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縣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義縣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種類:政府公文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按照《條例》以及相關檔案精神,2010年,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結合本地實際,不斷向縱深發展,各部門、單位逐步形成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企業、市民獲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斷擴展,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障機制、規範梳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2010年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崇義縣政府始終把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日常議事日程中,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推進,我縣專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鬍曉平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劉向民任副組長,縣政府各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指導、協調、督辦工作。
縣政府各部門成立並完善相應的組織機構,建立部門、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科室、責任人具體承辦的分級負責制,形成縣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密切配合,幹部職工積極參與和人民民眾加強監督的工作機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推行。
(二)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制度。我縣認真落實《條例》和省市有關通知精神,制定相關配套制度。多次組織各部門和單位召開專題會議,就政府信息公開進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全縣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進行梳理,將信息分為應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三類,並將應主動公開信息的相關資料在崇義縣政府入口網站予以公布。目前,崇義縣政府信息梳理髮布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之中,各單位、部門的機構職能、領導分工、重要政策檔案、辦事指南等信息已在網上發布。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各項制度建設。加強信息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是保證信息工作順利開展,提高信息工作質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礎。為此,我縣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從組織管理、工作程式、具體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確規定,使我縣的信息公開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規範化管理的道路。我縣按照贛州市政府的要求,對政府信息由近及遠進行梳理,明確政府信息的公開屬性。建立了《崇義縣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試行),轉發了(國辦發[2010]57號)《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下發了《關於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鄉(鎮)、各單位要加強領導,建立長效機制、切實加強保密審查,確保信息安全。
(四)積極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參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崇義縣始終把政府信息公開的學習培訓,作為開展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點認真抓好,及時組織全體幹部認真學習《條例》、有關領導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等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的檔案材料;並組織全縣政府部門開展專門培訓,切實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按照《條例》的要求,崇義縣對應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按照規定時限及時編排公開目錄並予以公開,各鄉鎮、各單位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2010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202條。崇義縣主要是通過崇義縣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發布,公眾可通過網路或聯繫方式進行了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1、網際網路。崇義縣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在首頁顯著位置製作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設有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縣政府工作部門信息公開目錄、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縣推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共五個欄目,其中“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概況信息、法規檔案、發展規劃、工作動態、人事信息、財經信息、行政執法、公共服務、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共九個子欄目。
2、大型活動。2010年組織開展了各種形式的大型活動10餘次,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就業和再就業招聘會、地稅、國稅的稅法宣傳月、環保地球日等知識的宣傳活動等,活動主體單位紛紛抓住契機,把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推向深入,並取得良好效果。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本年度我縣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0件,已全部答覆,且都屬於“同意公開”的內容,已依申請予以了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因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具體標準尚未出台,所以目前全縣各公開單位暫實行免費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我縣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少數鄉鎮和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不夠,上傳到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的信息條數較少。有少數單位尚未制訂《條例》實施細則。在監督約束等方面的工作機制尚不健全。
(二)下一步重點工作
1、充分認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政府信息公開是推進我縣社會主義民主、完善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舉措,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是促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是發揮信息功能、服務人民民眾的需要。各鄉鎮、部門要充分認識推行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方案》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各鄉鎮、部門主要領導要重視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隨時掌握政府信息公開狀態,及時督促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一是各鄉鎮、部門要根據《條例》要求和工作實際,儘快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制度,明確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二是對於已建立制度的單位(部門),要著力從實際出發,改善制度中不完善的部分,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三是儘快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的受理機制。制定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規程,明確在開展此項工作中民眾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進一步維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秩序;四是完善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各鄉鎮、部門要以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具體信息公布者為直接責任人,對公布的信息嚴格審核,確保公開政府信息不發生泄密事件。
3、切實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縣政府辦公室要組織人員採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部門各單位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的情況進行督查。對在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將視情況下發督辦通知,限期改正。
4、切實抓好業務知識培訓工作。按照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因地制宜、講求實效的要求,制訂培訓計畫,對各單位具體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確保各單位正確理解和把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條例》的基本內容、相關工作規範,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嚴格執行《條例》規定,做到“應公開盡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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