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為進一步加強化妝品原料管理,指導化妝品許可及日常監管工作,國家食品藥品家督管理總局組織整理了《已批准使用的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
歷史發展
2015年6月1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為進一步完善化妝品原料的管理,發布了《關於徵求調整更新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意見的函》, 對調整更新內容公開徵求意見;
2015年12月23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2015版《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IECIC 2015)。
為進一步規範化妝品原料管理,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國家藥監局組織對《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名稱(2015版)》進行修訂,形成了《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年版)》,現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新版調整原因
1、已確認有使用該原料的產品取得進口/國產特殊/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批件
調整原料個數:9個
2、與目錄中其他原料重複
調整原料個數:8個
3、規範中文/INCI/拉丁名稱
調整原料個數:17(中文名稱)、2 (
INCI名稱)、4 (拉丁名稱)
4、應明確具體的原料名稱/原料來源/原料部位
調整原料個數:2 (原料名稱)、6 (原料來源)、2 (原料部位)
5、根據相關文獻
調整原料個數:58 《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10年版)》名稱、32 《中國藥典》名稱、8 《中國植物志》名稱、1 《中藥植物志》名稱、1 《中草藥彙編》名稱
6、根據相關法規和公告
調整原料個數:1 (衛監督發〔2005〕349號規定)、1 (藏藥部頒標準)、1 (蒙藥部頒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