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岱山縣審計局
- 地點:岱山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
(二)起草有關審計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負責向縣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向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負責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鄉鎮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縣級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縣級投資和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縣級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縣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縣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由其他單位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