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挖掘民間投資潛力,促進有效投資,推動我市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根據省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意見》(川府發〔2016〕38號)精神,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放開民間投資領域,二、大力推動PPP項目落地實施,三、切實降低企業成本負擔,四、著力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五、最佳化民間投資發展環境,六、建立民間投資促進工作考核督查機制,

一、進一步放開民間投資領域

開展市場準入限制專項清理,堅決取消針對民間投資設定的歧視性附加條件和隱性條款,確保民間投資在市場準入條件、資源要素配置、政府管理服務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對照國家和省政策要求,按照“一視同仁”和“非禁即入”原則,積極推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凡清單外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對民間投資開放。〔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地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推進市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新增配電網、加油站、頁岩氣勘探開發、天然氣管道建設與運營、地方鐵路、通用機場等領域開展混合所有制試點。〔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在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業等基礎設施領域以及教育、衛生、養老、科技、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領域,落實土地供應、財稅支持、金融服務、價格調控、投資人資質條件等方面鼓勵優惠政策,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投資運營和建立新型研發機構。〔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市體育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地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大力推動PPP項目落地實施

政府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融資貼息、股權投資等方式,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參與或與政府合作(PPP)參與生態環保、工業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農林水利、污水垃圾處理、地下管廊、社會事業、旅遊業等重點領域建設,吸引民間資本廣泛參與貧困地區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特色產業發展,助推脫貧攻堅。〔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市水務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旅遊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加強PPP項目庫建設,建立PPP項目聯審機制,積極引入第三方評估,在基礎設施領域(電廠及電網、天然氣輸送管道及氣站等能源項目,機場、公路、鐵路等交通項目,綜合水利樞紐、河湖堤防整治等水利項目),公用事業領域(供水、供電、供氣、通信、城市道路、地下綜合管廊、供排水管網等市政公用項目,軌道交通、城市公交、公共充電設施、公共停車場等公共運輸項目,垃圾及污水處理、固廢處理、流域治理、飲用水水源綜合整治、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等生態環境保護項目),農林和社會事業領域(農業灌溉、農村供水、農產品物流等農業項目,現代林業產業基地、生態公益林、造林、森林康養等林業項目,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養老服務等社會保障項目,醫療衛生項目,教育文化體育項目等)分批推出PPP試點項目。用好PPP發展引導基金,積極爭取和安排PPP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加大PPP項目推介力度,提高民間資本在PPP項目中的比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市水務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旅遊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切實降低企業成本負擔

全面落實國家和省降低企業稅負的各項優惠政策措施,推進油氣、電力價格改革,積極爭取工業園區、農業產業加工區納入直供電供區,降低生產用電用氣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加大對企業職業培訓的補貼力度。鼓勵物流企業充分利用鐵路開展貨運業務,科學調節物流運力。〔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網巴中供電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階段性降低“五險一金”費率,將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統一降低至19%,將全市失業保險總費率降低至1%,降低全市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全面清理和規範涉企收費項目,對國家規定收費標準有浮動幅度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按標準下限執行,到2018年底,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實現“零收費”。對新辦工業企業、小微企業實行事權範圍內“零收費”政策。對建築企業在工程建設中需繳納的保證金,除依法依規設立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對重點發展的新產業新業態,項目供地按照巴府發〔2016〕8號檔案第九條執行。鼓勵以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等多種方式向小微企業供應土地。鼓勵小微企業入駐工業園區,租賃使用標準廠房。列入省級和市級重點項目名單的民間投資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對省和市政府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的工業項目,符合相關規定的,可按其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出讓底價。工業用地使用者可在規定期限內按契約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著力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大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積極清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發展壯大巴中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中小企業應急轉貸資金和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基金,高效使用市民營企業專項獎勵資金,充分發揮政府對民間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大力支持民營企業技術創新,撬動更多民間投資。〔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銀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指導民營企業申報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積極爭取省級政策性擔保機構政策支持,切實解決民營企業融資擔保問題,爭取更多民營企業項目獲得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民營辦),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充分受理企業反映金融機構不合理不合法收費的各項訴求,依法及時核實查處。規範部門和中介機構在企業融資過程中的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收費行為,實現企業融資的擔保、評估、登記等費用在融資成本中明顯降低。〔責任單位:巴中銀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充分運用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定向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創新金融產品和貸款擔保抵押方式,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排污權抵押、收費權質押、特許經營權質押、購買服務協定預期收益權質押、出口退稅應收賬款質押等創新型抵(質)押貸款業務。積極推行“蜀信·稅金貸”“稅易貸”等信用貸款產品,對納稅信用記錄良好的小微企業發放無抵押貸款。支持企業通過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銀監分局、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推動銀行與保險公司合作,大力推廣貸款保證保險產品。建立完善信貸擔保體系和銀政擔保風險分擔機制,鼓勵組建財政性小微企業擔保公司,按相關規定給予補貼,增強擔保機構為民間投資擔保的能力。鼓勵金融機構最佳化信貸管理,通過開展循環貸款、產業鏈貸款、互聯互保貸款等創新信貸模式,進一步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銀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五、最佳化民間投資發展環境

做好承接國家和省下放的投資審批事項,按照省政府核准的企業投資項目目錄,清理規範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最大程度縮小核准範圍、下放核准許可權,充分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全面運行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通過平台辦理投資項目行政審批事項。〔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積極爭取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和報建手續先建後驗試點,逐步建立“多評合一”“統一評審”新模式,推行聯合勘驗、會商會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行和細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非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依法自主決定是否招標發包,推行招投標事後備案制。規範中介服務,編制公布全市各級保留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和申報材料;加快中介組織與審批部門脫鉤改革,制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建立完善市政府民營經濟政策信息發布平台,及時公開發布國家、省、市產業政策、財稅政策、發展建設規劃、行業市場準入標準、國內外行業動態,以及促進民間投資的政策檔案、辦事指南等,及時解讀國家和省促進民間投資的政策措施,總結推廣促進民間投資的好做法、好經驗,積極宣傳民間投資在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產業結構和擴大社會就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建立完善民營企業投訴舉報機制,開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政策落實情況的第三方評估,進一步解決民間投資存在的“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問題。在市工商局設立全市統一的民營企業投訴熱線,對阻礙民間投資、不執行有關政策的投訴,及時核查處理。加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更好發揮各級工商聯企業維權中心作用,定期組織評選並表彰依法經營、誠實守信、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的優秀民營企業家。加快推進全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在投融資、用地、招投標、資質審核等方面對民營企業依法依規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激發企業家幹事創業熱情。〔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工商聯、市政府新聞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質監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加強行業協(商)會建設,建立各級政府領導聯繫行業協(商)會制度,暢通與民營企業的交流溝通渠道,積極開展投資促進工作,擴大民間投資增量。完善政府守信踐諾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遵守履行政府在招商活動中與招商企業、投資人簽訂的種類契約協定。〔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民營辦)、市工商聯、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投資促進委、市監察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六、建立民間投資促進工作考核督查機制

建立地方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督促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制定民間投資考核辦法,將各地民間投資增長情況、民間投資比重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加強督促檢查,定期對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執行政策不力、落實政策不到位的地區和部門進行通報。開展政府拖欠工程專項督查,開展民間投資促進工作第三方評估。完善民間投資統計體系,加強民營經濟與民間投資統計監測預測,按時提供民間投資完成數據。〔責任單位:市政府目督辦、市監察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聯、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統計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要把推動民間投資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主動作為,根據本意見要求,對照任務分工,加強協調配合,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努力實現我市民間投資持續健康發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