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辦法》是山東省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辦法
- 性質:地方法規
- 實施地點:山東省
《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辦法》是山東省地方法規。
《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辦法》是山東省地方法規。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導向鮮明、科學規範、...
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最佳化事業單位人才成長環境,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工作,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
《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是山東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為全面準確評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依法履行職責、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制定的考核辦法。2023年5月26日訊息,山東...
17. 完善聘用契約內容。用人單位應根據《山東省事業單位聘用契約(範本)》的有關內容和單位實際情況,依法完善聘用契約的具體條款和內容,切實維護單位和工作人員雙方的合法權益。18. 合理確定聘用期限。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一般訂立3年至5年的聘用契約;對人員流動性強的崗位,可以訂立3年以下的聘用契約;對相對穩定的...
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院、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按照規定自主開展職稱評審。省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職稱直評辦法。第三十七條實行傑出貢獻人才表彰獎勵制度。對本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人才,頒發齊魯傑出人才獎,並按照有...
競聘上崗工作結束後,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山東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魯廳字〔2005〕43號)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同競聘上崗人員簽訂聘用契約,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聘期等內容,確立聘用關係,聘期一般為3年。縣級人力資源社...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的編制範圍內,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准的設崗方案,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職正式人員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實行契約管理。對分流人員要區別情況,採取多種方式進行妥善安置。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其正式聘用到崗的工作人員實施績效工資。縣級以上...
本辦法所稱專職消防隊,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組建的政府專職消防隊和企業事業單位組建的單位專職消防隊。本辦法所稱政府專職消防員包括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和消防文員。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是指在政府專職消防隊和補充到公安消防隊專職從事火災撲救、應急救援、火災預防等消防工作的非現役人員;消防文員,是指在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全面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集中採購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76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0〕62號檔案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魯政辦發〔2011〕12號),按照全覆蓋、建機制的要求,建立規範基本藥物採購...
《青海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暫行辦法》是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範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制定的檔案。2023年2月,青海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制定出台《青海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暫行辦法》。發布信息 2023年2月,青海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制定出台《青海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
案例24 法務部:吉林省“黨建公益崗”促進律師事務所黨建工作紮實開展 案例25 財政部實現考乾結合不斷完善競爭上崗工作 案例26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機關競爭上崗實現常態化 案例27 國土資源部推進事業單位崗位競聘遴選機制改革 案例28 國土資源部土地督察機構組建中競爭性選拔幹部的實踐探索 案例29 住建部中規院辦好“...
山東省出台《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補充幹部實行聘用制暫行規定》授權“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從全民所有制和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工人、非農業戶口的國家不包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及其他具有一定專長的人員中聘用幹部。”這裡實際上把招聘幹部和本單位工人聘乾混為一談。同時規定“聘用人員解聘、辭聘後,不...
第二十八條 本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定崗位,崗位管理和人員聘用的原則是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第二十九條 本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魯人社發〔2017〕45號)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條 本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事項按照國家、...
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契約,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係,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法規 山東省出台《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補充幹部實行聘用制暫行規定》授權“全民所有...
但是,事業單位的人事聘用改革還有一個大的背景,就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也就是說,應該先進行單位性質的評判,再考慮事業單位人員的管理,才具有實際意義。聘乾是一個歷史問題,與鄉鎮“招聘幹部”“競聘上崗”等不完全相同同,更不能等同於執行的“全員聘用制”。根據我手頭掌握的資料,以山東省為例,1988年0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