責人事信息系統統籌協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承辦國家和省、常州市部署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擬訂全區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全區相關國家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和省部級、常州市級、區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區創建達標評比表彰和區級以下表彰有關工作。
(五)人才開發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負責職稱綜合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按照職責分工擬訂全區人才開發規劃;擬訂實施全區領軍型創業企業引進、培育政策;擬定實施全區緊缺人才引進政策;承擔常州市首席專家、常州市突出貢獻人才、江蘇省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及管理工作;完善全區博士後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常州市、區級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開展全區人才信息統計;組織擬訂全區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負責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等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人才開發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區職業技能競賽工作;擬訂全區職業培訓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擬訂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的政策;承辦本局的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六)就業促進科。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促進就業、鼓勵創業的政策;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全區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擬訂我區港澳台居民就業創業政策;擬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對全區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指導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工作;擬訂全區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
(七)社會保險科(工傷管理科)。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常州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核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次性退休補貼;指導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下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劃、標準並指導實施;會同區有關方面指導協調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的落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落實情況的審核工作;按規定擬訂全區基本養老保險費率方案和基金征繳政策;擬訂全區工傷保險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國家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等級鑑定標準;組織擬訂工傷醫療的藥品、治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支付範圍及標準;擬訂城鎮企業職工工傷停工治療期間的待遇政策及標準;負責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勞動能力鑑定材料報批工作;擬訂全區參保人員死亡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及給付標準。
(八)企業職工管理科。擬訂全區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擬訂企業最低工資指導線、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等政策;完善全區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負責全區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工作;負責全區企業職工特殊工種審核報批工作;負責企業職工改制遺留問題處理;具體負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辦理、企業年金備案工作。
(九)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根據規定組織實施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中層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考核獎懲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所獲榮譽

2022年4月,常州市金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科被授予江蘇省工人先鋒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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