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開展兩紗兩布來料加工業務的補充規定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開展兩紗兩布來料加工業務的補充規定》在1995.08.12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開展兩紗兩布來料加工業務的補充規定
  • 頒布時間:1995年08月12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8月12日
  • 頒布單位: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外經貿委(廳、局):
去年(1994年),為緩解國內紡織企業的原料緊缺問題,我部制訂並頒布了《關於開展兩紗兩布來料加工業務的暫行辦法》(〔1994〕外經貿政發第375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並根據該《暫行辦法》批准了一批兩紗兩布來料加工項目。按《暫行辦法》的規定,我部所批准的加工契約的執行期到1995年6月30日止。鑒於目前國內紡織原料緊缺的困難仍未緩解,為了繼續維持國內企業的正常生產和擴大出口創匯,經研究,特對有關問題補充規定如下:
一、有關外貿企業和紡織生產企業可繼續按《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與外商開展兩紗兩布來料加工業務。
二、為便於統籌管理,外貿企業與外商簽定的來料加工契約的執行期限應掌握在一年以內。
三、代理紡織生產企業與外商簽約的外貿公司應積極做好服務和協調工作,並監督和配合生產企業共同執行契約。
請各地外經貿主管部門按《暫行辦法》和該補充規定的有關要求,認真加強對當地兩紗兩布來料加工業務的管理,並每半年將契約的執行情況以書面材料報外經貿部(發展司、貿管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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