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1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02號發布 根據2004年7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修正)
- 頒布時間:2004年07月15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7月15日
- 頒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1999年1月1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02號發布 根據2004年7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修訂。
1999年1月1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02號發布 根據2004年7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修訂。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復墾工作,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修正)在2004.11.25由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修正)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4.11.25 實施時間 2004.11.25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9年6月19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2年8月1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2001年8月18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1年8月18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 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04年5月27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辦法(修正) 頒布時間 2004年11月25日 實施時間 2004年11月25日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第一條 為加強礦產資源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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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2004年修正本)》是山東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1999年1月1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02號發布 根據2004年7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修訂)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復墾工作,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
《山東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在1999.01.18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山東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 頒布時間 1999年01月18日 實施時間 1999年02月01日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民政府 目錄 1辦法全文 2修訂的辦法 辦法全文 播報 編輯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復墾工作,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根據《...
2003年7月25日經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 根據2004年11月25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地質環境,防治地質災害,保護公共財產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