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抓好全省森林防火能力建設重點工作的意見

2013年9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字〔2013〕120號印發《關於切實抓好全省森林防火能力建設重點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完善責任體系、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制度建設3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抓好全省森林防火能力建設重點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字〔2013〕120號
  • 印發時間:2013年9月17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3年9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切實抓好全省森林防火能力建設重點工作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抓好全省森林防火能力建設重點工作的意見
魯政辦字〔2013〕120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近年來,我省森林防火責任制進一步落實,宣傳教育逐步深入,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和裝備水平不斷加強,森林防火能力和森林火災撲救控制能力明顯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個別地方和部門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缺乏科學規劃,林區道路、水利、瞭望台、護林房、遠程視頻監控設備等資金投入不足;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存在漏洞,宣傳形式方法陳舊單一;對違法違規用火打擊不力,隨意用火引發的森林火災時有發生等。為切實抓好全省森林防火能力建設工作,重點解決關鍵問題,有效預防和積極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完善責任體系
(一)建立完善森林防火責任體系。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的森林防火責任,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各部門齊抓共管的格局。建立縣(市、區)、鄉(鎮)兩級政府部門、單位聯繫責任區制度,落實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責任追究和約談工作機制,健全“林有人看、火有人滅、責有人擔”的格線化管護體系。
(二)加大火案偵破力度,嚴格責任追究。理順省、市級森林公安的執法許可權,強化獨立執法職能。對森林火災案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依法依紀對有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三)創新宣傳形式,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林業部門要聯合宣傳部門編制森林防火宣傳方案,落實宣傳經費,開展專題宣傳活動。緊要時段,各級各類媒體要保持高密度、高強度的森林防火宣傳態勢,營造濃厚氛圍。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志願者隊伍,逐一進行登記造冊。各市、縣(市、區)要聯合高等院校、企業、旅行社等組建規模不少於300人的森林防火志願者隊伍,充分發揮其防火宣傳、預防火災等方面的作用。省政府森林防火與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要認真總結分析近年來發生的有較大影響的森林火災,編制宣傳警示片,在省級媒體播放。各市、縣(市、區)也要結合本地實際,至少編制1部宣傳警示片,在當地主要媒體播放。森林防火重點縣(市、區)要利用網際網路等現代手段,開設森林防火網站,並在相關網站設立森林防火專題視窗,與林區居民、旅行社進行有效互動,提升宣傳效果。
(四)探索推廣護林員管理新機制。在搞好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完善專業化護林員選聘、管理、使用機制。逐步實現以縣(市、區)為單位對護林員集中管理,實現護林員統一招聘、統一管理、統一裝備、統一待遇。落實護林員勞動保障制度,逐步增加其工資待遇。每年至少對護林員進行1次業務培訓。
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
(一)增加投入力度,加快林區道路、水源地建設。由有關設區市林業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對泰山、嶗山、崑嵛山、牙山、大澤山、魯山、蒙山、沂山、五蓮山、尼山等十大林區編制道路、水源地、林區墓地規劃,對林區墓地進行集中規範管理,逐步實施林區散墳平遷。有關市、縣(市、區)要根據規劃落實建設資金。
(二)繼續開展森林防火示範縣(市、區,林場)創建活動。加快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泰山等7個5萬畝以上國有林場重點區域水滅火管網建設,提升森林火災控制能力。全省76個森林防火重點縣(市、區)和50個1萬畝以上的山區國有林場,繼續開展森林防火示範縣(市、區,林場)創建活動,爭取每年有1/5以上單位完成創建工作。對示範單位要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一定獎勵,在項目安排上給予資金傾斜。同時,省政府森林防火與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將每年對各森林防火重點縣(市、區)能力建設基本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對2016年年底前未完成能力建設基本任務的單位,省政府森林防火與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要將其列為重點督查監管對象。
(三)加快航空護林站建設,落實培訓制度。加快省航空護林站、移動航站建設,不斷提升航空護林工作水平。每年定期進行培訓,對森林消防專業隊隊長、小組長等實施輪訓,逐步實現持證上崗。
(四)加強大型撲火機具物資儲備。依據有關規定和標準,省、各森林防火重點市和縣(市、區)都要儲備消防泡沫車、水罐車、串聯水泵、滅火水炮等大型森林防火撲火設備。
(五)強化通訊指揮系統建設。各級要加強通訊系統建設,配備火場通訊指揮車、保障車輛和圖像傳輸設備。省林業廳要會同有關部門科學規劃、抓好落實,確保滿足撲救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指揮調度需要。
三、加強制度建設
(一)完善制度和規章。結合實施國家《森林防火中長期規劃》,組織專家編制山東省森林防火能力建設規劃。各森林防火重點市和縣(市、區)根據全省規劃要求,制定本區域內的能力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541號)要求,對《山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167號)適時進行修訂。各市、縣(市、區)要根據各自實際,不斷完善地方森林防火管理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從嚴管火。
(二)在相關領域遴選專家,建立森林防火專家庫。省、市、縣(市、區)三級要從森林防火、氣象、林業、通訊、公安等領域遴選有經驗的專家,組建森林防火專家庫,統一建立檔案,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森林防火形勢,確保火災發生後第一時間對火場形勢綜合分析研判,制定最佳方案,為火災撲救提供決策依據。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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