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撒拉族地區歷史行政區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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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是撒拉族地區歷史行政區劃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
  • 開始在撒拉族地區查田定賦
  • 雍正4年:(公元1726年)
  • 乾隆年間:撒拉族十二工並為八工之後
雍正4年(公元1726年),開始在撒拉族地區查田定賦,列入版籍。至雍正7年(公元1729年),清廷封授撒拉族兩個土千戶(《循化志·建置沿革》)。除上述行政歸屬外,撒拉族地區在歷史上還形成了一種名為“工”的行政區劃單位。工者,“乾”字的變音。“乾”突厥語是城鎮的意思。最早出現“工”的名稱,是在清雍正8年的糧冊上,以縣城為中心分為十二“工”。城西為上六“工”,即:街子、草灘壩、查加、別列、查漢大寺、蘇只;東部為下六“工”,即:清水、達速古(今大寺古)、孟達、張尕、夕昌、崖曼(乃曼)。土司韓炳駐街子,管理上六工,稱“上六工土司”;土司韓大用駐崖曼,管理下六工,稱“下六工土司”。清政府為加強管理,於雍正8年在十二工的中心草灘壩築土城一座,取名“循化”,設循化營,駐兵八百。
乾隆年間,撒拉族十二工並為八工之後,土司韓昱管轄上四工,土司韓光祖管轄下四工(《循化志·土司》)。乾隆27年(公元1781年)又改置循化廳,隸蘭州府。清乾隆46年,蘇四十三反清起義失敗後,人民遭受屠殺,人口銳減,於是將十二“工”並為八“工”。上四工為街子、查加、蘇只、查漢大寺(今改為查漢都司);下四工為清水、張尕、崖曼、孟達。當時上四工有46個村莊,下四工有36個村莊,共82個自然村。道光3年(公元1823年),循化廳改屬西寧府。至光緒22年(公元1896年)撤消土司制度。
經一百多年的相對穩定,撒拉族人口又得到了發展。一些遷居到鄰近地區的撒拉族,在化隆縣境內形成了甘都工、卡爾崗工、上水地工(亦稱群科工)、黑城子工(亦稱扎巴工)、十五會工(化隆縣城附近)五個工。與循化本土的八工相對,稱之為外五工,總計十三工。民間有這樣的說法:“撒拉八工,外五工,藏族六溝,中原四莊”(中原指回族居住的瓦匠莊、托壩、錢尕拉、沙坎塘四莊,亦稱河沿四莊),形象地概括了循化各少數民族的分布情況。“工”包括若干村落,相當於後來鄉一級的行政單位。最初,撒拉族因與藏民通婚,受藏民風俗影響,固有的宗教信仰曾一度鬆懈下來。據說後來有40位宗教信仰堅強、道德高尚的老人從撒瑪爾罕下來,到處宣講伊斯蘭教教義。從這時起,開始在撒拉族內建立了“朵最”(即12工的總掌教)以執掌教規。還在“朵最”之下設有專管誦經、呼喚教徒和領教徒做禮拜的各種宗教職業人員。但是,當時的宗教信仰意識還不是很強烈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清真寺聚斂了大量財物,占有了大量土地。在這種基礎上形成了宗教世襲封建特權和掌教兼地主的制度。12工總掌教——朵最,是宗教的最高統治者,各個工地形成了海依、哈提布、伊麻目(或稱掌教、付掌教、小掌教)所謂的“三頭”。這時的撒拉族人民已處於宗教的牢固控制之下了。
撒族拉的八工,每工都有一總寺,其下又有若干小寺。如街子工大寺其下有9個小寺。大寺為宗教活動的中心,每到作“主麻”日禮拜或開齋節、宰牲節等活動。九個小寺的教民均要集中到街子總寺來作禮拜。這個大寺歷史悠久,歷來是撒拉族地區宗教活動的中心。循化撒拉族八工,共有清真寺73處,住寺的阿和滿拉約有2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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