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
監督
轉包的類型
- 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管理的;
- 專業承包單位不履行管理義務,只對實際施工、採購單位或個人收取管理費用的;
- 勞務分包單位計取的是除上繳施工總承包單位管理費之外的所有工程價款;
- 施工總承包單位以合作、個人承包等名義將所承包的全部工程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完成。
工程轉包是指建設工程的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倒手轉讓給第三人,使該第三人實際上成為該建設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為。轉包與分包的根本區別在於:轉包行為中,原...
轉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後,又將其承包的工程建設任務轉讓給第三人,轉讓人退出現場承包關係,受讓人成為承包契約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由於轉包容易使不具有相應...
2014年8月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以建市〔2014〕118號印發《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共18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
我國法律規定,工業轉包是指工業工程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契約約定的責任和義務,未獲得發包方同意,以贏利為目的,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
違法轉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後,又將其承包的工程建設任務轉讓給第三人,轉讓人退出現場承包關係,受讓人成為承包契約的另一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轉包工程審計是對轉包工程是否正常的審計。國務院1983年頒發的《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契約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承包單位可將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給其他分包單位,簽訂分包...
全包項目、分包項目和轉包項目全包項目是指承包商對國外發包單位(即國外業主)公布的招標,對招標書中開列的所有項目全部承包,即總體項目只有一個總承包商,所有工程...
轉包契約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轉包契約,實際上是一種承包權的轉讓,即中標單位將與發包人簽訂的契約所規定的權利、義務和風險轉由其他承包人來承擔。...
工程分包一般由總包或者業主負責,總包負責一般分包,業主負責指定分包。分包管理歸總包負責,並對其進行全方位監督管理。分包與總包有直接的契約約束,具有相應的責任連帶...
轉包加工式是以一個企業為盟主,將擬生產產品的一部分工作完全轉包給另一個企業進行。一般包含兩種形式:一是提出要求,由轉包企業進行設計和生產;二是盟主企業設計好...
承包工程或稱“交鑰匙”,是委託工程承包人( contractor)按規定條件包幹完成某項工程任務,亦即負責工程設計、土建施工、提供機器設備,施工安裝、原材料供應、提供技術...
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
工程承包(project contracting)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資質的承包者通過與工程項目的項目法人(業主)簽訂承包契約,負責承建工程項目的過程。...
第一條 為規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以下簡稱工 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發現中標人轉包或違法分包時,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終止契約,並報請有關...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在2003年11月8日建設部第2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04年2月3日建設部令第124號發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目的...
2014年8月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以建市〔2014〕118號印發《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共18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契約糾紛案件的暫行意見》在2002.08.05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27次會議通過)法釋〔2004〕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分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為,該總承包人並不退出承包關係,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包工頭是指工程承包商,能把一項工程成本控制在工程建設方發包價以內就可以掙到錢,一般屬於建築、裝修行業。包工頭會把工作包攬過來,招人作業,他自己當頭,是特殊...
清包:也叫包清工,是指業主自行購買所有材料,找具有一定資質的裝修公司、裝修隊伍或者勞務公司、工程服務公司來施工的一種工程承包方式。由於材料和種類繁多,價格相差...
勞務分包作業,是指施工承包單位或者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攬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單位完成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