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提供使用管理辦法》是山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10月19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提供使用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提供使用管理辦法》是山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10月19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山西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提供使用管理辦法》是山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10月19日印發的一份檔案。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山西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提供使用管理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提供、利用和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與公布,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測繪成果,是指通過測繪形成的數據、信息、圖件及其相關技術資料。測繪成果分為基礎測繪成果和非基礎測繪成果...
《山西省測繪地理信息局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管理實施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而制定,由山西省測繪地理信息局於2016年5月1日正式實施。山西省測繪地理信息局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管理,明確質量...
市、縣級基礎測繪包括:(一)本行政區域內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與複測;(二)本行政區域內1∶2000、1∶1000和1∶500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位化產品的測制和相應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採集與更新;(三)本...
1.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集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建設,內容包括定位基礎、居民地、工礦建築、交通、管線、水系、境界、地貌、土質與植被和影像、三維等數據,是數字運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數據基礎。該數據為涉密數據,運行於涉密網路。2.公共基礎...
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使用和提供的管理工作。省級以下(含省級)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規定製定。第五條 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負責...
(五)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工程的基本測繪成果數據和圖件目錄一式一份;(六)形變測量和其他有關地理信息數據和圖件目錄或副本一式一份。第七條 省外單位在本省承擔測繪任務和軍事單位在本省承擔民用測繪任務,須按本辦法第六...
地理信息產業是以現代測繪和地理信息系統、遙感、衛星導航定位等技術為基礎,以地理信息開發利用為核心,從事地理信息獲取、處理、套用的高技術服務業,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科技含量高、環境污染少、產業鏈長、關聯度大、市場...
十二、各地應當充分利用基礎測繪、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相關測繪地理信息重大工程或者通過政府採購等方式獲取的地理信息數據資源,每年至少更新一次本行政區域範圍內的線上服務數據集。鼓勵各地建立地理信息要素變化快速發現機制,豐富數據來源,及時...
第十八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鄉建設檔案保護利用設施建設,建立城鄉建設檔案數據信息動態管理系統。城鄉建設檔案數據信息動態管理系統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由市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提供並及時更新。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應當根據地下管線數據...
《基礎地理信息標準數據基本規定》是為了貫徹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地理信息平台及有關信息系統建設的可靠性和規範性,促進信息的共享與集成,維護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生產者和使用者的利益,而特制定的標準。2007年8月30日,《基礎地理信息標準...
《新昌縣數字新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設與使用管理辦法》是在新昌縣施行的辦法。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縣政府各部門及套用服務主體之間的信息共享與交換,提高基礎地理信息資源的共享程度和網路化服務水平,避免重複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
公眾地理信息數據集包括水系、交通、植被、地名地址、數字正射影像等地理信息數據和部分公共專題地理信息數據,是通過對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集和公共專題地理信息數據集進行數據提取、保密、美化等操作之後形成的融合產品,可通過網際網路提供使用。
第三條 廣元市測繪局負責廣元市地理信息數據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採集和更新基礎地理空間數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理信息數據交換和共享規劃,建設、管理地理信息數據交換和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地理信息數據提供和使用的具體辦法。其他有...
(二)基礎地理信息的航空攝影和航天遙感測繪資料的獲取;(三)相應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的測制、更新以及相應深化產品的測制與更新;(四)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及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的建立、更新和維護;(五)基礎測繪設施建設、維護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