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鹽務局

日照市鹽務局

日照市鹽務局是日照市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鹽業行政執法主體,正處級建制事業單位,負責本區域內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山東省鹽務局日照鹽業公司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直屬企業,依法從事本行政區域內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市鹽務局
  • 地點:日照市
  • 性質: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行業概況,單位簡介,主要職責,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所屬企事業,領導班子,

行業概況

據《漢書·地理志》記載:“琅琊海曲,有鹽官”,為全國11處鹽業管理機構之一。宋代,濤洛(雒)場年煮鹽3.2萬餘石,為山東地區最大的鹽場。金代,因有“漁鹽之利”,始設日照縣。清代,日照鹽產品遠銷上海、廣東、湖北等地。
新中國成立以來,日照市鹽業得到快速發展,為山東省七大海鹽產區之一。建國初期,鹽業是日照市經濟的支柱產業,鹽稅收入最高曾占到當年稅收收入的45.6%,改革開放初期仍然占11.2%。1959年,縣鹽務局代表全縣出席了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工業、交通運輸、基本建設和財貿方面群英大會,被授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1990年,《鹽業管理條例》頒布實施,日照鹽業步入依法治鹽的軌道。1996年以後,隨著《食鹽專營辦法》、《山東省鹽業管理條例》頒布實施,為鹽政執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鹽業管理機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更加明確。日照市鹽務局依法履行食鹽專營、鹽政執法、行業管理三項行政職能。2000年,山東省調整和完善鹽業經營管理體制,日照鹽業在保障民生、貫徹落實全民補碘、確保全市食鹽安全等方面的社會責任更加突出。
目前,日照鹽業鹽田總面積5500畝,原鹽年生產能力1.5萬噸,年銷售各類鹽產品31000噸。全市現有鹽業企事業單位14個:日照市鹽務局為全市鹽業行政管理機構,內設9個科室,下設8個派出機構;日照鹽業公司承擔全市各類鹽產品供銷,為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下屬子公司;製鹽加工企業4個。全市食鹽供應網路遍布城鄉社區,質量控制體系健全完善,便民服務機制到位,有效保障了全市食鹽安全。

單位簡介

莒縣和五蓮縣的鹽業經營管理工作,由日照鹽業公司莒縣分公司和日照鹽業公司五蓮分公司負責。東港區、嵐山區、日照經濟開發區和山海天旅遊度假區的鹽業經營管理工作,由日照鹽業公司直接負責。
截至2008年,全市從事鹽業經營工作的管理人員總計129人;全市食鹽銷量30101噸,共有7600家零售點和2200家“三業戶”;海產養殖平均每畝租賃收入1126元;蝦池面積2924畝,實現租賃收入220多萬元。五蓮分公司房地產項目預計共實現利潤900萬元。莒縣分公司累計償還債務162.4萬元,彌補歷史虧損165.1萬元,所有者權益較2002年增長30多倍,職工人均收入較2001年翻了兩番。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鹽業的法律、法規、政策。
2、研究制定全市鹽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畫,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
3、負責全市碘鹽普及推廣工作,負責全市食鹽專營工作,對加碘鹽的生產、加工、運銷、經營和質量檢測實行統一管理,提高碘鹽普及率,確保人民民眾食用合格碘鹽,維護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
4、負責鹽政管理工作,對全市的鹽政執法實行統一領導,負責全市食鹽市場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依法查處鹽業違法案件,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保障全市鹽業市場的規範、有序。
5、加強行業管理,推進所屬企業體制和機制改革,指導企業搞好技術改造和技術開發工作。
6、對小工業鹽實行計畫管理。
7、統一管理鹽業的國有資產,監督檢查和評價鹽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8、對分局、鹽務所實行人、財、物統一管理。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全市鹽業企業的勞資、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
9、組織領導全市鹽業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人事科、鹽政科(轄鹽政一大隊、鹽政二大隊)、食鹽專營科、財務審計科(資金結算中心)、經營管理科、工會、紀檢監察室、食鹽配送中心(轄城區食鹽配送隊、陳疃食鹽配送隊、石臼食鹽配送隊、嵐山食鹽配送隊,每隊客戶經理1名,配置廂式貨車1輛,負責30萬左右人口的配送任務,每隊設定44條配送路)。

派出機構

莒縣鹽務局(暨日照市鹽務局莒縣分局,莒縣鹽業分公司,負責莒縣區域內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五蓮縣鹽務局(暨日照市鹽務局五蓮分局,五蓮縣鹽業分公司,授權行使五蓮縣區域內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日照市城區鹽務所(負責日照街道、河山鎮、南湖鎮、三莊鎮、黃墩鎮等區域內的鹽務管理工作);董家灘鹽務所(負責北京路街道、石臼街道、秦樓街道以及兩城鎮區域內的鹽務管理工作);安東衛鹽務所(負責嵐山區等區域的鹽務管理工作);濤雒鹽務所(負責濤雒鎮等區域內的鹽務管理工作);廒頭鹽務所(駐場鹽務管理機構);王家灘鹽務所(駐場鹽務管理機構);均為正科級事業單位

所屬企事業

日照市廒頭鹽場(始建於1957年,為市鹽務局直屬集體企業)、日照市王家灘鹽場(成立於1958年,為市鹽務局直屬集體企業)、日照市安東衛鹽場(始建於1944年,為市鹽務局直屬集體企業)等。

領導班子

陳耕:日照市鹽務局局長、黨委副書記、日照鹽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理。
張宗坤:日照市鹽務局黨委書記、副局長、日照鹽業公司副經理。
許家烈:日照市鹽務局(日照鹽業公司)調研員、黨委委員。 (正職級
林慶狀:日照市鹽務局副局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日照鹽業公司副經理。
錢洪家:日照市鹽務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日照鹽業公司副經理。
冷秉智:日照市鹽務局、日照鹽業公司正處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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