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於一九八四年十月八日正式實施。...
《陝西省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是陝西省人民政府於1984年7月4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七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及區縣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停止執行。[1] 參考資料 1. 上海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暫行...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地區行政公署(以下簡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任免的工作人員。第三條省人民政府任免下列工作人員: (一)省人民政府...
國務院任免工作人員辦法》、《縣級以上人民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的基本原則,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制定《山西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暫行辦法...
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制定《吉林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暫行辦法》...
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4年9月13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吉林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