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失業預測預警工作實施方案

一、主要任務,二、主要內容,三、方法步驟,

一、主要任務

在失業動態監測基礎上,結合巨觀經濟形勢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及就業、失業社會保險等指標,建立失業預警指標體系和數據信息,科學設定失業預警等級。根據失業預警指標數據變化情況,對就業失業形勢、變化趨勢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判斷是否達到失業預警警戒線,並及時發布失業預警。將失業預測預警納入當地政府日常工作,建立定期報告制度,既要注意經濟運行過程中出現的趨勢性失業,又要兼顧因突發情況引起的區域性、行業性集中失業。

二、主要內容

(一)失業預警主要內容。
1.失業預警指標體系。失業預警指標體系由巨觀經濟指標、失業動態監測指標和就業、失業、社會保險指標三大類構成,具體分為五部分數據:一是巨觀經濟指標數據,包括地區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總額、貨物進出口總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商品零售價格指數、用電量等。二是失業動態監測企業數據,包括在崗人數、新增人數、新減人數、淨增人數、淨減人數和崗位流失率等。三是企業用工備案數據,包括新簽勞動契約人數、解除勞動契約人數、終止勞動契約人數和淨增就業人數等。四是人力資源市場數據,包括勞動力市場需求人數、求職人數和求人倍率等。五是失業指標數據,包括城鎮登記失業率或社會調查失業率、城鎮登記失業人數、長期失業人數及占比、城鎮登記失業人數增減、城鎮登記失業人數增減幅、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新增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季末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和失業保險基金可支撐月數等。
2.失業預測分析。失業預測分析是對採集的失業預警指標數據進行動態分析,對當期就業失業狀況作出判斷。運用預警模型等技術手段,對下期失業率和失業人數等指標實施預測分析,結合相關領域調查情況和會商結果,研判就業失業變化發展趨勢。在預警模型建立前,主要通過專家委員會對相關指標數據實施綜合分析並進行預測。
3.失業預警分級。從巨觀經濟狀況、就業失業狀況、社會保險基金狀況等方面綜合研判確定社會對失業的可承受能力,確定相應的區域性失業警戒線,並根據相應的警戒線劃分出不同的預警等級,即Ⅲ級預警(黃色)、Ⅱ級預警(橙色)、Ⅰ級預警(紅色)。
(1)Ⅲ級預警(黃色)狀態特徵。
趨勢特徵: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經濟增速呈減緩態勢,人力資源市場求人倍率降低,新增就業人員持續下降並且新增失業人員持續上升,部分區域、行業、企業出現集中和規模失業苗頭。
指標特徵:1/3的巨觀經濟指標出現異常;監測企業職工人數連續3個月減少且期間崗位流失率位於2%至3%之間;1/3的就業、失業、社會保險類指標出現異常,其中:城鎮登記失業率環比上升或社會調查失業率連續3個月環比上升,人力資源市場求人倍率在1至0.8之間,月末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連續3個月高於近3年月平均人數1至2倍,社會保險參保人數連續3個月出現減少。
(2)Ⅱ級預警(橙色)狀態特徵。
趨勢特徵:經濟下行壓力明顯加大,經濟增速減緩態勢明顯,人力資源市場求人倍率持續走低,新增就業人員明顯持續下降並且新增失業人員明顯持續上升,部分區域、行業、企業出現集中和規模失業現象,勞動者就業開始受到衝擊。
指標特徵:1/3的巨觀經濟指標明顯異常;監測企業職工人數連續3個月減少且期間崗位流失率位於3%至5%之間;1/3的就業、失業、社會保險類指標明顯異常,其中:城鎮登記失業率連續2個季度環比上升或社會調查失業率連續6個月環比上升,人力資源市場求人倍率在0.8至0.5之間,月末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連續6個月高於近3年月平均人數1至2倍,社會保險參保人數連續3個月明顯減少。
(3)Ⅰ級預警(紅色)狀態特徵。
趨勢特徵:經濟增速減緩非常明顯,出現零增長或負增長,人力資源市場求人倍率持續大幅度走低,企業就業崗位持續大幅度流失,新增就業人員持續大規模下降並且新增失業人員持續大規模上升,集中和規模失業現象普遍,對就業造成非常嚴重影響。
指標特徵:1/2的巨觀經濟指標出現惡化;監測企業職工人數連續6個月減少且期間崗位流失率≥5%;1/2的就業、失業、社會保險類指標出現惡化,其中:城鎮登記失業率連續3個季度環比上升或社會調查失業率連續9個月環比上升,人力資源市場求人倍率≤0.5,月末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連續6個月高於近3年月平均人數3倍以上,社會保險參保人數連續6個月顯著減少。
(二)建立失業預測預警工作會商機制。各市、縣(市、區)就業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組織成員單位人員和有關專家學者,成立專家委員會,並根據可能出現的預警及時組織專家委員會實施預警等級分析和評估。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對各預警等級指標特徵中的非數值性指標的異常、明顯異常、惡化程度實施界定,對全部預警指標進行分析,提出預警等級建議,作為各級政府確定啟動、調整、解除預警的重要依據。
(三)建立行業性、規模性重點預警制度。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結合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後產能、節能減排、兼併重組和其他原因導致的部分企業、行業出現的規模性、行業性集中失業風險,做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失業預測預警工作,密切關注出現的苗頭性規模失業風險。對縣(市、區)內某行業同時出現5個(含)以上企業由於非正常原因實施一次性集中裁員,每戶企業集中裁員超過50人或裁員數量占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單個企業非正常原因一次性集中裁員200人以上的,根據其對當地就業形勢、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等影響程度,作出準確分析判斷,提前做好相關預警準備工作。

三、方法步驟

(一)建立失業預警指標體系。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合理確定失業預警指標體系,客觀全面地反映就業失業狀況,為準確進行失業預警打好基礎。在實施過程中,針對形勢變化和失業預警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指標體系中的具體指標,使其更加符合失業預警工作要求。
(二)分析失業預警指標數據。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月採集失業預警指標數據,分類整理數據變化規律,進行連續跟蹤監測觀察。對採集、匯總的失業預警指標數據,運用預警模型等技術手段,實施失業率和失業人數變化趨勢分析。對監測企業崗位流失率,特別是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崗位流失率進行深入分析。
(三)啟動失業預警。各市、縣(市、區)就業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按季度依據失業預警指標數據變化情況、專家委員會提出的預警等級建議,及時擬定預警等級,出具預警報告,內容包括預警指標基本情況、變化情況、原因分析、趨勢判斷、預警等級、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對策措施建議等。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就業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出具的預警報告,分別在Ⅲ級預警(黃色)72小時、Ⅱ級預警(橙色)48小時、Ⅰ級預警(紅色)24小時內,向本級政府提出啟動預警建議,經批准後,啟動實施,並向有關單位通報。
各級政府在確定啟動預警後,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上級政府。
(四)失業預警等級調整、解除。各市、縣(市、區)就業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根據預警等級指標特徵變化情況、專家委員會提出的預警等級建議等,擬定調整預警等級或解除預警,並出具報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就業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出具的報告,在24小時內,向本級政府提出調整、解除預警建議,經批准後,向有關單位通報調整、解除情況。
各級政府在確定調整、解除預警後,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上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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