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管理辦法(試行)》在2005.06.03由國家旅遊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管理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05年06月03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7月03日
- 頒布單位:國家旅遊局
《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管理辦法(試行)》在2005.06.03由國家旅遊局頒布。
《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管理辦法(試行)》在2005.06.03由國家旅遊局頒布。經國家旅遊局局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7月3日起施行。國家旅遊局二○○五年六月三日第一條 為加強導遊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導遊人...
2005年又發布《修訂(導遊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及說明和《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管理辦法(試行)》。導遊法規對旅遊和導遊事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是旅遊法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導遊人員隊伍的建設和發展提供了直接的法律...
(一)初級導遊人員等級在第一次辦理導遊證時,自動獲得;(二)中級導遊人員等級需參加由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的考核或評審,等級證書按規定由國家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印製,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三)高級、特級導遊人員等級需參加...
國家對導遊人員實行等級考核制度。導遊人員等級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由國務院旅遊行政部門制定。第八條 導遊人員進行導遊活動時,應當佩戴導遊證。導遊證的有效期限為3年。導遊證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滿後繼續從事導遊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限...
導遊人員的等級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導遊人員的等級評定,由市旅遊局具體組織實施。第七條(執業原則和權益保護)導遊人員在執業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不得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不得...
第二條導遊執業的許可、管理、保障與激勵,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國家對導遊執業實行許可制度。從事導遊執業活動的人員,應當取得導遊人員資格證和導遊證。國家旅遊局建立導遊等級考核制度、導遊服務星級評價制度和全國旅遊監管服務信息系統,各級...
科目五(面試):由各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於2023年12月25日前組織完成。具體考試時間以准考證為準。成績查詢時間 2024年3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錄“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
旅行社導遊員的管理三、旅行社團體旅遊的接待管理四、旅行社散客旅遊的接待管理附表1導遊員記分辦法附表2 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管理辦法(試行) 第五章旅行社的財務管理第一節旅行社財務管理的業務內容一、現代企業制度下旅行社財務管理...
第十七條 市旅遊行政部門評選的“泰安市十強旅行社”,其聘用的專職導遊人員不得少於10人;市旅遊行政部門評選的“泰安市二十優旅行社”,其聘用的專職導遊人員不得少於5人。參評3A級及以上旅行社的,其聘用的專職導遊人員不得少於5人...
第三節 旅行社集團化的發展方向 第十一章 旅行社的信息化管理 節 旅行社的信息化管理概述 第二節 旅遊電子商務套用 第三節 旅遊網路行銷 附錄1 旅行社條例 附錄2 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 附錄3 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管理辦法(試行)
“旅行社和導遊服務公司應當每年組織其導遊人員進行培訓,培訓情況記入導遊人員檔案,並在年終將本年度開展導遊人員培訓情況報告旅遊主管部門。”十八、將第二十六條改為第二十五條,修改為:“實行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制度。省人民政府旅遊...
(四) 被吊銷導遊證的。第六條 導遊人員應當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職業技能,積極參加國家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的全國導遊人員等級考核。第七條 導遊人員進行導遊活動時,應當佩戴導遊證。導遊證的有效期限為3年。在有效期滿後導遊證...
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存取管理辦法 (2013年9月26日)三、導遊人員管理 導遊人員管理條例 (1999年5月14日)導遊人員管理實施辦法 (2005年6月3日修訂)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管理辦法(試行)(2005年6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人境管理...
一、導遊人員的概念 二、導遊人員證書 三、領隊人員與領隊證 第二節 導遊人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導遊人員的權利 二、導遊人員的義務 第三節 導遊人員的管理 一、導遊人員計分管理 二、導遊人員年審管理 三、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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