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業局關於申報2014年度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業加速壯大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是一項省級通知。
基本信息,申報條件,支持方式和內容,申報材料,申報程式,申報要求,申報時間及其他,
基本信息
各市中小企業局、大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措施(2013年第一批)》(晉政辦發〔2013〕48號)精神,鼓勵支持我省中小微企業做大做強,根據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中小企業局《關於印發<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業加速壯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企〔2013〕139號)要求,現將2014年度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業加速壯大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條件
1、在本省境內註冊的中小微企業;
2、到2014年12月31日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2000萬元並已納入統計部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錄庫的中小微工業企業(新開業營業收入即達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第二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名錄庫的企業;已納入統計名錄庫的企業的子公司不計);
3、上年度有增值稅納稅記錄。
支持方式和內容
2014年度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業加速壯大專項資金採用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到2014年12月31日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2000萬元並已納入統計部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錄庫的中小微工業企業,按其當年新增增值稅省級留成部分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申報材料
1、申請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業加速壯大專項資金企業基本情況表(附表1);
2、項目申請檔案,包括申請扶持的理由、政策依據、扶持方式、扶持金額等;
3、企業法人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4、縣級以上統計部門出具的納入當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錄庫的證明檔案(加蓋統計局公章);
5、企業2013年1-11月和2014年1-11月增值稅納稅證明材料(加蓋稅務局公章);
6、申請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業加速壯大專項資金企業基本情況匯總表(附表2)。
申報程式
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業加速壯大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按照行政管理級次由縣、市中小企業局逐級審核聯合上報省中小企業局。申報資料分別向省中小企業局申報。各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應保存項目申報單位提供的全部資料以備查。省中小企業局對各市上報資料進行審核。
申報要求
1、各市、縣(市、區)中小企業局負責對申報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發現資料有弄虛作假者一票否決。
2、各市、縣(市、區)中小企業局要主動向同級統計部門獲取2014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2000萬元並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錄庫的企業名單,確保不遺漏。
申報時間及其他
項目申報材料採取紙質檔案與電子檔案同時上報方式,要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圖像清晰;紙質資料按照“申報材料”要求的順序製作,裝訂為書冊樣式。並於2015年3月15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一份上報省中小企業局,同時上報電子版申報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山西省中小企業局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