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地方糧食風險基金實施辦法》是一項地方法規,發布於1994年08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地方糧食風險基金實施辦法
- 外文名:Measur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local grain risk funds in Shandong Province
- 發布日期:1994-06-28
- 發布文號:魯政發[1994]72號
- 生效日期:1994-08-01
《山東省地方糧食風險基金實施辦法》是一項地方法規,發布於1994年08月01日。
《山東省地方糧食風險基金實施辦法》是一項地方法規,發布於1994年08月01日。【發布單位】81502【發布文號】魯政發[1994]72號【發布日期】1994-06-28【生效日期】1994-08-01【失效日期】【所屬...
建立糧食風險基金制度,是保持糧食生產穩定發展,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加強巨觀調控的重要措施。現將《山東省地方糧食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九日 山東省地方糧食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山東省省級農業政策補貼和糧食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山東省地方法規。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山東省省級農業政策補貼和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加強領導,充分認識建立糧食風險基金制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務必抓好《糧食風險基金實施意見》的落實,做到用途明確、範圍清楚、資金到位,儘快將省級糧食風險基金真正建立起來;要根據《糧食風險基金實施意見》抓緊制定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細則;...
國務院國發[1999]11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又明確,中央對地方糧食風險基金補助,在合理確定補助基金技術的前提下,從1999年起,實行地方政府包幹辦法。實行包乾後各地節餘的糧食風險基金只能用於糧食方面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職責是:在中央政策指導下,制定本地區糧食風險基金的具體補貼範圍、補貼標準和補貼方式,以及具體監督管理辦法;應確保地方糧食風險基金及時足額籌集到位;按時撥付糧食風險基金;負責本地區糧食風險基金的...
(四)補貼資金的兌現。各地要在農發行設立“直補”農民糧食風險基金專戶,補貼資金通過鄉鎮財政所直接發放到種糧農民手中。目前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的具體實施辦法依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的通知》(魯政發〔2004〕21號...
山東省農業廳 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 山東省林業廳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17年10月16日 檔案全文 山東省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推進資金統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
山東省糧食局是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信訪、督查、接待、會務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的機構。起草全省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
落實糧食行政首長分級負責制,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1]28號)和省政府的貫徹實施意見,以及財政部《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雲南實際,現就我省進一步完善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辦法的有關事項...
《河南省糧食風險基金實施辦法》是河南省政府1995年11月2日發布的地方法規。檔案內容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糧食風險基金實施辦法》的通知 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糧食廳、物價局制定的《河南省糧食風險基金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
《山西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是一部山東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8年06月17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中文名 山西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 發布單位 80402 發布日期 ...
《廣州市糧食風險基金管理實施辦法》在1995.05.04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促進本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加強巨觀調控,穩定糧食市場,根據國務院批轉財政部等部門《糧食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
擬訂價格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重要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管理省級糧食風險基金;承擔全省價格評估、涉案涉紀涉稅財物等價格認定及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省定價目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