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按照市政府要求,抓好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和全市性重要活動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領導同志部分講話和其他文稿。
(四)辦理上級黨委、政府及部委辦局和市外其他地區傳送市政府的文電。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轄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轄市、區政府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和突發事件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指示。
(七)負責全國、省和市人大、政協交市政府的有關議案、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八)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報送重要政務信息。組織調查研究,蒐集整理信息,準確及時地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反映情況,提出對策建議。
(九)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負責全市電子政務的規劃、管理和組織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大數據政策制定、開放共享、統籌管理工作。
(十二)聯繫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負責市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指示;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值守,報送和處置突發事件、重要緊急情況信息;負責安排法定節假日的值班工作;負責領導同志外出報備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召開的並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承辦的全市性會議的通知工作。
(二)綜合處(聯絡處)。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由市政府辦公室承辦的全市性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財務、公務用車、資產管理和安全保衛等工作;承擔政府及政府辦公室之間交流聯絡工作。
(三)文電處。負責文電收發、登記、傳遞、分辦、催辦工作;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公文制發、印鑑及介紹信管理、電報辦理、機關保密、檔案和資料管理工作;指導轄市、區政府辦公室文電、機要工作;協助辦理外事出國(境)會審和審批工作。
(四)秘書一處。負責市長有關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及其他專題會議的組織、記錄和紀要整理工作;負責市政府黨組服務保障工作。
(五)秘書二處。負責常務副市長分管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督查調研、批示辦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六)秘書三處。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督查調研、批示辦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七)秘書四處。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督查調研、批示辦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八)秘書五處。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督查調研、批示辦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九)秘書六處。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督查調研、批示辦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秘書七處。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督查調研、批示辦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一)秘書八處。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督查調研、批示辦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二)信息處。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府領導報送政務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政務信息和有關網路媒體信息,做好"市長與網民"網路交流平台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大事記》和信息專刊的編寫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十三)電子政務處。牽頭做好市級機關電子政務外網規劃、建設、管理、監督和指導;牽頭市級電子政務項目管理;負責全市大數據政策制定、開放共享、統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承擔辦公自動化系統管理、運行保障和網路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四)政務公開處(新聞協調處)。承擔全市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的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督促檢查工作,研究擬定相關政策意見;承擔市政府及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組織市政府重大政策解讀和問答,指導監督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發布;承辦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事務;負責與宣傳、網信部門的溝通聯絡;承辦市政府辦公室涉法、涉規有關工作。
(十五)市政府督查室。負責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按規定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負責市政府年度重點工作(工程)的督查工作;擬訂市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全市政府系統督查工作;協助聯繫市人大、市政協,督促指導政府系統承辦的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十六)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及相關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作;協助聯繫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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