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研究院

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研究院

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研究院是經山東省知識產權局批准成立的智慧財產權研究教學機構。由山東省知識產權局與煙臺大學合作共建,為隸屬於煙臺大學的獨立教學科研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研究院
  • 地點:山東省
  • 性質:研究院
  • 隸屬於:煙臺大學的獨立教學科研單位
機構簡介,培養計畫,

機構簡介

為深入貫徹教育部和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精神,加強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研究教育工作的力度,煙臺大學在山東省知識產權局的領導和支持下成立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研究院。
設立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研究院的主要目的是整合省內外法學、經濟管理、科學工程技術等領域的智慧財產權高級專業人員,建立一個層次較高的智慧財產權研究教學工作平台,在智慧財產權高級人才培養、智慧財產權科學研究、智慧財產權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廣泛地開展活動,並為地方政府和企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決策和經營活動提供諮詢意見和研究報告,力爭成為山東省最重要的智慧財產權智庫。
作為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研究院的主辦單位,煙臺大學長期以來在智慧財產權教學研究領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煙臺大學法學院自八十年代末就開始在本科生中開設智慧財產權法課程。“九五”期間,智慧財產權法成為山東省的民商法省級重點學科的主要專業方向之一,並於1998年開始培養智慧財產權法方向的研究生。自2000年起,煙臺大學投巨資建設智慧財產權法精品課程,對智慧財產權法課程進行信息化教學改革,並在此基礎上專門設立了智慧財產權教學研究中心,為成立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研究院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重視學術研究是煙臺大學智慧財產權學科的一貫追求。學術研究不僅保證了高質量的教學,也使得煙臺大學智慧財產權學科能夠始終緊跟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研究的前沿,把握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發展脈搏。自1996年以來,煙臺大學智慧財產權學科共獲得國家社科基金、國家留學基金委、教育部、法務部、山東省社科、山東省軟科學項目等十二項科研項目。在一級及核心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五十餘篇,出版專著十七部。獲得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等各項學術獎勵十二項。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重要學術刊物,如《中國法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智慧財產權文叢》、《智慧財產權》、《中國專利與商標》(香港)、《智慧財產權》(台灣)、《中國著作權》、《中華商標》、《電子智慧財產權》、《科技與法律》、《法律科學》、《法商研究》上都可以見到我校智慧財產權教師的成果。煙臺大學的智慧財產權學科以其集中、豐富的研究成果,為其在國內智慧財產權學術界贏得了聲譽。
為成立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研究院,煙臺大學對現有的師資隊伍進行了重新整合,組成了一支涉及智慧財產權教學科研各個領域的專業教學科研隊伍。專業教師共有教授十人,副教授六人,講師五人。其中博士生導師二人,碩士生導師九人。70%的人員具有博士學位,七名教師具有海外留學經歷。其中還有國家和省級教學名師二人。專業涵蓋廣泛,涉及法學、經濟學、管理學和國際貿易等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學科,可以開設十餘門與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

培養計畫

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研究院成立之後,煙臺大學對相關專業招生和培養計畫進行了調整,制定了三個層次的人才培養計畫。
(一)本科生教育:在理工科本科生中招收學生攻讀智慧財產權第二學位,培養跨學科的智慧財產權人才。在法學本科生中設立智慧財產權法學方向,培養智慧財產權法學人才。
(二)研究生教育:煙臺大學擬在法學碩士一級學科中開設專門的智慧財產權專業,培養智慧財產權法學碩士。並在法律碩士中設立智慧財產權方向,培養高層次智慧財產權實用法律人才。
(三)在職培訓:針對科學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法律從業人士開設側重點不同的課程,進行智慧財產權知識的普及和高級培訓。
依靠其智慧財產權方面的科研優勢,智慧財產權研究院還可為省內乃至國內的企業和政府部門提供諮詢服務。範圍包括政府智慧財產權決策、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與管理、企業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智慧財產權案件分析等。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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