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巢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巢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巢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參與研究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負責城鄉房屋拆遷安置政策的制定和管理。
(三)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經濟定額。制定全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投資評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四)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築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村鎮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城市基礎設施、市政基礎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工作;承擔市區窨井蓋管理及應急處理職責;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綜合開發和村鎮建設的社會化服務;負責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六)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七)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八)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合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國外建築市場。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老幹部室)
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關係;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上報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信訪、信息、保密、機關財務及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和人事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牽頭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政法、維穩、綜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宣傳學習;指導建築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紀檢業務,牽頭組織對城建專項資金、直屬單位財務收支、經濟責任和法人代表離職等事項的審計;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外事接待工作。
(二)建設科
研究制定城鎮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和監督全市城鎮的供水節水、燃氣液化氣、集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住宅建設工作;負責城鎮建設監察、房屋拆遷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鎮化戰略的擬定並監督實施;指導村鎮的統一開發、綜合建設,組織村鎮建設試點;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村鎮建設用地管理工作;負責村莊、集鎮嚴重違章建設監督和查處工作。
(三)建築業管理科
研究制定全市建築業的發展規劃,對建築業實行行業管理、指導和規範全市建築市場;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及工程建設監理、建築工程質量、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定和指導各類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和抗震加固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和監督實施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建設行業崗位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工作。
(四)安全監督科
負責擬訂巢湖市建設工程質量、建設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全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等級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市安監部門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等級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建設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三類人員”資格的認定、初審工作;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管理。
(五)市政管理科
負責實施有關市政公用管理的法規規章;牽頭擬訂城鄉供水、燃氣、集中供熱等公用行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城市公用設施管理規範、養護標準和服務指導價格;負責編制市政公用設施年度明細建設、維修計畫;監督管理市政設施維護運行;負責建設工程破、占道路審批、城市排水許可證發放等市政設施相關行政許可;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維護單位的資質審批;參與城市公用設施管理、排水特許經營等政府資源招投標工作;負責公用事業市場的培育、監督管理工作。
(六)政策法規科
負責研究制定建設系統政策法規工作計畫,組織起草地方建設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建設系統的普法、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建築工程建設的指導監督工作;負責系統內外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七)行政審批科
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非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工作;參與行政許可及非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的論證、審核、上報等相關程式性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的統計和案卷整理歸檔工作。
(八)建築節能與科技科(建設信息中心)
擬訂建設行業的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技術政策和科技體制改革方案;擬訂建築節能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設節能項目,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負責制定信息技術工作規劃、工作計畫和業務技術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檔案管理軟體及辦公自動化系統軟體開發工作;負責城建檔案數位化建設的技術工作;負責城建檔案信息系統及網站的維護管理、信息更新、網民意見回復工作;負責地下管線信息系統及網站的維護管理、信息更新工作。
(九)計畫財務科
負責局系統部門預算和建設項目資金預算的編制、申報、下達和執行、監管;負責相關規費收取的監管;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督管理;負責會計檔案及票據保管;負責編制財務計畫和會計報表。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曹源躍,主持市住建局(人防辦)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永凡,協助局長負責黨建、組織人事、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綜治信訪、政策法規、效能督查、結對幫扶、老幹部、計畫生育、共青團、婦聯、工會、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及城鄉污水治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老幹部室)、建築業管理科、法規科、信訪協調辦公室、污水處理管理處、房屋徵收辦。
黨組成員、副局長:賈衛明,協助局長負責負責村鎮建設管理和農村改廁工作。分管村鎮建設管理處、房地產管理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路 軍,協助局長負責人民防空、人防工程質量監督、裝飾工程管理、建築節能、裝配式建築產業化、防震減災、建築及裝飾工程消防審查、驗收及備案管理工作等方面工作。分管建築節能與科技科(建設信息中心)、人防指揮應急保障中心、裝飾工程管理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錢冠寅,協助局長負責意識形態、宣傳、文明創建、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建築工程揚塵治理、人防工程驗收、農民工維權、招商引資工作、行政審批、財務審批及城建檔案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監督科、行政審批科(市住建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包括人防工程審批)、計財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城建檔案館、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站(農民工維權辦公室)。
黨組成員、城防站站長:王靈華,協助局長負責工程項目建設、城市防洪排澇、城市水環境建設、河長制及歷史文化名城創建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管理科、項目辦、雙橋河河長制辦公室、城市防洪排澇管理站,協助分管污水管理處工程項目建設。
黨組成員、市政處主任:鮑二軍,協助局長負責市政設施建設管護、應急保障、供水、供氣管理及城建統計等方面工作。分管建設科、市政管理處,聯繫巢湖市水業有限公司、合肥新奧燃氣有限責任公司。
黨組成員:周澤海。分管市紀委派駐市住建局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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