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崔甗
- 別稱:崔鷿,崔㥄
- 字號:字長儒(孺)
- 所處時代:北魏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清河武城(今河北故城縣)
- 出生時間:494年
- 去世時間:554年
- 主要成就:跟隨高歡起兵 廢除節閔帝
- 官職:車騎大將軍 徐州刺史 侍中 東兗州刺史
- 爵位:新豐縣男→武城縣公
人物生平,親屬成員,史書記載,
人物生平
崔甗,字長儒,崔休子,清河東武城人。狀貌偉麗,善於容止。少知名。為魏宣武挽郎。釋褐太學博士,累遷散騎侍郎。坐事免歸鄉里。冀部豪傑之起,爭召甗兄弟,甗中立無所就。高敖曹以三百騎劫取之,以為師友。齊神武至信都,以為開府諮議參軍,歷給事黃門侍郎、衛將軍。神武入洛,議定廢立。太僕綦俊盛言節閔帝賢明,可主社稷。甗作色而前曰:“若其賢明,自可待我高王。既為逆胡所立,何得猶作天子?若從俊言,王師何名義舉?。由是節閔及中興主皆廢。更立平陽王,是為孝武。以建義功,封武城縣公。
甗恃預義旗,頗自矜縱。尋以貪污為御史糾劾,逃還鄉里。時清河多盜,齊文襄以石愷為太守,令得專殺。愷經甗宅,謂少年曰:“諸郎輩莫作賊,太守打殺人!”甗顧曰:“何不答府君:下官家作賊,止捉一天子牽臂下殿,捉一天子推上殿。不作偷驢摸犢賊。”及遇赦出,復為黃門。天平中,授徐州刺史,給廣宗部曲三百,清河部曲千。甗性暴慢。寵妾馮氏,長且姣,家人號曰成母,朝士邢子才等多奸之。至是假其威勢,恣情取受,風政不立。
初,甗為常侍,求人修起居注,或曰:“魏收可。”甗曰:“收輕薄徒耳。”更引祖鴻勛為之。又欲陷收不孝之罪,乃以盧元明代收為中書郎。由是收銜之。及收聘梁,過徐州,甗備刺史鹵簿迎之,使人相聞收曰:“勿怪儀衛多,稽古力也。”收語蹇,急報曰:“崔徐州建義之勛,何稽古之有?”甗自以門伐素高,特不平此言。收乘宿憾,故以此挫之。罷徐州,除秘書監,以母憂去官。服終,兼太常卿,轉七兵尚書、清河邑中正。
甗有文學,偉風貌,寡言辭,端嶷如神,以簡貴自處。齊神武言:“崔甗應作令仆,恨其精神太遒。趙郡李渾將聘梁,名輩畢萃,詩酒正謹,甗後到,一坐無復談話。鄭伯猷嘆曰:“身長八尺,面如刻畫,謦欬為洪鐘饗,胸中貯千卷書,使人那得不畏服!”
甗以籍地自矜,常與蕭祗、明少遐等高宴終日,獨無言。少遐晚謂甗曰:“驚風飄白日,忽然落西山。”甗亦無言,直曰“爾”。每謂盧元明曰:“天下盛門唯我與爾,博崔、趙李何事者哉!”崔暹聞而銜之。神武葬後,甗又竊言:“黃頷小兒堪當重任不?”暹外兄李慎以告暹。暹啟文襄,絕甗朝謁。甗要拜道左,文襄發怒曰:“黃頷兒何足拜也!”於是鎖甗赴晉陽,訊之,不服。暹引邢子才為證,子才執無此言。甗在禁謂邢曰:“卿知我意屬太丘不?”邢出,告甗子贍曰:“尊公意,正應欲結姻陳元康。”贍有新生女,乃許妻元康子。元康為言於文襄曰:“崔甗名望素重,不可以私語殺之。”文襄曰:“若免其性命,當徙之遐裔。”元康曰:“甗若在邊,或將外叛。以英賢資寇敵,非所宜也。”文襄曰:“既有季珪之罪,還令輸作可乎?”元康曰:“元康常讀《崔琰傳》,追恨魏武不弘。甗若在作所而殞,後世豈道公不殺也?”文襄曰:“然則奈何?”元康曰:“甗合死。朝野皆知。公誠能以寬濟猛,特輕其罰,則仁德彌著,天下歸心。”段孝先亦言甗勛舊,乃舍之。甗進謁奉謝,文襄猶怒曰:“我雖無堪,忝當大任,被卿以為黃頷小兒。金石可銷,此言難滅!”
齊天保初,除侍中,監起居。以禪代之際,參掌儀禮,別封新豐縣男,回授第九弟子約【崔子約】。甗一門婚嫁,皆衣冠美族;吉凶儀范,為當時所稱。婁太后為博陵王納甗妹為妃,敕其使曰:“好作法用,勿使崔家笑人。”婚夕,文宣帝舉酒祝曰:“新婦宜男,孝順富貴。”甗跪對:“孝順乃自臣門,富貴恩由陛下。”五年,為東兗州刺史,復攜馮氏之部。為馮氏厭蠱,頗失精爽,尋遇偏風。馮氏受納狼籍,為御史劾,與甗俱召,詔付廷尉。諸囚多奸焉,獄中致競。尋別詔斬馮氏於都市,支解為九段。甗以疾卒獄中。
甗歷覽群書,兼有辭藻。自中興迄於孝武,詔誥表檄多甗所為。然性侈,耽財色,於諸弟不能盡雍穆之美,世論以此譏之。素與魏收不協,收後專典國史,甗恐被惡言,乃悅之曰:“昔有班固,今則魏子。”收鼻笑之,憾不釋。
親屬成員
清河郡崔氏世系表 | ||||||||||
崔遇 | 崔瑜 | 崔靈和 | 崔宗伯 | 崔瞻 | ||||||
崔欽 | 崔衡 | 崔輯 | 崔修之 | 崔元孫 | 崔士安 | |||||
崔乾亨 | ||||||||||
崔幼孫 | 崔通 | |||||||||
崔滔 | ||||||||||
崔攸之 | 不詳 | |||||||||
崔目連 | 不詳 | |||||||||
崔曰連 | 崔僧祐 | 不詳 | ||||||||
崔僧深 | 崔伯驎 | |||||||||
崔伯驥 | ||||||||||
崔伯鳳 | ||||||||||
崔祖龍 | ||||||||||
崔祖螭 | ||||||||||
崔祖虬 | ||||||||||
崔曠 | 崔靈延 | |||||||||
崔景微 | 崔休纂 | 不詳 | ||||||||
崔景業 | 崔休緒 | 不詳 | ||||||||
附: 1.崔鷿(pì),《北齊書》作崔鷿,《北史》作崔甗(yǎn),《魏書》和《新唐書世系表》作崔忄夌(línɡ),《古今姓氏書辨證》作崔稜(línɡ)。 |
史書記載
崔鸊,字長孺,清河東武城人也。父休,魏七兵尚書,贈僕射。鸊狀貌偉麗,善於容止,少有名望,為當時所知。初為魏世宗挽郎,釋褐太學博士。永安中,坐事免歸鄉里。高祖於信都起義,鸊歸焉。高祖見之,甚悅,以為諮議參軍。尋除給 事黃門侍郎,遷將軍、右光祿大夫。高祖入洛,議定廢立。太僕綦俊盛稱普泰王賢 明,可以為社稷主。鸊曰:“若其明聖,自可待我高王,徐登九五。既為逆胡所立, 何得猶作天子。若從俊言,王師何名義舉?”由是中興、普泰皆廢,更立平陽王為 帝。以建義功,封武城縣公,邑一千四百戶,進位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仍領 黃門郎。
鸊居門下,恃預義旗,頗自矜縱。尋以貪污為御史糾劾,因逃還鄉里,遇赦始 出。高祖以鷿本預義旗,復其黃門。天平初,為侍讀,監典書。尋除徐州刺史,給 廣宗部曲三百、清河部曲千人。鸊性豪慢,寵妾馮氏,假其威刑,恣情取受,風政不立。初鸊為常侍,求人修起居注。或曰:“魏收可。”鸊曰:“收輕薄徒耳。” 更引祖鴻勛為之。既居樞要,又以盧元明代收為中書郎,由是收銜之。及收聘梁, 過徐州,鷿備刺史鹵簿而送之,使人相聞魏曰:“勿怪儀衛多,稽古之力也。”收報曰:“白崔徐州,建義之勛,何稽古之有!”鸊自以門閥素高,特不平此言。收 乘宿憾,故以挫之。罷州,除七兵尚書、清河邑中正。
鸊每以籍地自矜,謂盧元明曰:“天下盛門,唯我與爾,博崔趙李,何事者哉!” 崔暹聞而銜之。高祖葬後,鷿又竊言:“黃頷小兒堪當重任不?”暹外兄李慎以鷿 言告暹。暹啟世宗,絕鷿朝謁。鷿要拜道左,世宗發怒曰:“黃頷小兒,何足拜也!” 於是鎖鷿赴晉陽而訊之。鷿不伏,暹引邢子才為證,子才執無此言。鷿在禁,謂子 才曰:“卿知我意屬太丘不?”子才出告鷿子瞻云:“尊公意正應欲結姻於陳元康。” 瞻有女,乃許妻元康子,求其父。元康為言之於世宗曰:“崔鷿名望素重,不可以 私處言語便以殺之。”世宗曰:“若免其性命,猶當徙之遐裔。”元康曰:“鷿若 在邊,或將外叛。以英賢資寇敵,非所宜也。”世宗曰:“既有季珪之罪,還令輸 作可乎?”元康曰:“嘗讀《崔琰傳》,追恨魏武不弘。鷿若在作所而殞,後世豈 道公不殺也?”世宗曰:“然則奈何?”元康曰:“崔鷿合死,朝野莫不知之,公誠能以寬濟猛,特輕其罰,則仁德彌著,天下歸心。”乃舍之。鷿進謁奉謝,世宗猶怒曰:“我雖無堪,忝當大任,被卿名作黃頷小兒,金石可銷,此言難滅!”
天保初,除侍中,監起居。以禪代之際,參掌儀禮,別封新豐縣男,邑二百戶, 回授第九弟約。鸊一門婚嫁,皆是衣冠之美,吉凶儀范,為當時所稱。婁太后為博陵王納鸊妹為妃,敕中使曰:“好作法用,勿使崔家笑人。”婚夕,顯祖舉酒祝曰: “新婦宜男,孝順富貴。”鸊奏曰:“孝順出自臣門,富貴恩由陛下。”
五年,出為東兗州刺史,復攜馮氏之部。鸊尋遇偏風,而馮氏驕縱,受納狼藉, 為御史所劾,與鷿俱召詣廷尉。尋有別敕,斬馮於都市。鸊以疾卒獄中,年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