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武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武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常州市武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武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隸屬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武華忠(局長)
  • 所獲榮譽:2021年10月,被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蘇省脫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稱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統一規範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外國人來華工作政策。
(四)統籌推進覆蓋全區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關係和勞動監察等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七)負責政府人才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擬訂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的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制度相關政策,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人員流動、公開招聘、崗位設定、聘用培訓、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參與組織實施政府績效評估評比等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四)與區委組織部的有關職責分工。受區委組織部委託,具體承擔全區公務員工資福利待遇審核、公務員體檢、優秀公務員健康休養等事宜。
(十五)與區科技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參與貫徹落實國家、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政策。
(十六)與市醫療保障局武進分局等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人社、稅務、醫療保障等部門,協同推進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參保、擴面、征繳等工作。區人社、醫療保障部門協同做好經辦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落實;負責黨組研究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重大會議組織、文稿起草、文電處理、公文審核、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接待工作;負責新聞、信息、宣傳、信訪工作;承辦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工作;牽頭組織全區人社系統綜合考評。
綜合協調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信息系統管理、電子政務和安全保障系統建設的規劃、規範、標準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入口網站有關欄目維護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調解仲裁管理科)。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工作;承擔綜合性政策的調研和協調工作;負責普法及相關法律諮詢工作;承擔重大執法法制審核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備案和定期清理工作;組織行政權力的定期梳理、動態調整和公開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和檢查下屬單位的行政服務工作;指導相關學會、協會等社團工作。
負責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規培訓;擬訂全區集體契約審查、工資集體協商、企業經濟性裁員、勞務派遣、特殊工時等監督和管理辦法;擬訂全區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擬訂全區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政策,指導行業工資收入調節和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貫徹實施最低工資的有關政策;指導企業工資支付行為。
依法監督檢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在我區的貫徹實施情況,綜合指導全區勞動監察工作;協調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承擔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辦公室日常事務。
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則、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全區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指導全區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辦理;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財務和基金監督科。負責編制全區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本局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財政性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參與擬訂全區相關社會保險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基金監管制度和內控制度;組織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工作;建立並管理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監督信息和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重大案件;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承擔區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就業促進科(人才開發科)。擬訂全區就業規劃、計畫和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全區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失業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承擔區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承擔全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擬訂全區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政策,並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擬訂全區技能人才培育、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綜合管理全區職業技能競賽和技能人才表彰工作;組織指導實施全區技能人才培育示範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建設;擬訂全區職業培訓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綜合管理全區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擬訂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鑑定政策。
負責職稱綜合管理工作;推進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承擔全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工作;擬定並實施全區緊缺人才引進政策;承擔全區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及管理工作;完善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國家、省、市博士後創新平台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人才開發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人才資源年報統計工作;擬訂並實施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的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承擔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本局的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本區人員(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國家、省、市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和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的備案事宜;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區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化用工指導和管理;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工作。
(六)工資福利科(區表彰獎勵辦公室)。擬訂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機關事業單位離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區級機關公務員、機關工勤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離休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區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實施政府績效評估評比等工作;編制和管理區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工資計畫;組織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優秀工作人員健康休養活動和機關工作人員健康體檢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負責人事信息系統統籌協調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承辦國家、省和市部署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擬訂全區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全區相關國家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和省部級、市級、區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區創建達標評比表彰和區級以下表彰有關工作。
(七)社會保險科(工傷保險科)。擬訂全區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城鄉居民和被征地農民)、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指導實施;擬訂全區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擬訂全區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和基金征繳政策;負責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核定;完善全區機關企事業人員退休政策,按上級規定擬訂全區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做好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人員的申報工作;做好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鑑定的受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次性退休補貼的核定;擬訂全區參保人員死亡遺屬待遇標準;依照規定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實行監督;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險制度轉移接續辦法;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區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基金、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籌集和管理辦法以及相關配套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全區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擬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按上級規定,指導企業年金和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工作。
擬訂企業職工工傷停工治療期間的待遇政策及標準;組織擬訂工傷醫療的藥品、治療、康復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支付範圍及標準、服務管理、結算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做好建築類企業職工參保工傷保險相關工作;牽頭做好工傷預防相關工作;配合做好工傷認定案件等社會保險業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相關法律事務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蘇省脫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稱號。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現任領導

局長:武華忠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