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鹽業公司

日照鹽業公司

日照鹽業公司是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直屬企業,依法從事本行政區域內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同時加掛日照市鹽務局牌子,正處級建制事業單位,負責本區域內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隸屬於山東省鹽務局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日照鹽業公司
  • 外文名稱:Rizhao Salt Industry Company
  • 總部地點:山東省日照市北京路136號
  • 經營範圍:食鹽、工業鹽、海產品等
  • 公司類型:國有獨資企業
  • 年營業額:5100萬元(2012年)
  • 利潤總額:300萬元(2012年)
行業概況,單位簡介,主要職責,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所屬企事業,領導班子,

行業概況

據《書·地理志》記載:“琅琊海曲,有鹽官”,為全國11處業管理機構之一。宋代,濤洛(雒)場年煮鹽3.2萬餘石,為山東地區最大的鹽場。金代,因有“漁鹽之利”,始設日照縣。清代,日照鹽產品遠銷上海、廣東、湖北等地。
新中國成立以來,日照市鹽業得到快速發展,為山東省七大海鹽產區之一。建國初期,鹽業是日照市經濟的支柱產業,鹽稅收入最高曾占到當年稅收收入的45.6%,改革開放初期仍然占11.2%。1959年,縣鹽務局代表全縣出席了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工業、交通運輸、基本建設和財貿方面群英大會,被授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1990年,《鹽業管理條例》頒布實施,日照鹽業步入依法治鹽的軌道。1996年以後,隨著《食鹽專營辦法》、《山東省鹽業管理條例》頒布實施,為鹽政執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鹽業管理機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更加明確。日照市鹽務局依法履行食鹽專營、鹽政執法、行業管理三項行政職能。2000年,山東省調整和完善鹽業經營管理體制,日照鹽業在保障民生、貫徹落實全民補碘、確保全市食鹽安全等方面的社會責任更加突出。
截止2012年,日照鹽業鹽田總面積5500畝,原鹽年生產能力1.5萬噸,年銷售各類鹽產品31000噸。全市現有鹽業企事業單位14個:日照市鹽務局為全市鹽業行政管理機構,內設9個科室,下設8個派出機構;日照鹽業公司承擔全市各類鹽產品供銷,為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下屬子公司;製鹽加工企業4個。全市食鹽供應網路遍布城鄉社區,質量控制體系健全完善,便民服務機制到位,有效保障了全市食鹽安全。

單位簡介

莒縣和五蓮縣的鹽業經營管理工作,由日照鹽業公司莒縣分公司和日照鹽業公司五蓮分公司負責。東港區、嵐山區、日照經濟開發區和山海天旅遊度假區的鹽業經營管理工作,由日照鹽業公司直接負責。
截至2008年,全市從事鹽業經營工作的管理人員總計129人;全市食鹽銷量30101噸,共有7600家零售點和2200家“三業戶”;海產養殖平均每畝租賃收入1126元;蝦池面積2924畝,實現租賃收入220多萬元。五蓮分公司房地產項目預計共實現利潤900萬元。莒縣分公司累計償還債務162.4萬元,彌補歷史虧損165.1萬元,所有者權益較2002年增長30多倍,職工人均收入較2001年翻了兩番。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鹽業的法律、法規、政策。
2、研究制定全市鹽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畫,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
3、負責全市碘鹽普及推廣工作,負責全市食鹽專營工作,對加碘鹽的生產、加工、運銷、經營和質量檢測實行統一管理,提高碘鹽普及率,確保人民民眾食用合格碘鹽,維護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
4、負責鹽政管理工作,對全市的鹽政執法實行統一領導,負責全市食鹽市場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依法查處鹽業違法案件,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保障全市鹽業市場的規範、有序。
5、加強行業管理,推進所屬企業體制和機制改革,指導企業搞好技術改造和技術開發工作。
6、對小工業鹽實行計畫管理。
7、統一管理鹽業的國有資產,監督檢查和評價鹽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8、對分局、鹽務所實行人、財、物統一管理。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全市鹽業企業的勞資、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
9、組織領導全市鹽業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人事科、鹽政科(轄鹽政一大隊、鹽政二大隊)、食鹽專營科、財務審計科(資金結算中心)、經營管理科、工會、監察室、食鹽配送中心(轄城區食鹽配送隊、陳疃食鹽配送隊、石臼食鹽配送隊、嵐山食鹽配送隊,每隊客戶經理1名,配置廂式貨車1輛,負責30萬左右人口的配送任務,每隊設定44條配送路)室。

派出機構

莒縣鹽務局(暨日照市鹽務局莒縣分局,莒縣鹽業分公司,負責莒縣區域內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五蓮縣鹽務局(暨日照市鹽務局五蓮分局,五蓮縣鹽業分公司,授權行使五蓮縣區域內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日照市城區鹽務所(負責日照街道、河山鎮、南湖鎮、三莊鎮、黃墩鎮等區域內的鹽務管理工作);董家灘鹽務所(負責北京路街道、石臼街道、秦樓街道以及兩城鎮區域內的鹽務管理工作);安東衛鹽務所(負責嵐山區等區域的鹽務管理工作);濤雒鹽務所(負責濤雒鎮等區域內的鹽務管理工作);廒頭鹽務所(駐場鹽務管理機構);王家灘鹽務所(駐場鹽務管理機構);均為正科級事業單位

所屬企事業

日照市廒頭鹽場(始建於1957年,為市鹽務局直屬集體企業)、日照市王家灘鹽場(成立於1958年,為市鹽務局直屬集體企業)、日照市安東衛鹽場(始建於1944年,為市鹽務局直屬集體企業)等。

領導班子

陳耕:日照市鹽務局局長、黨委副書記、日照鹽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理。
張宗坤:日照市鹽務局黨委書記、副局長、日照鹽業公司副經理。
許家烈:日照市鹽務局(日照鹽業公司)調研員、黨委委員。 (正職級
林慶狀:日照市鹽務局副局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日照鹽業公司副經理。
錢洪家:日照市鹽務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日照鹽業公司副經理。
冷秉智:日照市鹽務局(日照鹽業公司)正處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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