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扶助項目

國家人事部2006年頒布的第16號檔案《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在校大學生可以通過農村或本部地區從事支農、

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滿兩年即可獲得國家有關研究生和公務員考試加分等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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