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工作規則

《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工作規則》是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工作規則
  • 所在地區:常州市
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一、為推進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以下簡稱“市總社”)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和《江蘇省供銷合作總社工作規則》,結合我社實際,制定本規則。
二、市總社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以服務“三農”為宗旨,全面履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和教育培訓等職能,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工作機制。
三、市總社工作的準則是,依法履行職責,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燥敬格精拓創新;忠於職守,服從命令,顧全大局,切實踐行為農服務宗旨。
第二章領導職責
四、市總社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為市總社的法定代表人。主任全面負責市總社行政工作,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五、市總社行政日常工作由主任、副主任按各自分工負責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須向主任報告,並按程式集體討論決定。
六、主任出差、出訪、離崗休假、脫產學習期間,按領導幹部排序,由受主任委託的副主任代行職責。
七、市總社各處室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顧全大局,協調配合,切實維護團結統一,政令暢通,堅決貫徹落實市總社各項工作部署。
第三章工作安排
八、市總社及各處室要加強工作的計畫性、系統性和預見性,搞好年度工作安排,並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變化及時作出調整。
九、市總社提出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只記疊辣,確定需要召開的全系統會議和需要舉辦的全系統活動等事項,形成市總社年度工作民槳笑安排。
十、各處室要認真落實市總社年度工作安射轎元排,並在年末向市總社報告執行情況。市總社辦公室負責督查。
第四章 會議制度
十一、市總社實行黨委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和機關月度工作會議制度。
十二、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和主持,黨委成員參加。根據需要可召開黨委擴大會議,有關人員列席。黨委會議主要內容是:
(一擔愚店)研究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及省總社的重大決定、重要會議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省總社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提出具體的意見和措施,審議通過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總社的重要請示和報告;
(二)討論決定市總社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舉措與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問題;
(三)研究市總社機構與人員編制的配置和調整,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討論決定人事任免、獎懲等事項;
(四)研究市總社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就一個時期的黨的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出部署;
(五)召開黨委民主生活會,組織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
(六)需要黨委會議討論決定的其他事項。
黨委會議的召開根據需要確定。
十三、主任辦公會議由主任地謎格召集和主持,副主任及其他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主任辦公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研究重要的行政和業務事項並作出具體部署;
(二)審定各類資金的使用安排;
(三)聽取處室、社管企業及主管社團的工作匯報,研究制定相應措施;
(四)討論審定重要檔案;
(五)通報、討論、決定其他事項。
主任辦公會議一般每周一上午召開。根據會議內容和需要可安排市總社有關處室、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十四、機關月度工作例會按月召開,各處室負責人交流匯報工作;分管領導對處室工作點評並提出下階段工作指導意見;黨委書記、主任作工作部署。
十五、市總社領導同志不能出席黨委會議、主任辦公會議,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列席人員請假,由市總社辦公室向會議主持人報告。
十六、市總社及各處室召開的會議,要減少數量,控制規模,節儉高效,嚴格審批。以市總社黨委或市總社名義召開的會議,必須報經黨委會或主任辦公會同意。各類會議都要做好充分準備,提高效率和質量,重在解決問題。
第五章公文審批
十七、各處室報送市總社的公文,應符合《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規定。除市總社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和必須直接報送的特殊事項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市總社領導同志個人報送公文。各處室報送市總社的請示性公文,處室間如有分歧意見,主辦處室的主要負責人要主動溝通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市再見的,應列出各方理據,提出辦理建議。
十八、各處室報送市總社審批的公文,由市總社辦公室按照市總社領導同志分工呈批,重大事項報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審批。
十九、市總社領導同志審批公文時,應當簽署明確意見。
二十、以市總社黨委和市總社行政名義並編印文號的檔案制發,分別由黨委書記和主任簽發;不編文號的檔案制發,由分管領導簽發。以紀委名義發文,由紀委書記簽發。以市總社工聯會名義發文,由分管工聯會的領導簽發。
二十一、切實精簡公文,注重實效,提高公文質量和辦理效率。
第六章工作紀律
二十二、市總社領導及各處室必須堅決執行市總社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市總社內部提出,在沒有重新作出決定前,不得有任何與市總社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和行為,重要事項必須及時報告;代表市總社發表講話或文章,以及個人發表涉及未經市總社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及事項的講話或文章,事先須經市總社同意。
二十三、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市總社主要領導請假,報市政府領導批准。市總社其他縣處職(級)幹部向市總社主要領導請假。正、副處長(主任、主席)請假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處室的領導批准。其他工作人員請假1天內(含1天),由處室負責人批准;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處室的領導批准。超過3天的所有請假,均由分管人事的領導批准。
二十四、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外事紀律,嚴禁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等,堅決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第七章廉政和作風建設
二十五、市總社及各處室要嚴格執行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和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增強廉政風險防控意識,落實責任制,切實加強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
二十六、市總社及各處室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嚴格執行住房、辦公用房、公車使用等方面的規定,嚴格控制差旅、會議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切實降低行政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
改革和規範公務接待工作,不得違反規定用公款送禮和宴請,不得接受服務對象的送禮和宴請。嚴格控制和規範會議、論壇、慶典、節會等活動。各類會議活動經費要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二十七、市總社領導幹部要廉潔從政,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不得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違反規定干預或插手經濟活動;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搞特權。
二十八、市總社要建設學習型機關。市總社領導要做學習的表率,不斷充實新知識,豐富新經驗。
二十九、市總社領導幹部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指導工作,注重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到基層考察調研,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外出考察學習,不得去名勝古蹟、風景區參觀。
第八章 附則
三十、本規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黨委會議的召開根據需要確定。
十三、主任辦公會議由主任召集和主持,副主任及其他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主任辦公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研究重要的行政和業務事項並作出具體部署;
(二)審定各類資金的使用安排;
(三)聽取處室、社管企業及主管社團的工作匯報,研究制定相應措施;
(四)討論審定重要檔案;
(五)通報、討論、決定其他事項。
主任辦公會議一般每周一上午召開。根據會議內容和需要可安排市總社有關處室、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十四、機關月度工作例會按月召開,各處室負責人交流匯報工作;分管領導對處室工作點評並提出下階段工作指導意見;黨委書記、主任作工作部署。
十五、市總社領導同志不能出席黨委會議、主任辦公會議,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列席人員請假,由市總社辦公室向會議主持人報告。
十六、市總社及各處室召開的會議,要減少數量,控制規模,節儉高效,嚴格審批。以市總社黨委或市總社名義召開的會議,必須報經黨委會或主任辦公會同意。各類會議都要做好充分準備,提高效率和質量,重在解決問題。
第五章公文審批
十七、各處室報送市總社的公文,應符合《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規定。除市總社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和必須直接報送的特殊事項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市總社領導同志個人報送公文。各處室報送市總社的請示性公文,處室間如有分歧意見,主辦處室的主要負責人要主動溝通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應列出各方理據,提出辦理建議。
十八、各處室報送市總社審批的公文,由市總社辦公室按照市總社領導同志分工呈批,重大事項報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審批。
十九、市總社領導同志審批公文時,應當簽署明確意見。
二十、以市總社黨委和市總社行政名義並編印文號的檔案制發,分別由黨委書記和主任簽發;不編文號的檔案制發,由分管領導簽發。以紀委名義發文,由紀委書記簽發。以市總社工聯會名義發文,由分管工聯會的領導簽發。
二十一、切實精簡公文,注重實效,提高公文質量和辦理效率。
第六章工作紀律
二十二、市總社領導及各處室必須堅決執行市總社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市總社內部提出,在沒有重新作出決定前,不得有任何與市總社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和行為,重要事項必須及時報告;代表市總社發表講話或文章,以及個人發表涉及未經市總社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及事項的講話或文章,事先須經市總社同意。
二十三、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市總社主要領導請假,報市政府領導批准。市總社其他縣處職(級)幹部向市總社主要領導請假。正、副處長(主任、主席)請假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處室的領導批准。其他工作人員請假1天內(含1天),由處室負責人批准;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處室的領導批准。超過3天的所有請假,均由分管人事的領導批准。
二十四、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外事紀律,嚴禁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等,堅決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第七章廉政和作風建設
二十五、市總社及各處室要嚴格執行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和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增強廉政風險防控意識,落實責任制,切實加強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
二十六、市總社及各處室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嚴格執行住房、辦公用房、公車使用等方面的規定,嚴格控制差旅、會議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切實降低行政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
改革和規範公務接待工作,不得違反規定用公款送禮和宴請,不得接受服務對象的送禮和宴請。嚴格控制和規範會議、論壇、慶典、節會等活動。各類會議活動經費要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二十七、市總社領導幹部要廉潔從政,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不得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違反規定干預或插手經濟活動;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搞特權。
二十八、市總社要建設學習型機關。市總社領導要做學習的表率,不斷充實新知識,豐富新經驗。
二十九、市總社領導幹部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指導工作,注重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到基層考察調研,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外出考察學習,不得去名勝古蹟、風景區參觀。
第八章 附則
三十、本規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