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王國憲法是現行憲法。1962年12月16日頒布。包括序言和20章97條。迄今進行過3次修改。規定尼泊爾為印度教君主國,實行無黨派評議會制度,禁止成立任何政黨。國王是國家元首,享有立法、司法、行政、修改憲法、宣布緊急狀態等國家的一切權力。全國評議會是最高立法機構,由140名議員組成,其中28名由國王任命,其餘通過直接選舉產生,任期5年,議長由評議會選舉,國王任命。
國務會議為諮詢機構,成員包括首相、首席法官、全國評議會議長、政府大臣、陸軍總司令及國王指定人員,由國王召集並主持。大臣會議(內閣)行使行政權,首相由全國評議會選舉,國王任命,副首相和大臣由首相提名,國王任命。司法機構包括最高法院、地區法院和縣法院,最高法院的法官由國王任命,任期10年。此外,曾於1959年2月頒布一部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