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中國小教師水平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山東省中國小教師水平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是由山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16年05月23日發布的地方性檔案。

基本條件,業績能力水平,其他條件,

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
(二)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教學行為規範,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無私奉獻,教書育人,注重身教,為人師表,以身作則。
(三)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具備從事教育教學的身心條件。
(四)掌握和運用普通文化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自覺運用教育新觀念和新理念,指導教育教學工作。
(五)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的教師資格,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六)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繼續教育等要求。

業績能力水平

(一)正高級教師
1.教書育人業績卓著
(1)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積極履行育人職責,能夠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將德育教育融入課堂教學,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引導學生養成良好行為習慣,形成健全人格。
(2)承擔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夠準確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幫助學生正確分析、認識成長過程中的問題,尊重學生差異,既注重學生群體成長,又關注每個學生的全面發展。
(3)積極參與社會教育活動,與社區和學生家長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能夠針對學生的教育成長、學校教育工作和社區教育發展等提出指導性意見或方案。
2.教學業務精湛
(1)能夠準確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
(2)備課認真、嚴謹,課堂教學目標明確,課程內容設計周密、完整,重點突出。
(3)課堂教學能夠駕馭自如,有創新點或新穎性,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受到學生普遍歡迎,得到同行認可。
(4)課堂教學效果突出,高質量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目標和任務,所教學科學生的學業水平普遍高於教育質量要求。
(5)根據學生成長規律、學科特點和教學要求,創造性地組織、指導開展課外實踐活動。
(6)在縣(市、區)或更大範圍內有較大影響,公認為教育教學領軍人物。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導和引領一定區域或本學科領域內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夠正確把握教育教學研究方向,及時發現並準確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積極開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論和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的縱深研究與總結創新,取得創造性成果,並廣泛運用於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示範和引領作用。
(2)任現職以來出版過或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過獨創性的教育教學研究著作或論文。
4.示範引領作用顯著
(1)在本學科領域享有較高知名度,為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2)具有很強的團隊精神,在教學團隊的成長和發展中發揮關鍵性作用,在指導、培養中青年骨幹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3)積極參與學校教學改革,在推動學校發展、促進學科建設和先進教育理念的推廣與普及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
(二)高級教師
1.教書育人業績顯著
(1)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積極履行育人職責,能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將德育教育融入課堂教學,引導學生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2)承擔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5年以上,引導形成良好班風學風,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尊重並關注學生差異,幫助學生正確分析、認識成長過程中的問題,關注每個學生的全面發展。
(3)與學生家長溝通良好,能夠對學生的教育成長提出指導性建議。
2.教學業務精通
(1)能夠準確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統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
(2)備課細緻、認真,課程教學目標明確,課程設計完整,內容細緻,重點突出。
(3)能夠自如駕馭課堂教學並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得到學生普遍認可。
(4)課堂教學效果突出,保質保量地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目標和任務,所教學科學生的學業水平高於教育質量要求。
(5)根據學生成長規律和學科教學需要,組織開展課外實踐活動。
(6)在本校或更大範圍內有較高知名度,為學校教育教學骨幹。
3.教研能力較強
(1)具有指導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夠發現並針對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我反思和評價;在教育理論、課程改革和教學方法研究等方面準確把握研究方向並取得顯著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能夠指導、組織和執行教學實踐、選修課程開設和開發並取得突出的成績。
(2)任現職以來出版過或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刊物上發表過與任教學科相關的具有較高水平的教育教學研究著作或論文。或具有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在本校以及更大範圍內推廣套用、示範學習。
4.指導培養教師成效明顯
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能夠在教學團隊中充分發揮骨幹作用,完成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任務,在指導、培養青年教師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三)一級教師
1.教書育人業績突出
(1)積極履行育人職責,能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將德育教育融入課堂教學,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2)承擔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3年以上,能夠與學生和學生家長進行有效交流,了解學生思想狀態,關注每個學生的全面發展,在班級管理工作中引導形成良好班風學風。
2.教學成績優良
(1)能夠準確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學科課程體系,掌握課程標準。
(2)備課認真,課程教學目標清晰,課程設計完整、重點明確。
(3)能夠使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育教學活動,較為熟練地使用教學語言和運用恰當的教學方法組織課堂教學,與學生產生良好互動和交流,課堂教學效果良好,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目標和任務,所教學科學生的學業水平普遍達到教育質量要求。
(4)積極協助組織開展學生課外實踐活動。
(5)在高水平教師指導下,參與教學實踐、選修課程開設和開發。一般應具有講授縣級以上公開課、示範課、優質課的經歷。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專業知識和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的發展潛力,能夠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並在高水平教師指導下對教育教學進行自我反思和評價。
(四)二、三級教師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將德育教育融入課堂教學,幫助學生進步。
2.協助做好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
3.能正確把握和使用教材,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備課認真,課程教學目標準確,課程設計合理。
4.能夠規範使用教學語言和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教學方法,與學生產生良好互動和交流,作業設計切合授課內容,能夠幫助學生掌握學科知識,教學效果較好,能夠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目標和任務,所教學科學生的學業水平達到教育質量要求。

其他條件

(一)正高級教師:應具有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在教學一線從事教學工作20年以上,並在高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5年以上。城鎮中國小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從事教學工作的經歷。
(二)高級教師:具備博士學位,在一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連續2年在教育教學一線從事教學工作;具備碩士、學士學位、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學歷,在一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5年以上;具備高等教育專科畢業學歷在國中或國小(幼稚園)從事教學工作,在教學一線從事教學工作15年以上,並在一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5年以上。城鎮中國小教師應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從事教學工作的經歷。
(三)一級教師: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2年以上,堅持在教育教學一線從事教學工作;具備學士學位或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學歷,或具備高等教育專科畢業學歷在國中或國小(幼稚園)從事教學工作,在二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連續3年在教育教學一線從事教學工作;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學歷在國小(幼稚園)從事教學工作,在二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連續3年在教育教學一線從事教學工作。
(四)二級教師:具備碩士學位;具備學士學位或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學歷,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具備高等教育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國中或國小(幼稚園)三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2年以上;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國小(幼稚園)三級教師崗位從事教學工作3年以上。
(五)三級教師:具備高等教育專科畢業學歷在國中、國小(幼稚園)從事教學工作,或者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學歷在國小(幼稚園)從事教學工作,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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