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治理

工程項目治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治理的企業(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治理企業)受業主委託,按照契約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治理和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程項目治理
  • 定義: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治理企業
  • 內容簡介:治理髮展歷史回顧
  • 類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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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治理 工程項目治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治理的企業(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治理企業)受業主委託,按照契約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治理和服務。工程項目治理企業不直接與該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契約,但可以按契約約定,協助業主與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契約,並受業主委託監視契約的履行。工程項目治理的具體方式及服務內容、許可權、取費和責任等,由業主與工程項目治理企業在契約中約定。工程項目治理主要有如下方式:  項目治理服務(PM) 項目治理服務是指工程項目治理企業按照契約約定,在工程項目決策階段,為業主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可行性分析和項目策劃;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為業主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治理、採購治理、施工治理和試運行(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用度、契約、信息等治理和控制。工程項目治理企業一般應按照契約約定承擔相應的治理責任。  項目治理承包(PMC) 項目治理承包是指工程項目治理企業按照契約約定,除完成項目治理服務(PM)的全部工作內容外,還可以負責完成契約約定的工程初步設計(基礎工程設計)等工作。對於需要完成工程初步設計(基礎工程設計)工作的工程項目治理企業,應當具有相應的工程設計資質。項目治理承包企業一般應當按照契約約定承擔一定的治理風險和經濟責任。 工程項目治理 -工程治理的主要職能  根據所處角度(業主、PMC、監理、總承包商、分承包商、供給商)不同,工程治理的職能重點也不同。其共性職能是:為保證項目在設計、採購、施工、安裝調試等各個環節的順利進行,圍繞“安全、質量、工期、投資”控制目標,在項目集成治理、範圍治理、時間治理、本錢治理、質量治理、人力資源治理、溝通治理、風險治理、採購治理等方面所做的各項工作。 一,立項決策階段  1,組織進行項目建議書的編制及立項報批;  2,協助業主選擇諮詢單位,簽訂諮詢契約,並對諮詢單位的編制工作進行檢查,治理;  二,設計治理  1,協助業主選擇勘察設計單位,簽訂勘察設計契約;  2,協助業主及時向設計單位提供所需的各種資料及外部條件的證實;  3,監視勘察設計契約的履行及對設計單位進行治理;  4,代表業主向政府職能部分報審設計檔案;  三,前期預備階段  1,代表業主進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報批;  2,進行施工圖審查的協調;  3,監理單位的確定;  4,施工單位的確定及施工許可證的辦理.  (四)採購治理  1,進行整個項目的契約體系策劃,制定採購計畫;  2,完成招標代理的全部工作  3,負責採購契約的治理;  五,項目實施階段  1,負責組織協調設計單位在工程實施階段的配合工作;  2,代表業主與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等部分的聯繫工作;  3,監視監理契約的履行;  4,審查承包商提供的試車報告,並組織職員進行見證試車;  5,審查承包商的竣工驗收報告,代表業主組織竣工預驗收;  6,負責向城建檔案治理部分移交竣工資料並辦理備案手續;  7,承擔該項目的造價諮詢的專項工作並配合結算審計工作.  六,項目文檔治理  建設項目實施時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保存,在項目竣工時將工程來往批件,技術資料和施工圖紙整理完好回檔移交業主.  七,項目後評價階段  項目竣工後,向業主提交從項目立項決策,項目物資採購,項目勘察設計,項目施工,項陌生產運行,項目經濟等方面的後評價報告及工程項目治理工作的綜合評價報告.  八,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和實際情況,業主與工程項目治理企業約定的其他服務內容.  業主主要職責  1,與項目治理企業簽訂項目治理服務契約,並明確授權;  2,與工程承包商簽訂契約;  3,報批和審查有關檔案;  4,張羅項目資金,支付項目治理用度和工程([wiki]設備[/wiki])價款等用度;  5,監視項目實施和組織項目驗收等.  項目治理企業職責  1,完成可行性研究(根據契約約定);  2,協助業主編制業主要求;  3,編制項目計畫;  4,組織工程招標;  5,審查設計檔案;  6,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進行項目的組織與治理;  7,代表業主進行契約治理;  8,項目實施階段對項目的進度,用度,質量,材料,安全進行控制等. 工程項目治理 -政府對工程項目治理的目的與特點  (一)政府對工程項目治理的基本含義 目前政府治理的項目主要有二大類:一是對政府出資項目的治理,二是非政府出資,但政府控制規模與投資方向的項目。 層(二)政府對工程項目治理的目的 1.保證投資方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2.保證工程項目符合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環境與生態等的要求  3.引導投資規模達到公道經濟規模  4.保證國家整體投資規模與外債規模在公道的可控制的範圍內進行  (三)政府對工程項目治理的特點 政府對工程項目的治理有以下特點: 1.具有較大的權威性  2.有較大的嚴厲性  3.可採用的治理手段是最全面的  4.政府在對項目實施治理時,必須保證公平性  5.政府對工程項目的治理,主要是巨觀治理  6.政府在治理中誇大中介組織的作用 工程項目治理 -我國工程項目治理髮展的特點  作為現代治理科學的一重要分支學科“工程項目治理”,1982年引進到我國,1988年在全國進行套用試點,1993年正式推廣,至今已經10多年了。在各級政府、建設主管部分的大力推動和全國工程界的努力實踐下,形成了我國工程項目治理的四大特點: 1、工程項目治理與工程建設治理方式改革相結合。工程項目治理是一種新的工程建設治理方式,這種治理方式與工程建設的目的相一致,是以工程項目為出發點、為中心、為回宿的治理方式,它改變了傳統的以政府集中治理為中心的計畫治理方式。這一改革極大地解放和進步了我國工程建設的生產力。  2、工程項目治理與我國建築市場的建設與發展相結合。我國建築市場的建設與發展首先是圍繞建立合格的市場主體展開的,即形成合格的項目法人(買方),承包單位(賣方)和監理單位(中介方)。這三者是圍繞工程項目治理這箇中心聯繫在一起的,並由此形成了我國工程建設治理體制的四大主要內容: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契約治理制,這四項制度是圍繞工程項目治理實施的。 3、已經初步形成了我國的工程項目治理“三個一”,即一門工程項目治理學科理論體系、一個工程項目治理方法體系、一大批典型的工程項目治理成功案例。這“三個一”是我國繼續發展工程項目治理的堅實基礎。 4、我國工程項目治理學術活動活躍。在大學裡已經將“建築治理工程專業”更名為“工程治理專業”,說明這個專業的培養目標就是造就項目治理人才。在繼續教育方面,工程項目治理的教材有:全國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培訓教材、全國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培訓教材、全國工商治理建築業培訓《工程項目治理》教材等等。已進行工程項目治理知識學習的達一百多萬人(含學習工程建設監理知識者)。全國從事項目治理研究的學術團體有“中國優選法、統籌法與經濟數學研究會項目治理學會”、“中國建築業協會工程項目治理委員會”、“中國建築學會建築統籌治理分會”等。從事工程項目治理學術研究的專家、教授是一支很大的隊伍。每年發表的工程項目治理研究學術論文、科研成果都很多。另外,我國與香港、台灣和國外工程界關於工程項目治理的學術交流活動也很頻繁。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以工程項目治理為主要業務內容的“註冊建造師”制度,正在醞釀建立。 工程項目治理 -我國項目治理髮展歷史回顧  我國最早的大型項目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萬里長城,但是真正稱得上中國項目治理的里程碑工作,是著名科學家華羅庚教授和錢學森教授分別倡導的統籌法和系統工程。華羅庚也是我們中國優選法統籌法與經濟數學研究會的創始人,我們對他比較熟悉,因此下面主要先容他的工作。  華羅庚教授於1964年倡導並開始套用推廣的”統籌法“(Overall Planning Method),1965年華羅庚著的《統籌方法說書及其補充》由中國產業出版社出版,該書的核心是提出了一套較系統的、適合我國國情的項目治理方法,包括調查研究,繪製箭頭圖,找主要矛盾線,以及在設定目標條件下最佳化資源配置等。1964年華羅庚帶領中國科技大學部分老師和學生到西南三線建設工地推廣套用統籌法,在修鐵路、架橋樑、挖隧道等工程項目治理上取得了成功。毛澤東主席在1965年3月18日給華羅庚的信上鼓勵他:”詩和信已經收讀。壯志凌雲,可喜可賀。“ 1965年7月21日毛主席再次寫信祝賀和勉勵他”奮發有為,不為個人而為人民服務“。1970年5月,華得到了周恩來總理的支持鼓勵,帶領陳德泉、計 雷兩位助手到上海煉油廠蹲點,在”酚精煉擴建改建工程“上套用統籌法。該設備天天產值20多萬元,原計畫需停工一個多月的擴建改建工程,套用統籌法後實際只用了5天便完成了。其後的十多年中,華羅庚帶領”推廣優選法統籌法小分隊“,到過全國23個省市自治區推廣雙法。各地在建築工程、設備維修、生產組織、生產運作流程重建等諸多領域很快地創造了數以千計的成果,取得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在這一期間開發出了數以百計的作業流程,為進一步實施規範化標準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980年後,華羅庚和他的助手們開始將統籌法套用於國家特大型項目,例如1980年中國科協聯合5個部委、7個學會啟動的”兩淮煤礦開發“項目(涉及投資60億元);1983年啟動的”準噶爾露天煤礦煤、電、運同步建設“項目(涉及投資120億元)。他們將以統籌法為基礎的項目治理水平進步到一個新的高度,其中特別有意義的是通過套用統籌法模擬完整的作業流程、測度資金流、在特定目標下最佳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的實踐,提供了對大型項目進行有效治理的經驗和方法。  80年代後期,我國已開發出了基於統籌法和網路技術的項目治理軟體, ”北京統籌法與治理科學研究會“首先在全國的建築工程領域大力推廣,使各地建築業的項目治理水平大大進步。目前國內已出現很多有關項目治理的軟體,具備了財務預算與治理、進度控制、風險分析等多項功能,在項目選擇、規劃、實施、監測和控制、以及招投標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工程項目治理 -同名書籍: 工程項目治理 -圖書信息:   ISBN號:9787560957708  書名:工程項目治理 作者:仲景冰 單價:24.80元 出版日期:2009-11-1  出版社: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工程項目治理 -內容簡介:  本書編者在參閱了大量國內外參考資料的基礎上,結合“一級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內容,從學生學習知識出發,以未來工程師為培養對象,體現最新知識、最新技術、最新規範和標準,注重理論聯繫實際和套用性,有利於教師講課和學生自學。本書也可作為相關專業及從事工程項目治理工作的有關職員學習、套用和研究的參考資料。 本書由華中科技大學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仲景冰、唐菁菁擔任主編,薛莉敏、葛莉、覃亞偉、葉艷兵為副主編。 本書具體編寫分工:第1章的第1、2、3節和第4章、第8章由仲景冰編寫,第1章的第4節和第3章、第7章的第5節由唐菁菁編寫,第2章、第5章的第5節、第6章、第10章的第1節由葛莉編寫,第5章的第1、2、3、4節由覃亞偉編寫,第7章的第1、2、3、4節和第10章的第2節由薛莉敏編寫,第9章由葉艷兵編寫。全書由仲景冰統稿。 工程項目治理 -章節目錄:  第1章工程項目治理概論 1.1項目治理的發展 1.1.1國際項目治理的發展與現狀 1.1.2我國項目治理的發展歷程 1.1.3項目治理知識體系 1.2項目和工程項目 1.2.1項目的概念和特徵 1.2.2工程項目 1.2.3項目治理與工程項目治理 1.2.4工程項目治理生命周期 1.3工程項目的前期策劃與決策 1.3.1建設項目的前期策劃 1.3.2工程項目治理規劃 1.4工程項目治理體制 1.4.1工程項目主要治理制度 1.4.2政府對工程項目的監視治理 1.4.3建設工程監理制 1.4.4代建制 第2章工程項目範圍治理 2.1項目範圍的確定 2.1.1概述 2.1.2項目範圍的確定 2.2項目結構分析 2.2.1概述 2.2.2項目分解 2.2.3工作單元定義 2.2.4工作界面分析 2.3項目範圍控制 第3章工程項目治理組織 3.1工程項目的組織結構 3.1.1工程項目的承發包模式 3.1.2工程項目經理部的組織 3.1.3基本的組織結構模式 3.2項目經理與建造師 3.2.1項目經理 3.2.2建造師 3.3工程項目人力資源治理 3.3.1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源治理 3.3.2工程項目人力資源治理的內涵 3.3.3工程項目人力資源治理的內容 3.3.4工程項目團隊建設 3.4工程項目組織協調 3.4.1工程項目組織協調的概念 3.4.2工程項目組織協調的範圍 3.4.3工程項目組織協調的內容 3.4.4工程項目組織協調的主要方法 第4章工程項目進度治理 4.1工程項目進度計畫 4.1.1建設工程項目進度計畫系統 4.1.2工程項目進度計畫的編制方法 4.1.3進度計畫的表達方式 4.2工程項目進度控制 4.2.1工程項目進度的檢查 4.2.2工程項目的進度控制 4.2.3工程項目進度計畫的調整 4.2.4工程延期和工程延誤 第5章工程項目質量治理 5.1工程項目質量治理概述 5.1.1工程項目質量治理的基本概念 5.1.2工程項目質量形成的影響因素 5.1.3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基本原理 5.2質量治理體系標準(GB/T19000—ISO9000:2000系列標準) 5.2.1GB/T19000—ISO9000:2000標準簡介 5.2.2質量治理的八項原則 5.2.3質量治理體系的建立與運行 5.2.4質量治理體系的認證和監視 5.3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統計方法 5.3.1質量統計基本知識 5.3.2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常用方法 5.4工程項目施工階段質量控制 5.4.1項目施工質量控制概述 5.4.2施工質量計畫的編制 5.4.3生產要素的質量控制 5.4.4施工作業過程的質量控制 5.4.5施工成品的質量保護 5.5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治理與環境治理 5.5.1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治理 5.5.2項目環境治理 第6章工程項目用度治理 6.1用度治理概述 6.2投資計畫與控制 6.2.1工程項目投資構成 6.2.2工程項目投資計畫 6.2.3工程項目投資控制 6.2.4招投標階段的投資控制 6.2.5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 6.2.6投資偏差分析 6.3施工項目本錢計畫與控制 6.3.1施工項目的本錢治理概述 6.3.2本錢計畫 6.3.3本錢控制 6.3.4本錢核算 6.3.5本錢分析與考核 第7章工程項目契約治理與風險治理 7.1工程項目契約體系 7.1.1工程項目契約分類 7.1.2工程項目契約策劃 7.2工程項目契約簽訂 7.2.1工程項目契約訂立的形式與程式 7.2.2工程契約的談判與簽約 7.3工程項目契約的實施治理與索賠 7.3.1項目契約實施治理 7.3.2工程變更 7.3.3索賠治理 7.4國際常用的幾種工程承包契約條件 7.4.1FIDIC系列契約檔案 7.4.2NEC契約 7.4.3AIA系列契約條件 7.5工程項目風險治理 7.5.1工程項目風險與風險治理 7.5.2工程項目風險治理過程 第8章工程項目資源治理 8.1工程項目資源治理概述 8.1.1工程項目資源治理的內容 8.1.2項目資源治理的要點 8.1.3項目資源需要量計畫 8.2工程項目材料治理 8.2.1工程項目材料治理概述 8.2.2工程項目材料的計畫治理 8.2.3施工項目現場材料治理 8.2.4項目材料的分類治理 8.2.5工程項目材料的質量控制 8.3工程項目機械設備治理 8.3.1工程項目機械設備治理概述 8.3.2工程項目機械設備的取得 8.3.3工程項目機械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8.3.4工程項目機械設備選用的質量控制 第9章建設工程治理信息化 9.1建設工程治理信息化概述 9.1.1信息化產生的背景——數字鴻溝 9.1.2建設工程項目治理信息化的內涵 9.2工程治理信息化的內容 9.2.1工程治理信息及其治理特點 9.2.2工程治理信息化模型 9.2.3工程治理信息化網路平台的構成 9.3工程治理信息化的實施 9.3.1工程治理信息化實施的一般步驟 9.3.2工程治理信息化實施的組織與治理 9.3.3工程項目治理信息化實施的治理和方法 第10章項目綜合治理與掃尾治理 10.1項目綜合治理 10.2工程項目交付與掃尾 參考文獻

工程項目治理

工程項目治理企業)受業主委託,按照契約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治理和服務。工程項目治理企業不直接與該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契約,但可以按契約約定,協助業主與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契約,並受業主委託監視契約的履行。工程項目治理的具體方式及服務內容、許可權、取費和責任等,由業主與工程項目治理企業在契約中約定。工程項目治理主要有如下方式:  項目治理服務(PM) 項目治理服務是指工程項目治理企業按照契約約定,在工程項目決策階段,為業主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可行性分析和項目策劃;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為業主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治理、採購治理、施工治理和試運行(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用度、契約、信息等治理和控制。工程項目治理企業一般應按照契約約定承擔相應的治理責任。  項目治理承包(PMC) 項目治理承包是指工程項目治理企業按照契約約定,除完成項目治理服務(PM)的全部工作內容外,還可以負責完成契約約定的工程初步設計(基礎工程設計)等工作。對於需要完成工程初步設計(基礎工程設計)工作的工程項目治理企業,應當具有相應的工程設計資質。項目治理承包企業一般應當按照契約約定承擔一定的治理風險和經濟責任。

工程治理的主要職能

根據所處角度(業主、PMC、監理、總承包商、分承包商、供給商)不同,工程治理的職能重點也不同。其共性職能是:為保證項目在設計、採購、施工、安裝調試等各個環節的順利進行,圍繞“安全、質量、工期、投資”控制目標,在項目集成治理、範圍治理、時間治理、本錢治理、質量治理、人力資源治理、溝通治理、風險治理、採購治理等方面所做的各項工作。 一,立項決策階段  1,組織進行項目建議書的編制及立項報批;  2,協助業主選擇諮詢單位,簽訂諮詢契約,並對諮詢單位的編制工作進行檢查,治理;  二,設計治理  1,協助業主選擇勘察設計單位,簽訂勘察設計契約;  2,協助業主及時向設計單位提供所需的各種資料及外部條件的證實;  3,監視勘察設計契約的履行及對設計單位進行治理;  4,代表業主向政府職能部分報審設計檔案;  三,前期預備階段  1,代表業主進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報批;  2,進行施工圖審查的協調;  3,監理單位的確定;  4,施工單位的確定及施工許可證的辦理.  (四)採購治理  1,進行整個項目的契約體系策劃,制定採購計畫;  2,完成招標代理的全部工作  3,負責採購契約的治理;  五,項目實施階段  1,負責組織協調設計單位在工程實施階段的配合工作;  2,代表業主與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等部分的聯繫工作;  3,監視監理契約的履行;  4,審查承包商提供的試車報告,並組織職員進行見證試車;  5,審查承包商的竣工驗收報告,代表業主組織竣工預驗收;  6,負責向城建檔案治理部分移交竣工資料並辦理備案手續;  7,承擔該項目的造價諮詢的專項工作並配合結算審計工作.  六,項目文檔治理  建設項目實施時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保存,在項目竣工時將工程來往批件,技術資料和施工圖紙整理完好回檔移交業主.  七,項目後評價階段  項目竣工後,向業主提交從項目立項決策,項目物資採購,項目勘察設計,項目施工,項陌生產運行,項目經濟等方面的後評價報告及工程項目治理工作的綜合評價報告.  八,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和實際情況,業主與工程項目治理企業約定的其他服務內容.  業主主要職責  1,與項目治理企業簽訂項目治理服務契約,並明確授權;  2,與工程承包商簽訂契約;  3,報批和審查有關檔案;  4,張羅項目資金,支付項目治理用度和工程([wiki]設備[/wiki])價款等用度;  5,監視項目實施和組織項目驗收等.  項目治理企業職責  1,完成可行性研究(根據契約約定);  2,協助業主編制業主要求;  3,編制項目計畫;  4,組織工程招標;  5,審查設計檔案;  6,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進行項目的組織與治理;  7,代表業主進行契約治理;  8,項目實施階段對項目的進度,用度,質量,材料,安全進行控制等.

政府對工程項目治理的目的與特點

(一)政府對工程項目治理的基本含義 目前政府治理的項目主要有二大類:一是對政府出資項目的治理,二是非政府出資,但政府控制規模與投資方向的項目。 層(二)政府對工程項目治理的目的 1.保證投資方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2.保證工程項目符合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環境與生態等的要求  3.引導投資規模達到公道經濟規模  4.保證國家整體投資規模與外債規模在公道的可控制的範圍內進行  (三)政府對工程項目治理的特點 政府對工程項目的治理有以下特點: 1.具有較大的權威性  2.有較大的嚴厲性  3.可採用的治理手段是最全面的  4.政府在對項目實施治理時,必須保證公平性  5.政府對工程項目的治理,主要是巨觀治理  6.政府在治理中誇大中介組織的作用

我國工程項目治理髮展的特點

作為現代治理科學的一重要分支學科“工程項目治理”,1982年引進到我國,1988年在全國進行套用試點,1993年正式推廣,至今已經10多年了。在各級政府、建設主管部分的大力推動和全國工程界的努力實踐下,形成了我國工程項目治理的四大特點: 1、工程項目治理與工程建設治理方式改革相結合。工程項目治理是一種新的工程建設治理方式,這種治理方式與工程建設的目的相一致,是以工程項目為出發點、為中心、為回宿的治理方式,它改變了傳統的以政府集中治理為中心的計畫治理方式。這一改革極大地解放和進步了我國工程建設的生產力。  2、工程項目治理與我國建築市場的建設與發展相結合。我國建築市場的建設與發展首先是圍繞建立合格的市場主體展開的,即形成合格的項目法人(買方),承包單位(賣方)和監理單位(中介方)。這三者是圍繞工程項目治理這箇中心聯繫在一起的,並由此形成了我國工程建設治理體制的四大主要內容: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契約治理制,這四項制度是圍繞工程項目治理實施的。 3、已經初步形成了我國的工程項目治理“三個一”,即一門工程項目治理學科理論體系、一個工程項目治理方法體系、一大批典型的工程項目治理成功案例。這“三個一”是我國繼續發展工程項目治理的堅實基礎。 4、我國工程項目治理學術活動活躍。在大學裡已經將“建築治理工程專業”更名為“工程治理專業”,說明這個專業的培養目標就是造就項目治理人才。在繼續教育方面,工程項目治理的教材有:全國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培訓教材、全國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培訓教材、全國工商治理建築業培訓《工程項目治理》教材等等。已進行工程項目治理知識學習的達一百多萬人(含學習工程建設監理知識者)。全國從事項目治理研究的學術團體有“中國優選法、統籌法與經濟數學研究會項目治理學會”、“中國建築業協會工程項目治理委員會”、“中國建築學會建築統籌治理分會”等。從事工程項目治理學術研究的專家、教授是一支很大的隊伍。每年發表的工程項目治理研究學術論文、科研成果都很多。另外,我國與香港、台灣和國外工程界關於工程項目治理的學術交流活動也很頻繁。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以工程項目治理為主要業務內容的“註冊建造師”制度,正在醞釀建立。

我國項目治理髮展歷史回顧

我國最早的大型項目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萬里長城,但是真正稱得上中國項目治理的里程碑工作,是著名科學家華羅庚教授和錢學森教授分別倡導的統籌法和系統工程。華羅庚也是我們中國優選法統籌法與經濟數學研究會的創始人,我們對他比較熟悉,因此下面主要先容他的工作。  華羅庚教授於1964年倡導並開始套用推廣的”統籌法“(Overall Planning Method),1965年華羅庚著的《統籌方法說書及其補充》由中國產業出版社出版,該書的核心是提出了一套較系統的、適合我國國情的項目治理方法,包括調查研究,繪製箭頭圖,找主要矛盾線,以及在設定目標條件下最佳化資源配置等。1964年華羅庚帶領中國科技大學部分老師和學生到西南三線建設工地推廣套用統籌法,在修鐵路、架橋樑、挖隧道等工程項目治理上取得了成功。毛澤東主席在1965年3月18日給華羅庚的信上鼓勵他:”詩和信已經收讀。壯志凌雲,可喜可賀。“1965年7月21日毛主席再次寫信祝賀和勉勵他”奮發有為,不為個人而為人民服務“。1970年5月,華得到了周恩來總理的支持鼓勵,帶領陳德泉、計 雷兩位助手到上海煉油廠蹲點,在”酚精煉擴建改建工程“上套用統籌法。該設備天天產值20多萬元,原計畫需停工一個多月的擴建改建工程,套用統籌法後實際只用了5天便完成了。其後的十多年中,華羅庚帶領”推廣優選法統籌法小分隊“,到過全國23個省市自治區推廣雙法。各地在建築工程、設備維修、生產組織、生產運作流程重建等諸多領域很快地創造了數以千計的成果,取得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在這一期間開發出了數以百計的作業流程,為進一步實施規範化和標準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980年後,華羅庚和他的助手們開始將統籌法套用於國家特大型項目,例如1980年中國科協聯合5個部委、7個學會啟動的”兩淮煤礦開發“項目(涉及投資60億元);1983年啟動的”準噶爾露天煤礦煤、電、運同步建設“項目(涉及投資120億元)。他們將以統籌法為基礎的項目治理水平進步到一個新的高度,其中特別有意義的是通過套用統籌法模擬完整的作業流程、測度資金流、在特定目標下最佳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的實踐,提供了對大型項目進行有效治理的經驗和方法。  80年代後期,我國已開發出了基於統籌法和網路技術的項目治理軟體, ”北京統籌法與治理科學研究會“首先在全國的建築工程領域大力推廣,使各地建築業的項目治理水平大大進步。目前國內已出現很多有關項目治理的軟體,具備了財務預算與治理、進度控制、風險分析等多項功能,在項目選擇、規劃、實施、監測和控制、以及招投標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圖書信息:

ISBN號:9787560957708  書名:工程項目治理 作者:仲景冰 單價:24.80元 出版日期:2009-11-1  出版社: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內容簡介:

本書編者在參閱了大量國內外參考資料的基礎上,結合“一級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內容,從學生學習知識出發,以未來工程師為培養對象,體現最新知識、最新技術、最新規範和標準,注重理論聯繫實際和套用性,有利於教師講課和學生自學。本書也可作為相關專業及從事工程項目治理工作的有關職員學習、套用和研究的參考資料。 本書由華中科技大學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仲景冰、唐菁菁擔任主編,薛莉敏、葛莉、覃亞偉、葉艷兵為副主編。 本書具體編寫分工:第1章的第1、2、3節和第4章、第8章由仲景冰編寫,第1章的第4節和第3章、第7章的第5節由唐菁菁編寫,第2章、第5章的第5節、第6章、第10章的第1節由葛莉編寫,第5章的第1、2、3、4節由覃亞偉編寫,第7章的第1、2、3、4節和第10章的第2節由薛莉敏編寫,第9章由葉艷兵編寫。全書由仲景冰統稿。

章節目錄:

第1章工程項目治理概論 1.1項目治理的發展 1.1.1國際項目治理的發展與現狀 1.1.2我國項目治理的發展歷程 1.1.3項目治理知識體系 1.2項目和工程項目 1.2.1項目的概念和特徵 1.2.2工程項目 1.2.3項目治理與工程項目治理 1.2.4工程項目治理生命周期 1.3工程項目的前期策劃與決策 1.3.1建設項目的前期策劃 1.3.2工程項目治理規劃 1.4工程項目治理體制 1.4.1工程項目主要治理制度 1.4.2政府對工程項目的監視治理 1.4.3建設工程監理制 1.4.4代建制 第2章工程項目範圍治理 2.1項目範圍的確定 2.1.1概述 2.1.2項目範圍的確定 2.2項目結構分析 2.2.1概述 2.2.2項目分解 2.2.3工作單元定義 2.2.4工作界面分析 2.3項目範圍控制 第3章工程項目治理組織 3.1工程項目的組織結構 3.1.1工程項目的承發包模式 3.1.2工程項目經理部的組織 3.1.3基本的組織結構模式 3.2項目經理與建造師 3.2.1項目經理 3.2.2建造師 3.3工程項目人力資源治理 3.3.1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源治理 3.3.2工程項目人力資源治理的內涵 3.3.3工程項目人力資源治理的內容 3.3.4工程項目團隊建設 3.4工程項目組織協調3.4.1工程項目組織協調的概念 3.4.2工程項目組織協調的範圍 3.4.3工程項目組織協調的內容 3.4.4工程項目組織協調的主要方法 第4章工程項目進度治理 4.1工程項目進度計畫 4.1.1建設工程項目進度計畫系統4.1.2工程項目進度計畫的編制方法 4.1.3進度計畫的表達方式 4.2工程項目進度控制4.2.1工程項目進度的檢查 4.2.2工程項目的進度控制 4.2.3工程項目進度計畫的調整 4.2.4工程延期和工程延誤 第5章工程項目質量治理 5.1工程項目質量治理概述 5.1.1工程項目質量治理的基本概念 5.1.2工程項目質量形成的影響因素 5.1.3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基本原理 5.2質量治理體系標準(GB/T19000—ISO9000:2000系列標準) 5.2.1GB/T19000—ISO9000:2000標準簡介 5.2.2質量治理的八項原則 5.2.3質量治理體系的建立與運行 5.2.4質量治理體系的認證和監視 5.3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統計方法 5.3.1質量統計基本知識 5.3.2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常用方法 5.4工程項目施工階段質量控制 5.4.1項目施工質量控制概述 5.4.2施工質量計畫的編制 5.4.3生產要素的質量控制 5.4.4施工作業過程的質量控制 5.4.5施工成品的質量保護 5.5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治理與環境治理 5.5.1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治理 5.5.2項目環境治理 第6章工程項目用度治理 6.1用度治理概述 6.2投資計畫與控制 6.2.1工程項目投資構成 6.2.2工程項目投資計畫 6.2.3工程項目投資控制 6.2.4招投標階段的投資控制 6.2.5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 6.2.6投資偏差分析 6.3施工項目本錢計畫與控制 6.3.1施工項目的本錢治理概述 6.3.2本錢計畫 6.3.3本錢控制 6.3.4本錢核算 6.3.5本錢分析與考核 第7章工程項目契約治理與風險治理 7.1工程項目契約體系 7.1.1工程項目契約分類 7.1.2工程項目契約策劃 7.2工程項目契約簽訂 7.2.1工程項目契約訂立的形式與程式 7.2.2工程契約的談判與簽約 7.3工程項目契約的實施治理與索賠 7.3.1項目契約實施治理 7.3.2工程變更 7.3.3索賠治理 7.4國際常用的幾種工程承包契約條件 7.4.1FIDIC系列契約檔案 7.4.2NEC契約 7.4.3AIA系列契約條件 7.5工程項目風險治理7.5.1工程項目風險與風險治理 7.5.2工程項目風險治理過程 第8章工程項目資源治理 8.1工程項目資源治理概述 8.1.1工程項目資源治理的內容 8.1.2項目資源治理的要點 8.1.3項目資源需要量計畫 8.2工程項目材料治理 8.2.1工程項目材料治理概述 8.2.2工程項目材料的計畫治理 8.2.3施工項目現場材料治理 8.2.4項目材料的分類治理 8.2.5工程項目材料的質量控制 8.3工程項目機械設備治理 8.3.1工程項目機械設備治理概述 8.3.2工程項目機械設備的取得 8.3.3工程項目機械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8.3.4工程項目機械設備選用的質量控制 第9章建設工程治理信息化 9.1建設工程治理信息化概述 9.1.1信息化產生的背景——數字鴻溝 9.1.2建設工程項目治理信息化的內涵 9.2工程治理信息化的內容 9.2.1工程治理信息及其治理特點 9.2.2工程治理信息化模型 9.2.3工程治理信息化網路平台的構成 9.3工程治理信息化的實施 9.3.1工程治理信息化實施的一般步驟 9.3.2工程治理信息化實施的組織與治理 9.3.3工程項目治理信息化實施的治理和方法 第10章項目綜合治理與掃尾治理 10.1項目綜合治理 10.2工程項目交付與掃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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