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萊田徵稅閒人執事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萊田徵稅閒人執事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萊田徵稅閒人執事判
〈萊田舊不應稅,縣令有徵納。又客戶閒人,請移執事。〉
國家分出車,董諸田戶,斂我唐典,藝夫周舊。別農郊於沃塉,貫流傭於版圖,何疑於萊田之徵,而失於閒人之職。豈徘徊中曲,候周郎之顧;將疑後素,招子夏之詞。然乃疆名,既訓嗇業,須分上下,宜系井邱。有菑而佘,均其易歲;自門及野,化以同人。若未給於棠陰,或恐隨於蓬轉。惡夫外台徵稅,尚起異門;客戶請移,方徇常職。且禮有恆斂,豈宜據於故;人改執事,何必越於鄉?寘加於刑,便以愛羊廢禮;立案為限,知其為蛇畫足。必也政宏通變,人急遷移,稅錢或致於所收,州縣難辭於為擾。事未重詰,愚或痛諸,而執簡書,刑使不若。凶年人散,省其謂何?現在甄詳,方可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