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錯誤

對象錯誤是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侵害對象產生的錯誤認識。中國刑法理論中事實錯誤的一種,相當於西方刑法理論中的客體錯誤。主要特徵是:(1)行為人在實施故意犯罪的過程中,有明確而具體的犯罪對象。(2)行為人將另一對象誤認為是自己意圖侵害的對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象錯誤
  • 出處:《法學大辭典》
術語介紹
對象錯誤不排除故意犯罪的罪責,當行為人誤認的對象與其意圖侵害的對象屬於反映同一犯罪客體的對象時,行為人應負故意犯罪既遂的刑事責任。當行為人誤認的對象與其意圖侵害的對象不屬於同一性質,即不屬於同一犯罪客體的物質表現時,行為人應負故意犯罪未遂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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