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鞏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岑鞏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是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鞏縣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岑鞏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調節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的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擬訂工業、信息化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需求預測管理工作;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鐵路運輸綜合協調工作;綜合協調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國防動員信息化應急及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縣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和中央、省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核准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全縣技術改造管理和資金安排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機電設備招標工作。
(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和省、州、縣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與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簽定工作;擬訂縣級財政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的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工作。
(六)負責工業、信息化等行業管理;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工業行業準入、淘汰、關閉小企業工作;承擔原材料、裝備製造、消費品、生產性服務產業發展;指導軍工生產、推進和保密工作;承擔中央、省、州駐縣企業服務協調工作;承擔實施工業高新技術產業新材料、新技術等政策、規劃推廣工作,承辦工業和信息化對外交流合作及展銷活動;負責信息產業行業管理,承擔電子信息製造業管理工作,統籌推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和套用,負責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指導協調通信業發展。
(七)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組織和指導經濟幹部、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教育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國有企業改革、企業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
(八)負責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履行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工作、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責。組織申報國家、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政策與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與措施促進中小企業、非公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投融資服務的政策,指導中小企業、非公經濟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全縣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發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九)貫徹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節約能源和促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擬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及節能監察執法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及認定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擬訂縣級財政用於工業、信息化節能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十)擬訂信息化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資的信息化工程立項前審查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發展、電子政務、電子商務推廣和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擬定縣級財政信息化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職責;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承擔全縣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擬定煤炭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煤炭生產運行調度;依法對煤炭資源開發進行管理和監督。
(十二)開展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國際化經營。
(十三)指導工業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協助上級部門對民爆器材生產、銷售企業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指導以思州石硯為主的民族民間傳統手工藝品加工業發展,推進民間工藝品產業與旅遊業、文化產業、生產性服務業及其他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十五)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委託的審批許可權,負責拍賣、典當、二手車、現貨商品交易市場、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汽車燃氣加氣站經營等事項的行政審批;負責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二手車拍賣企業、二手車經紀公司等經營主體的備案,並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六)擬定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擬訂和指導全縣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物資行業發展規劃;提出規範物資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承擔全縣生產資料市場管理職責。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引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擬定全縣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須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全縣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對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實行備案管理。負責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八)牽頭擬定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指導協調全縣外商投資工作,研究擬定吸收利用外資的政策措施;依照授權,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執行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工作。
(十九)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人民政府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管理協調全縣口岸工作;統籌規劃口岸管理信息化建設。
(二十)擬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擬訂糧油產業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承擔糧食供應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職責;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工作;指導縣內糧食餘缺和品種調劑工作;提出縣級儲備糧油規模建議;負責糧油儲藏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承擔縣級儲備糧油行政管理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縣級儲備糧管理和農村科學儲糧工作。
(二十一)擬訂糧食流通規章和有關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擬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全社會糧食依法管理;指導、監督基層搞好糧食收購許可工作;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擬訂糧食行業發展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社會糧食統計工作;指導糧食企業開展產業化經營;負責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擬訂糧食收購資金、糧食風險基金、糧食直補資金及各項專款使用計畫並監督管理;承擔保障駐我縣部隊軍糧供應工作;負責縣內軍糧代供點供應資格認定工作;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二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以及州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州商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吳金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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