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工產品定型機構及其職責是根據《軍工產品定型工作峯例》的規定: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設立“國務院、中央軍委軍工產品定型委員會”(簡稱一級定委),統一領導軍工產品定型工作。在一級定委領導下,設立若干個按產品類別區分的定型委員會(簡稱二級定委),負責各自分工範圍內的軍工產品定型工作。一級定委的職責是:(1)擬定產品定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章制度;(2) 領導二級定委的工作,協調並決定產品定型工作的重大事項;(3)審批屬一級定委批准許可權內的產品定型。
二級定委的職責是:(1)貫徹執行產品定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章制度。(2)組織本定委分工範圍內產品定型工作,制訂定型計畫,審批定型試驗大綱,協調並決定與產品定型工作有關的其他事項。(3)審批屬二級定委批准許可權內的產品定型,·審議並呈報屬一級定委批准許可權內的產品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