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西省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是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西省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0年03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0年03月31日
- 頒布單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2010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廢止1993年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7年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正的《山西省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