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的通知
魯政辦字〔2021〕137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檔案全文
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擴大就業容量、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積極消納農村剩餘勞動力和城鎮長期失業人員,著力提高城鄉低收入群體收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全力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徑,經研究,確定組織實施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現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走在前列、全面開創”“三個走在前”總目標,聚焦“六個一”發展思路、“六個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個著力”重點任務,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紮實推進共同富裕,強化就業優先政策,落實政府兜底安置就業的職責,重點面向城鄉困難群體、大齡人員,大幅提升公益性崗位規模,促進充分就業、有效增收,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城鄉統籌、系統謀劃。樹立全局意識和系統理念,立足鄉村振興、社會治理等現實需求,抓好頂層設計和統籌整合,改變公益性崗位開發條塊分割、多頭管理的局面,形成城鄉“一盤棋”的工作格局。
2.堅持需求導向、精準施策。實施精準的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措施,按需設崗、分步推進,做到安置對象精準、崗位類型精準、資金使用精準、安置成效精準。
3.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注重效率和公平,把握好公益性崗位開發規模和進度,注重實際效果,紮實推進。
4.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基層需求和民眾期盼,合理確定公益性崗位開發數量、崗位類型、待遇標準,及時動態調整,防止“一刀切”“大呼隆”。
(三)任務目標。“十四五”期間,在全省創設120萬個左右城鄉公益性崗位,其中,鄉村公益性崗位創設100萬個左右,城鎮公益性崗位創設20萬個左右。年度開發計畫為:2022年、2023年每年分別安排公益性崗位40萬個左右,2024年、2025年每年分別安排公益性崗位20萬個左右,每年開發計畫中鄉村公益性崗位約占80%、城鎮公益性崗位約占20%,視經濟社會發展和就業形勢動態調整年度計畫。2022年16市崗位計畫分配表見附屬檔案。
二、組織實施
(一)明確安置對象。城鄉公益性崗位的安置重點是就業困難群體,其中,鄉村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等群體;城鎮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等群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省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統籌崗位設定。城鄉公益性崗位堅持需求導向、公益屬性的原則,在統籌整合現有公益性崗位基礎上,設立公共管理類、公共服務類、社會事業類、設施維護類、社會治理類等崗位。縣(市、區)可根據實際需求統籌設定崗位開發類型,綜合設崗或單獨設崗。2022年崗位設定側重於服務鄉村振興、衛生防疫、齊長城巡護、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所)管理服務、農村公共文化設施管理維護等領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統一崗位待遇。城鄉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按照不低於當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或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縣(市、區)依據崗位類型、勞動時間等因素確定,按月發放。同一人員的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鄉村公益性崗位到期後可視情適當延長,城鎮公益性崗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年齡為準)。鄉村公益性崗位應為在崗人員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城鎮公益性崗位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退出公益性崗位後生活困難人員,按規定納入社會救助範圍,做到政策有效銜接、幫扶不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規範組織上崗。縣(市、區)按年度發布城鄉公益性崗位需求公告,採取個人申請、民主評議、審核公示、縣級審批的方式組織上崗。城鄉公益性崗位的管理由鄉鎮(街道)統一負責,村(社區)參與做好需求摸排、人員組織、日常管理等工作。各地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協助管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五)全程精準管理。搭建全省統一的公益性崗位精準管理系統,運用大數據、信息化手段,建立動態管理服務機制,做到崗位和人員“雙實名”管理,防止“虛報冒領”“吃空餉”等情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大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資金保障
加強資金統籌,各級將城鄉公益性崗位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統籌用好各項涉及公益性崗位的資金。鄉村公益性崗位根據年度開發計畫,按照每個公益性崗位每年1萬元標準,省級對各地(不含青島)分檔給予補助,其中:省財政困難縣補助60%,濟南市、東營市、煙臺市、威海市所屬縣(市、區,不含省財政困難縣)補助20%,其他市所屬縣(市、區,不含省財政困難縣)補助40%。市縣分擔比例由設區的市確定,市級對省財政困難縣補助比例不得低於對其他縣(市、區)的平均補助比例。城鎮公益性崗位所需資金按現有資金渠道列支。多方籌集資金,鼓勵支持社會資金、公益基金參與,進一步加大資金保障力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著力構建責任清晰、各負其責、執行有力的組織領導體制,實行省級統籌,市、縣(市、區)負總責,鄉鎮(街道)具體落實,村(社區)參與做好日常管理使用。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深入宣傳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政策措施,調動各方力量積極參與,使就業增收、勞動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明確部門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城鄉公益性崗位的統籌開發,會同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等部門做好政策制定、人員認定、待遇兌付、監督管理等工作;財政部門做好資金籌集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殘聯、鄉村振興等部門最大力度挖掘崗位資源,做好所涉及崗位的職責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
(三)嚴格督導落實。把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的組織實施和計畫進展情況作為就業督導的重要內容,重點督導資金配套、崗位開發、人員管理等情況,確保把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按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附屬檔案: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16市崗位計畫分配表(2022年)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12月11日印發
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的決策部署,山東省委、山東省政府研究提出大規模創設城鄉公益性崗位,積極消納農村剩餘勞動力和城鎮長期失業人員。經山東省委山東省政府同意,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制定背景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作出明確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做好就業工作,把開發公益性崗位作為穩就業、保就業的重要措施來抓。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多次作出專門批示,要求進一步深入研究、周密謀劃,加大力度,加快進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方案》。
二、決策依據
《方案》的決策依據主要有: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要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
二是2021年4月21日,省政府召開穩就業保就業工作電視會議,要求聚焦就業重點群體,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
三是2021年7月31日,省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通知》(魯政字〔2021〕136號),要求開發一批農村護路、管水、保潔、治安、植樹造林等鄉村公益性崗位。
三、出台目的
《方案》制定出台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的決策部署,大規模創設城鄉公益性崗位,積極消納農村剩餘勞動力和城鎮長期失業人員,著力提高城鄉低收入群體收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全力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徑。
四、重要舉措
《方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政府兜底安置就業的職責,圍繞大幅提升城鄉公益性崗位規模,從總體要求、組織實施、資金保障、保障措施四個部分,研究制定了系統性方案,並向16市分解了2022年的年度計畫。結合我省實際,採取以下創新舉措(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按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一)構建“一盤棋”的城鄉統籌格局。實行省級統籌,市、縣(市、區)負總責,鄉鎮(街道)具體落實,村(社區)參與做好日常管理使用,改變公益性崗位開發條塊分割、多頭管理的局面,形成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城鄉統籌的“一盤棋”格局。
(二)實施“精準化”的開發管理措施。明確崗位開發計畫、安置範圍、設崗類型,配套制定開發管理辦法,做到開發步驟精準、安置對象精準、崗位類型精準。
(三)實行“一體化”的政府補貼政策。實行城鄉公益性崗位統一政府補貼,待遇標準實行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待遇期限一般為3年,鄉村公益性崗位到期後可視情適當延長,城鎮公益性崗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年齡為準),均優於國家現行政策標準。
(四)加大“多元化”的資金籌集力度。加強資金統籌,將城鄉公益性崗位資金列入各級年度財政預算,統籌用好各項涉及公益性崗位的資金,同時多方籌集資金,鼓勵支持社會資金、公益基金參與,進一步加大資金保障力度。
(五)強化“雙實名”的管理服務機制。運用大數據、信息化手段建立動態管理服務機制,並引入第三方機構發揮專業化管理作用,做到崗位和人員“雙實名”管理,防止“虛報冒領”“吃空餉”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