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管理辦法

《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提升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水平。《辦法》由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18年2月13日印發,共二十五條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管理辦法
  • 發布機關: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人社廳
  • 印發時間:2018年2月13日
  • 發文字號:魯人社發〔2018〕11號
  • 實施時間:2018年3月1日
辦法發布,辦法全文,

辦法發布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人社發〔2018〕11號
各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年2月13日

辦法全文

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管理辦法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升我省高層次人才服務水平,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人才支撐新舊動能轉換工作的意見》(魯發〔2017〕26號)要求,結合落實《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通過建立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制度,面向高層次人才推行“一對一”服務模式,打造以“保姆式”“零跑腿”為標誌的高層次人才服務新優勢,逐步構建覆蓋全省、上下貫通、職責明確、精準高效的高層次人才服務體系。
第三條全省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隊伍建設及管理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構成
第四條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是指按照“一對一”標準,為我省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配備的專屬服務工作人員。
第五條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隊伍主要由用人單位、服務事項主管部門、服務事項承接部門(單位)和各級高層次人才服務視窗的工作人員組成。
第六條用人單位服務專員(以下簡稱“單位專員”)。高層次人才所在(引進)單位為每位高層次人才配備1名服務專員。單位專員由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或高層次人才工作團隊的輔助工作人員擔任。
第七條服務事項主管部門服務專員(以下簡稱“部門專員”)。我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所列服務事項的各級職能主管部門,根據承擔服務事項的數量、服務內容至少配備1名人才服務專員。部門專員由職能部門熟悉政策規定和業務辦理流程、具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的工作人員擔任。
第八條服務事項承辦機構服務專員(以下簡稱“承辦專員”)。具體承辦我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所列服務內容的機構(單位),根據服務事項、類別和服務高層次人才的數量至少配備1名服務專員。承辦專員由承擔本機構(單位)服務事項值守和辦理任務、具有良好協調溝通能力的工作人員擔任。
第九條各級高層次人才服務視窗服務專員(以下簡稱“視窗專員”)。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設立高層次人才服務視窗,配備專職的服務專員。視窗專員由熟悉人事人才政策和相關業務工作流程,有較強工作責任心、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和較高綜合文字水平的工作人員擔任。
服務專員工作職責
第十條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是為高層次人才提供“一對一”服務的主要工作力量,要切實提高做好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熟悉各類人才政策措施、工程項目、流程標準,強化熱情服務、主動服務意識,在政策解讀、待遇落實、人文關懷等方面為高層次人才提供個性化、精準化服務,確保各類高層次人才應享有的政策、待遇、服務落實到位。
第十一條單位專員工作職責:
(一)學習了解國家、省及所在地方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熟悉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事項與內容;
(二)全面掌握應當向高層次人才提供的各項優惠政策及相關待遇,並負責協調兌現相關待遇;
(三)為高層次人才代辦創新創業的各類服務手續;
(四)及時向高層次人才宣講最新人才政策,代表用人單位向高層次人才直接提供多樣化人文關懷;
(五)與高層次人才保持密切聯繫,收集高層次人才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和意見建議,及時向所在單位和高層次人才服務視窗反饋。
第十二條部門專員工作職責:
(一)協調辦理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所列本部門承擔的應當向高層次人才提供的服務事項;
(二)及時協調處理人才服務熱線和“人才山東網”轉辦的各類高層次人才服務需求;
(三)督促本部門管理指導的服務事項承辦機構,落實好高層次人才應獲得的服務待遇;
(四)及時收集並向高層次人才服務視窗反饋在為高層次人才提供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和意見建議。
第十三條承辦專員工作職責:
(一)落實好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所列由本單位(機構)具體承辦的服務事項;
(二)及時收集並向部門專員反饋在為高層次人才提供直接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和意見建議。
第十四條視窗專員工作職責:
(一)受理單位專員提報的高層次人才申辦事項,並及時向服務事項主管部門專員交辦;
(二)督導部門專員及時落實高層次人才申報事項,並及時將辦理結果向單位專員反饋;
(三)調度了解高層次人才服務事項落實情況,積極做好高層次人才服務政策落實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及時收集匯總高層次人才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和意見建議,按規定程式向省高層次人才服務視窗報告;
(五)及時做好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新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做好本地區創新創業環境的推介等工作。
服務專員工作流程
第十五條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確定的服務事項,由各級各有關部門服務專員按照“隨時受理、直接服務”“專員接件、並聯辦理”“集中反饋、統一建檔”的方式,為高層次人才提供全方位、全過程服務。
第十六條隨時受理,直接服務。綠色通道所列可直接獲得的服務事項,由高層次人才直接聯繫或預約部門專員、承辦專員、視窗專員,憑“山東惠才卡”和相關身份證明獲得綠色通道服務待遇。
第十七條專員接件,並聯辦理。綠色通道所列需要依申請提供的服務事項,由單位專員協助高層次人才準備相關信息資料。屬申辦單一項目的,由單位專員直接向部門專員提出申請,部門專員負責在規定或承諾時限內為高層次人才協調辦理完成。屬申辦多個項目的,由單位專員向本級視窗專員提出申請,視窗專員梳理申辦事項並按照管理許可權分別向有關部門轉辦,由各部門專員負責在規定或承諾時限內為高層次人才協調辦理完成。
服務事項辦理完成後,部門專員及時向單位專員和視窗專員反饋,由單位專員負責告知高層次人才辦理結果。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辦結的,部門專員應及時通過單位專員或直接向高層次人才解釋說明,並向視窗專員報備、確定辦結時間。
第十八條集中反饋,統一建檔。單位專員應及時向單位報告為高層次人才提供的綠色通道服務情況,並定期報本級高層次人才服務視窗備案。
各級高層次人才服務視窗按屬地原則為每位高層次人才建立服務工作檔案,視窗專員負責跟蹤督導服務事項辦理情況,確保事項落實到位、高層次人才滿意。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檔案按季度報上一級服務視窗備案。
服務專員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條動態管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建立全省統一的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信息庫。各級、各部門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由本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管理,服務專員發生變化的應在7個工作日之內報本級服務視窗備案。
第二十條信息公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入口網站設立山東省高層次人才網上服務專區,對全省各級、各部門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和山東省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事項、辦理程式、辦結時限、責任人等信息進行公開。
第二十一條培訓提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建立全省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能力培訓提升機制,每年定期組織業務培訓;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做好本級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業務水平。
第二十二條獎勵問責。制定全省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考核辦法,建立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獎懲機制。每年評選一批工作成績好、高層次人才評價好的服務專員進行通報表揚,所在單位在評先樹優、職務晉升、崗位聘用等方面優先考慮。對服務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服務專員,由本級高層次人才服務視窗通報其所在單位,所在單位依法依規做出嚴肅處理。
附則
第二十三條各設區的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市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的具體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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