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屯溪區委、屯溪區人民政府《關於屯溪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設立屯溪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主管計畫生育工作的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屯溪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地區:屯溪區
- 職能:計生事業
- 類別:政府部門
職責調整
(二)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
(三)加強協調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
(四)加強計畫生育獎勵扶助,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口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制定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監督、檢查基層人口計畫的實施。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負責全區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五)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對年度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考核,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避孕藥具的綜合管理;
(七)負責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
(八)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母嬰保健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的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定;
(九)承辦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