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鹽簡介
山東是全國第一產鹽大省,海岸線全長3024.4公里,灘涂面積廣闊。省內鹽資源十分豐富,環萊州灣沿岸的地下滷水資源全國獨一無二,濃度高、儲量大,有效降低了海鹽生產的成本。鹽礦資源儲量也很豐富,
泰安市已探明的礦鹽儲量達75億噸,
東營、聊城也發現了大型鹽礦。2011年,全省原鹽生產能力2500萬噸,占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產品遠銷十餘個省市,並出口日本、韓國及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製鹽企業鹽化工產品種類達30餘種,年產量30多萬噸,其中,溴素的產銷量占全國總量的95%以上。鹽業海產養殖近幾年發展迅速,海參、珍貴魚類、蝦、貝、蟹等養殖已形成規模,技術水平、養殖數量和效益大幅度提高。
山東鹽業集團在全省17個市、124個縣(市、區)均設立了鹽業經營管理機構(鹽業公司、鹽務局),實行垂直管理,批發企業中有10家達到國家“AAA”質量管理等級,有57家達到“AA”質量管理等級。另有6個直屬食鹽定點生產企業,1個鹽業轉運處。各類食鹽產能140萬噸,2010年累計生產食鹽106.2萬噸,除保障本省食鹽市場需求外,還供應北京、上海等十餘個省市。2009年,全省製鹽企業總數達186家,其中產能達到30萬噸以上的企業55家,有10家企業產能達到60萬噸。
2011年度集團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2.72億元,同比增長28%;利潤總額2.35億元,淨利潤1.76億元;資產總額達28.75億元;資產負債率68.53%;淨資產收益率22.78%。截至2011年底,集團原鹽產能達到280萬噸、其中食鹽120萬噸。
歷史沿革
1949年1月1日,經華東財經辦事處和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山東省鹽務局成立,隸屬省財政廳,統一負責全省鹽務行政、鹽稅徵收及公營鹽灘的管理經營。
1954年2月,與原主管省內外銷鹽的山東鹽業公司合併,實行產銷統一領導,合署辦公。
此後隸屬關係多次變更,歷經山東省人民委員會、山東省輕工業廳、第一輕工業部中國鹽業公司、山東省商業局、山東省一輕廳等部門管理。
1988年,山東省鹽業公司(鹽務局)升格為副廳級建制。
1992年,經山東省政府批准,更名為山東省鹽業總公司。
2004年,山東省鹽業總公司(鹽務局)劃歸山東省國資委管理。
2009年10月,經山東省國資委批准,整體改制為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為省屬國有獨資公司,依法從事本省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同時加掛山東省鹽務局的牌子,為省政府的鹽業主管機構,負責全省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組織機構
總部機構
山東省集團有限公司(鹽務局)總部內設職能機構14個。
集團公司職能部室8個: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企業管理部(信息中心)、人力資源部(黨委組織部)、財務管理部(產權管理部)、科技工作部(科技研發中心)、紀檢監察部(審計法務部)、黨群工作部(機關黨委)、監事會工作辦公室(政策研究室);
鹽務局行政管理機構2個:行業管理處(食鹽專營處)、鹽政法規處(鹽政稽查總隊);
直屬機構2個:生產事業部、經營事業部;
機關服務機構1個:機關服務中心;
臨時機構1個:置業籌建辦公室(辦公樓建設辦公室)。
生產板塊企業
經營板塊企業
分支機構
參股單位
濰坊
亞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17.5%,並列第一大股東)。
相關單位
山東省海洋化工研究科學院(正處級,隸屬於山東省輕工業協會)、
山東省輕工工程學校(副局級,隸屬於青島市教育局)。
領導班子
孫樹聲: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法定代表人、山東省鹽務局局長,主持省鹽業集團公司、省鹽務局全面工作,主持集團(省局)黨委全面工作,兼管科技、審計、組織人事工作。
梁金久: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黨委副書記、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負責集團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重點分管安全生產、經營管理、財務管理、企業管理、勞資等工作。
袁譚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職工董事、工會主席、黨委委員,分管黨建、工會工作,聯繫監事會,協助黨委書記分管組織人事工作。
魏衍亭: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負責集團安全管理、質量管理(食鹽安全)工作、協助總經理分管企業改革和科技管理工作。
於本傑: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負責行業管理、鹽政法規等工作,分管辦公樓籌建工作,分管電子商務公司籌建及運營工作。
牛德興: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協助總經理分管生產經營、市場行銷等管理工作,重點負責魯鹽經貿公司的運營管理,及新產品開發、推廣等工作。
商國慶: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主持集團公司紀委工作,分管紀檢和法律事務工作。
曹宏武: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負責兩辦、物業管理工作,協助總經理分管企業管理、規劃、考核、勞資等方面的工作。
賈元學: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外部董事,履行省國資委委派的財務總監、外部董事職責,協助總經理分管財務管理工作,重點負責小貸公司籌建、運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