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信息
機構名稱:屯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下設機構
(3)工資福利股
主要
職責: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離退休工作。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
津貼、
補貼及離退休費、收入分配等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晉升工作。與檔案室共同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審核、計算工作。對應市局工資福利科、規劃統計科的工作。
(4)信訪仲裁股
主要職責:負責承辦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法律事務,辦理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行政複議和
行政訴訟案件,負責來信來訪工作,承辦上級部門轉來的信訪案件和省、市廳局的有關業務委託,受理投訴舉報、完善仲裁員、仲裁庭制度。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及機關勞動契約的簽證工作,負責信訪事項的受理、協調、交辦、轉送、督辦等工作,研究處理重要信訪案件和集體上訪事件;負責有關信訪信息的報送、統計等工作、指導開展人事、勞動爭議的預防工作。加強調解員隊伍建設。對應市局信訪仲裁科和政策法規科的工作。
(5)勞動監察股
主要職責:擬定全縣
勞動保障監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則和勞動保障監察年度計畫;制定勞動保障監察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負責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和培訓工作。對應市局勞動監察科和農民工工作科的工作。
(6)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支付;
負責編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的預決算,按時上報各類財務、統計報表;
負責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簽訂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定,並對其有關業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7)社會勞動保險事業所
(二)負責全縣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職工的失業保險金的摸底、核算、征繳及管理工作,確保下崗職工及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
(8)農村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一)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政策;
(二)負責對鄉鎮農保業務的指導、人員培訓和檢查考核;
(三)負責保險費的匯集和上繳;
(四)負責建立個人賬戶,辦理保險關係轉移、退保等手續;
(五)負責核算養老金待遇標準和撥付養老金;
(六)單位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
(9)工傷保險管理中心
(一)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徵收工傷保險費;
(二)核查用人單位的工資總額和職工人數,辦理工傷保險登記,並負責保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的記錄;
(三)進行工傷保險的調查、統計;
(四)按照規定管理工傷保險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規定核定工傷保險待遇;
(六)為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免費提供諮詢服務。
(10)失業保險所
(一)負責失業保險登記和失業保險費徵收;
(二)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統計和就業服務;
(三)按照規定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
(四)按照規定核定、發放失業保險金,落實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五)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
(六)為失業人員、用人單位和職工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七)國家和省規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