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0年縣商務局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加強《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工作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簡介,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三、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四、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一)主要問題,(二)整改措施,
一、簡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0年縣商務局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加強《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工作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隊伍。重新調整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商務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商務局辦公室,指定一名專門人員負責信息上傳公開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到全年機關股室的效能考核中。
(三)加強了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 把對《條例》宣傳教育納入普法計畫,多次在局機關幹部職工會上組織學習《條例》,讓全體幹部職工進一步學習了解《條例》,進一步明確並落實了各股室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分工、完成時間和工作目標。
(一)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隊伍。重新調整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商務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商務局辦公室,指定一名專門人員負責信息上傳公開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到全年機關股室的效能考核中。
(三)加強了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 把對《條例》宣傳教育納入普法計畫,多次在局機關幹部職工會上組織學習《條例》,讓全體幹部職工進一步學習了解《條例》,進一步明確並落實了各股室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分工、完成時間和工作目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對商務局近年以來的政府公開信息進行了梳理,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16條,其中2010年公開政府信息216條。
三、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我局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述情況。
四、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
1、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需要進一步規範。因對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法規學習理解程度不夠,在實際工作中與《條例》要求有很大差距,主要反映在公開的內容以及應公開和及時公開上存在很多問題,信息公開的數量和質量以及時效性都不足。
2、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和形式需進一步深化。需建立更多的便於公眾查閱、了解的渠道和形式。
3、需建立常態化的工作機制。從目前本單位在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機構、人員、工作制度建立上都存在許多不足,導致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時有時無,時斷時續,不能持續有效地正常開展。
2、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和形式需進一步深化。需建立更多的便於公眾查閱、了解的渠道和形式。
3、需建立常態化的工作機制。從目前本單位在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機構、人員、工作制度建立上都存在許多不足,導致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時有時無,時斷時續,不能持續有效地正常開展。
(二)整改措施
1、加強宣傳、引導和培訓工作。加強國務院《條例》的宣傳工作,加大對單位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力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規範地軌道。
2、進一步建章立制和監督管理。在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管上要加大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配套管理制度,並加強監督、檢查和評議工作,把管理制度落到實處、抓出實效,督促部門和單位建立和形成政府信息公開的常態化工作機制,促進全縣商務局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有序開展。
3、進一步建立和創新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和形式。要結合本單位實際、結合信息公開的內容要求,建立更多的便於公眾查詢的渠道和形式,切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實效。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力度,規範最佳化依申請公開受理流程,在行政服務中心服務視窗建立固定的依申請公開受理點,提高申請處理效率,方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
2、進一步建章立制和監督管理。在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管上要加大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配套管理制度,並加強監督、檢查和評議工作,把管理制度落到實處、抓出實效,督促部門和單位建立和形成政府信息公開的常態化工作機制,促進全縣商務局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有序開展。
3、進一步建立和創新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和形式。要結合本單位實際、結合信息公開的內容要求,建立更多的便於公眾查詢的渠道和形式,切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實效。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力度,規範最佳化依申請公開受理流程,在行政服務中心服務視窗建立固定的依申請公開受理點,提高申請處理效率,方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