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五屆人大第一次會議第(2007)8號建議的答覆

您們提出的《關於及時兌現退耕還林補助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們對我市退耕還林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五屆人大第一次會議第(2007)8號建議的答覆
  • 時間:2005年
  • 城市:赤水市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答覆內容,發布時間,

答覆內容

任小芳、周中蘭等代表:
您們提出的《關於及時兌現退耕還林補助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們對我市退耕還林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2001--2005年上級下達我市退耕地造林計畫總計19.6萬畝,全市實際完成退耕地造林29.03萬畝,超計畫9.43萬畝。2006年省地未向我市下達退耕還林計畫,我市當年又實施退耕造竹4.22萬畝,我市超計畫實施面積達13.65萬畝。市委、政府專門多次通過省地向國家申請退耕還林計畫,但至今無明確答覆。大面積超計畫退耕給我市的兌現工作帶來極大困難。
一、計畫和完成情況
1、2001--2002年,上級下達退耕還林計畫(專指退耕地造林計畫,下同)共4萬畝,我市實際完成5.2萬畝,超計畫1.2萬畝。
2、2003年,上級下達退耕還林計畫5萬畝,由於紙漿項目原料林基地建設的需要,我市加大工作力度,當年實際完成11.84萬畝,加上2002年遺留面積,當年累計超計畫8.04萬畝。
3、2004年,國家對退耕還林工程實行重大的結構性調整,下達我市退耕還林計畫只為0.6萬畝,致2003年遺留面積仍餘7.44萬畝不能解決計畫問題,且2004年我市又完成退耕5.53萬畝當年累計超計畫近12.97萬畝。
4、2005年,上級為幫助解決我市超計畫問題,下達退耕還林計畫10萬畝,使我市超計畫面積減少到2.97萬畝。但當年我市又實際完成6.46萬畝。因此,到2005年底我市仍有9.43萬畝造竹不能列入退耕還林。
二、兌現情況
1、2001和2002兩年,均已按時足額兌現。
2、2003年,儘管超計畫面積達到了8.04萬畝,市政府為保護民眾的造竹積極性,順利推進紙漿原料林基地建設,採取向銀行和有關企業借款的辦法,對當年有計畫的部分和超計畫的部分,都按國家規定的補助標準全額兌現了錢糧補助,負債2300多萬元。
3、2004年,我市在兌現上面臨的情況是,列進計畫的面積需要兌現,雖未列進計畫,但上一年已經通過借款墊付的辦法啟動兌現的面積也不能停止兌現。因此,籌集資金就成了最大的困難,最後分成兩期兌現。第一期是2005年2月,第二期是2005年10月。兌現面積仍然是2001--2004年列進計畫的9.6萬畝和2003年遺留面積未列入計畫的7.4萬畝。2004年兌現時間有所延遲,但兌現標準未變,民眾應得補助總額未變。市政府負債累計已達3000多萬元。
4、2005年,上級下達我市10萬畝退耕指標,從計畫上看,已經解決了我市2003年遺留面積7.4萬畝,還可在2004年新實施面積中解決2.6萬畝。但從補助兌現上,則仍然無法解決延遲兌現的問題。原因是,按照我市與銀行和有關企業簽訂的借款契約的約定,退耕還林計畫到位後必須分期還款。即要用後來的到位補助指標去償還因提前兌現欠下的借款。因此,2005年的兌現仍然只能分為兩期進行。
5、國家自2004年起對退耕還林實行結構性重大調整以後,我市為全面完成紙漿項目原料林基地建設任務,確保項目投產後原料供給得到保障,仍然繼續大力推進造竹工程,積極發動民眾造竹。市政府制定的具體補助標準為:坡耕地造竹每畝70元,荒山造竹每畝50元。市政府承諾將努力向上爭取列入退耕還林計畫,如今後列進退耕還林,農戶退耕還林補助仍然享受。列不進退耕還林,農戶已領的補助也不退回。按照市政府的補助標準,2004年度實施的面積已經全額兌現。2005年、2006年實施的面積,現正在籌集資金準備兌現。市人民政府在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退耕還林計畫這一工作上仍然沒有放棄努力,一直在與省林業廳、省西開辦、省發改委聯繫,只要有希望,我們都將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同時,也請您們並通過您們向廣大農戶做好耐心的宣傳和解釋工作,保護好農戶造竹、護竹的積極性。我們相信,通過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們會克服兌現上遇到的暫時困難。

發布時間

赤水市林業局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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