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1〕8號印發《山東省鄉村旅遊業振興規劃(2011—2015年)》。該《規劃》分發展現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發展重點;政策措施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鄉村旅遊業振興規劃(2011—2015年)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魯政發〔2011〕8號
- 印發時間:2011年3月4日
通知內容,規劃,
通知內容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油料等四個產業振興規劃的通知
魯政發〔2011〕8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山東省油料產業振興規劃(2011—2015年)》、《山東省棉花產業振興規劃(2011—2015年)》、《山東省種業振興規劃(2011—2015年)》、《山東省鄉村旅遊業振興規劃(2011—201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規劃
山東省鄉村旅遊業振興規劃(2011—2015年)
為加快我省鄉村旅遊業的全面振興,拓展農業發展功能,最大限度地增加農民收入,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
我省是傳統農業大省和齊魯文化發祥地,鄉村旅遊資源十分豐富。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我省就在全國率先開發了適合當時條件的鄉村旅遊項目,經過近40年的發展,培育出一批全國知名鄉村旅遊品牌,形成了一定產業規模。2009年,全省規模化開展鄉村旅遊的村莊達到2000個,林場194個,經營業戶3.5萬個,從業人員15.5萬人;已建成全國旅遊強縣1個、省級旅遊強縣14個、旅遊強鄉鎮85個、旅遊特色村91個、農業旅遊示範點199個、森林和濕地公園228個。2009年,全省鄉村旅遊接待海內外遊客9400萬人次,占全省旅遊接待總人次的32%;實現鄉村旅遊收入370億元,占全省旅遊總收入的15%,相當於當年農業增加值的11.5%。鄉村旅遊業在拉動社會消費、促進農民增收、統籌城鄉發展、保護鄉村生態、傳承民間文化等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但從總體上看,我省鄉村旅遊業仍存在開發建設不規範,廣度、深度不夠,產業鏈條不完整;基礎設施不完善,景觀建設與周邊整體環境不協調;專業人才匱乏,市場行銷落後,管理服務體系不健全;資金投入不足等問題。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為目標,以拓展、規範、提升為重點,堅持“農旅結合、以農促旅、以旅富農”,完善鄉村旅遊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最佳化鄉村旅遊發展環境,創新機制、整合資源,豐富品類、突出特色,強化管理、提升品質,充分發揮旅遊產業的關聯帶動作用,把鄉村旅遊業培植成為農村經濟發展支柱產業和農民增收新亮點,提升“好客山東”品牌內涵。
(二)基本原則。
1.政府引導,主體多元化。統籌協調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協同推進機制。
2.以農為本,利益均衡化。以農民為首要受益主體,實現鄉村旅遊業參與主體的利益均衡。
3.因地制宜,產品特色化。最佳化區域布局,加強分類指導,促進個性化發展,積極培育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鄉村旅遊產品。
4.市場導向,經營產業化。充分發揮龍頭帶動作用,促進各類經營主體規模化發展、規範化管理和網路化運營。
5.統籌發展,城鄉一體化。統籌城鄉旅遊開發與消費,形成城鄉之間互用資源、互動發展的良好格局。
6.保護生態,發展持續化。堅持開發與保護並重,避免急功近利、盲目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15年,培育一批影響力大、帶動作用強的鄉村旅遊示範區,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形成種類豐富、特色突出、結構合理的產品體系和產業格局。建成省級以上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縣10個、鄉村旅遊強鄉鎮200個、特色村1000個、農(漁)家樂經營戶10000個,省級以上水利風景區150個,森林和濕地公園330個。打造50個鄉村旅遊知名品牌、5個AAAA級以上鄉村旅遊景區。全省鄉村旅遊年接待能力達到3億人次,鄉村旅遊總收入達到2000億元。
三、發展重點
(一)鄉村旅遊產品培育。重點開發培育紅色旅遊、傳統民俗、休閒農業、農家樂、漁家樂、古村鎮(風情小鎮)、新農村、鄉村節慶、生態循環、鄉村博物館等十大類鄉村旅遊產品。紅色旅遊類,以革命戰爭年代的紀念地、標誌物為載體,以革命歷史、革命事跡和革命精神為內涵,挖掘培育一批紅色旅遊精品,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傳統民俗類,以鄉村傳統民俗為主題旅遊資源,以民俗風情體驗、民俗文化參與為主體項目,保護弘揚齊魯民俗文化;休閒農業類,依託鄉村田園風光、特色種植養殖、農業示範園區等資源,以採摘認領、科普教育、農事農藝體驗等為載體,滿足城鄉居民休閒娛樂、觀光度假等需求;農家樂類,以吃農家筵、住農家屋、乾農家活、享農家樂、購農家物為主題,向遊客提供餐飲、住宿以及農事活動、休閒娛樂等服務;漁家樂類,以特色濱水休閒、水上遊樂和濱水度假等為主題,讓遊客體驗漁家生活,感悟漁家文化;古村鎮(風情小鎮)類,以古鎮文化觀光、特色小鎮度假和地方風情體驗為主題,建設多元特色旅遊小鎮;新農村類,以新農村新風貌為主題,注入鄉村旅遊文化元素,為遊客提供休閒、餐飲、娛樂和地域文化等服務;鄉村節慶類,依託具有濃厚地方特色的鄉村節慶節會活動,以地方民俗文化、名優特產為吸引物,打造鄉村旅遊地域品牌;生態循環類,依託森林、濕地、水利風景區等生態旅遊資源以及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資源,大力發展生態循環旅遊;鄉村博物館類,以展示鄉村習俗、生活用具、生產工具、特色農產品等為主題,展現傳統農耕文化、民俗風情以及生產生活的發展變遷。
(二)鄉村旅遊區建設。按照平原、山區、林區、湖區、海濱等不同區域,圍繞文化、歷史、經濟、生態等不同主題,建設半島濱海鄉村旅遊區、齊魯山鄉鄉村旅遊區、湖泊濕地鄉村旅遊區、黃河沿岸鄉村旅遊區、運河風情鄉村旅遊區、平原風情鄉村旅遊區等六大鄉村旅遊區,推進特色鄉村旅遊產品向優勢區域集聚。
(三)鄉村旅遊商品開發。開發具有傳統和地方特色的旅遊商品,提升傳統農業、手工業、餐飲服務業附加值。加快引進和培育觀賞價值獨特、營養價值豐富、比較效益突出的農產品新品種,提升名特優農產品的旅遊價值。重點開發紡織刺繡、風箏、年畫、剪紙、泥塑、草編、琉璃、陶瓷、布玩具、木製件等特色工藝品。創作發行展現山東風土人情的書籍、攝影作品、音像製品等文化產品。依託當地民俗工藝品或標誌物製作實用、新穎、多樣的特色紀念品和農具模型紀念品。
(四)鄉村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在鄉村旅遊資源集中的市、縣(市、區),建立鄉村旅遊培訓基地,重點加強鄉村旅遊經營戶、鄉村旅遊帶頭人、能工巧匠傳承人和管理服務人員等的培訓,培養造就一支素質高、業務精的鄉村旅遊管理、行銷、服務隊伍。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鄉村旅遊基礎設施。進一步規範管理,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城鄉一體化標準,加快鄉村道路交通、網路通信、自來水、下水道、液化氣、暖氣管道、廁所等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鄉村旅遊服務功能,設定規範化指引標識。加快旅遊停車場、旅遊購物場所、遊客中心、衛生醫療等配套設施建設,不斷提升鄉村旅遊接待和服務設施質量。切實加強鄉村生態環境保護,推進鄉村旅遊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紮實推進全國特色旅遊景觀鎮、景觀村,山東省旅遊強鄉鎮、特色村,好客人家農(漁)家樂和山東省農業旅遊示範點創建工作;建立“政府引導、部門協作、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開發機制,鼓勵興辦各種鄉村旅遊開發性企業和實體;加大鄉村旅遊政府資金投入力度,重點支持鄉村旅遊基礎設施、人才培訓和鄉村旅遊示範點建設。加強對鄉村旅遊專業合作組織、經營戶、林場和企業的信貸支持,引導鼓勵中介組織為鄉村旅遊發展提供資金融通、信用擔保等服務。引導各類投資主體以租賃、承包、聯營、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投資開發鄉村旅遊項目。對榮獲省級以上鄉村旅遊示範縣(點)、鄉村旅遊鎮(村)的給予表彰獎勵。
(三)加強市場行銷。加強與旅遊企業合作,加大鄉村旅遊推介力度,創新旅遊推介方式,統籌城鄉旅遊資源,充分挖掘市場潛力,將更多的鄉村旅遊景點納入旅遊項目和線路,延長遊客逗留時間。依託山東農業發展優勢、齊魯文化魅力和“好客山東”品牌形象,重點開拓京津地區、江浙地區、東北地區等市場,吸引華南地區、港澳台地區乃至日韓等海外客源,擴大山東鄉村旅遊的市場份額。
(四)強化組織領導。建立省鄉村旅遊工作協調促進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組織協調和巨觀指導,確保鄉村旅遊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將鄉村旅遊管理、行銷、策劃、規劃等專業技術人才和從業人員培訓納入全省統一培訓工程。推進旅遊公共服務下鄉,促進城鄉旅遊人才與資源共享。加強對鄉村旅遊行業學會、協會、合作社等中介組織的指導,提高行業自律水平。科學編制鄉村旅遊規劃和服務標準。加強誠信經營、食品生產、餐飲服務的監督檢查,推動鄉村旅遊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