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關於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宣傳活動的通知

《市人社局關於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宣傳活動的通知》是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12月1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人社局關於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宣傳活動的通知
  • 發文字號:津人社辦函〔2019〕802號
  •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19年12月16日
檔案全文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深入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各項制度貫徹實施,進一步提高政策知曉度,不斷擴大參保覆蓋面,促進困難人員應保盡保,推動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定於2019年12月中旬至2020年1月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宣傳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宣傳對象
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包括在校學生),不滿60周歲,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特別是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員、特困供養人員等困難群體。
二、宣傳內容
(一)解讀最新政策。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關於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津人社局發〔2019〕33號)、《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稅務局關於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9〕22號)為重點,對政策的重要意義、新變化、新要求進行廣泛宣傳、深入解讀,特別是要向參保人員講清繳費、補貼檔次和未來待遇水平的變化,培育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權利義務對等理念。
(二)宣傳歷史政策。利用此次宣傳活動的契機,對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歷史政策,進行一次系統廣泛的宣傳,主要包括:《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14〕19號)、《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於貫徹落實〈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4〕89號)等。通過宣傳,使廣大民眾充分了解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制度,普及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保障原則,提高城鄉居民參保意識,促進形成合理預期。
三、宣傳形式
(一)集中宣傳。市人社局牽頭在《天津日報》、市人社局入口網站、微信和微博等平台進行集中宣傳,發布政策解讀和政策問答,並統一印製宣傳海報、政策問答折頁、手提袋、年畫等宣傳品,分發各區人社局。
(二)自主宣傳。各區人社局在2020年1月底前,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將傳統媒體和現代數字媒體有機結合,通過本區報紙、電視台和自媒體等載體,利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微信工作群,積極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工作。
(三)現場宣傳。各區人社局要結合本區實際,通過設定諮詢台對民眾提供政策諮詢、走村入戶上門宣講、張貼政策宣傳海報和懸掛宣傳橫幅、發放政策問答等宣傳手段,以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面對面開展通俗易懂的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將適時參加相關區組織的宣傳活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人社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在人員、場地、宣傳資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保證。
(二)突出重點,精心組織。各區要抓住2020年繳費和補貼標準新調整之機,特別是困難人員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等政策內容,突出重點進行宣傳,使各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鼓勵和引導廣大城鄉居民儘早參保。
(三)抓好落實,及時總結。宣傳活動結束後,各區人社局要對宣傳活動的組織安排、宣傳形式、宣傳效果等情況進行認真總結。活動的總結、圖片、視頻等相關宣傳資料,請於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前報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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