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區

對外貿易區

對外貿易區就是自由貿易區。 建立對外貿易區的主要目的是鼓勵美國公司開展出口貿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對外貿易區
  • 特點:廠商在區內有展覽商品的權利
  • 優惠政策:為美國出口商提供國產稅回扣
  • 建分區準則:分區一般建在製造廠內
概念,優惠政策,特點,基本方法,分區準則,審查標準程式,申請方式,對外貿易區,

概念

1991年10月美國對外貿易區管理局發布新條例, 對對外貿易區的通用準則、製造和加工活動的審查標準和程式,申請方式等做了具體的規定, 為對外貿易區的活動提供了新的法律框架。該條例於1991年11月正式實施。

優惠政策

⑴對外貿易區為美國出口商提供國產稅回扣或退稅的優惠
凡進入貿易區的貨物,經海關確認為出口商品, 出口商可以享受國產稅回和或退稅的待遇。一般來說,從對外貿易區出口的貨物有6類:
①通過對外貿易區轉口第3國的外國貨物;
②外國貨物在對外貿易區加工後,再轉口外國;
③外國貨物在對外貿易區與美國原材料或零件混合加工或組裝後,再出口;
④全部利用外國原材料在對外貿易區生產並出口的貨物;
⑤外國原材料與零件在對外貿易區內結合生產並出口的產品;
⑥通過對外貿易區聽美國貨物。
前5類貨物中的外國貨物或原材料,不管是保持原狀, 還是已經加工或增值都免徵關稅。聯邦貨物稅和州及地方的存貨稅,也不受配額限制。同時, 外商可利用區內的設施向其他國家和地區推銷商品, 也可以在區內對產品進行再加工以滿足市場的特殊需求。
第6類美國貨物進入對外貿易區,視同出口, 交按有關規定可退還已徵收的貨物中外國原材料或零件的關稅,並可申請退還進口貨物聯邦貨物稅。 出口商還可以把有缺陷的零部件運進對外貿易,然後把它銷毀,仍可視同出口而申請退稅。 由此可見,對外貿易區主要是通過減免、退還工業製品中外國零件或材料的關稅, 或聯邦貨物稅來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其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對外貿易區獲益最大的是技術密集型產品。 美國商會提倡通過對外貿易區進一步提高計算機、工具機、保健用品、通訊設備、汽車、航空、工藝設備等商品的競爭力。
⑵對外貿易區為出口商提供完善的設備
包括水陸空運輸設施、裝卸設施、儲存設施和生產加工設施。 對外貿易區還為出口商陳列展銷貨物。如果出口商認為對外貿易區不能滿足其特殊加工需要, 還可申請使用附屬貿易區。附屬貿易區是與對外貿易區分開的專業性貿易區, 通常供某出口商單獨使用,它配備了工業設備廠房等,以滿足某種特殊需要。
⑶對外貿易區提供良好服務,僅收取低廉的管理費用
美國國會認為,有關領導機構對對外貿易區進行管理和監督的目的, 是為了向使用者提供優質服務。例如, 對外貿易區管理局對使用區內設施規定統一的收費標準,不準經營者或管理者亂收費,以免損害使用者利益。
由於美國對外貿易區向出口商提供優惠的待遇,其業務得到迅速發展, 尤其是區內的裝配,加工製造業發展更快。 目前美國80%的製造商利用對外貿易區開展加工出口業務,對外貿易區已增加到180多個,遍及全美30多個州。 對外貿易區的發展,提高了美國的就業率,給外國轉口商和美國出口商帶來了實惠。 擬在美國擴展和開拓貿易銷路的外國出口商,可以把貨物運到美國對外貿易區無限期存貯, 等候美國
或鄰近國家出現有利行情。等待期間無須辦理報關手續,無須繳納關稅或捐稅, 也無須繳納保證金。
依法運到這些對外貿易區的貨物,可以貯存、出售、展覽、拆散、重新包裝, 合併,分散、揀選、分等,與外國或本國商品混合,或以其他方法處理或製造, 藉此得到的商品可以出口,也可以轉入海關。 外國貨物按照進入對外貿易區時的原樣或在對外貿易區加工後轉入美國海關時,必須存入關棧。 在處理或製造前處於特惠地位的進口消費品,將依照外國商品進入對外貿易區時的狀態評定關稅; 在加工前處於非特惠
地位的消費品,將依照其進入市場供消費用時的狀態評定關稅。

特點

對進入美國市場的外國商人來說, 對外貿易區的重要特點是他們可以把貨物運到市場的門口,有把握做到立刻交貨,並可避免在行情看跌後因裝運延誤而被取消訂單。
在區內混合使用國內和國外原料製造產品時, 不必把國內原料運往海外供製造之用,也不必付稅或保稅把外國原料運入美國。對這樣加工製造的外國貨物而言, 只有從對外貿易區移出並報關進入美國市場銷售的貨物中所含的外國貨品才需繳納關稅。
對外貿易區的另一個特點,是廠商在區內有展覽商品的權利。 區內的設備可用來舉行外國商品展覽會,無須保稅,展覽時間沒有限制, 也沒有必須運送出口或繳納關稅的規定。因此,區內貨物的貨主可以在貨物存貯的地方把貨物陳列出來, 設立自己的陳列室,或聯繫其他進口商在這區內所設立的永久展覽場裡陳列其貨品, 還可以出售存貨。
已送入海關的外國貨物, 如沒有以任何方式進行足以使它在美國關稅分類中起變化的處理及製造,可由貨主呈海關分區主任決定其納稅情況和結關。 貨物在對外貿易區內進行處理或製造,還可以節省開支。如抽乾水分,清理包裝,這樣取出的水分、 除去的污物、損壞的物品等就可免去納稅,減少費用。
如果把未裝配或拆卸後的家具、機器等運到對外貿易區裝配,就可以節省運費、 關稅和捐稅。除了標記或標籤外, 其他一切都合標準的商品可以在區內重加標記或標 簽,以符合進入美國市場的規定。 但容易使人誤解的重加標記或標籤工作不準在區內進行。

基本方法

如果某公司準備將對外貿易區設立在某個州內,經該州法律準許, 該公司可申請將對外貿易區建在進口港區內。合營公司有優先被核准建立對外貿易區的權利。 在申請中必須有對外貿易區服務需求方面的證明和對外貿易區的可行性計畫。
對外貿易區的周邊範圍為60海里。如果某個進口港區項目, 但申請者又繼續表示需要建立另一個對外貿易區以便於貿易服務。迄今為止, 美國已有310個指定的海關進口港,其中一半以上有對外貿易區的項目。

分區準則

當通用對外貿易區的公用場所不能滿足用戶的需要時, 準許建立分區作為通用區的附屬區。分區一般建在製造廠內。 建立分區的申請者要提供有重要公共利益的證據。

審查標準程式

審查對外貿易區活動的一般法規準則包括對是否具有公共利益的認定。 而對外貿易區管理局對製造活動進行審查的標準是:在認定將來和現在正在進行的製造活動具有公共利益之後再作出決定。該標準還用於對外貿易區活動監控, 以保證授權和預期目標的實現。

申請方式

申請者在提出建立對外貿易區或分區的申請是,需要5件證物的證明, 同時還應提供非常詳細的正當經濟理由。
從申請者提出正式申請之日起,在1年內須對其申請進行審查。
在審查現有對外貿易區和分區變化情況時, 負責進口的有關部門在沒有政策和產品問題的情況下,可以作出“快行道”決定, 這將有助於放寬那些旨在出口或沒有關稅轉化問題的新的製造活動。

對外貿易區

⑴紐約1號對外貿易區
位於美國紐約市以西的自由貿易區,面積2.23萬平方米。開始經營狀況不好,後來改為私人公司經辦,由於經營得當,很快發展起來。其業務範圍主要有轉口、 倉貯。區內允許對貨物加工處理、改裝、包裝、分類、標籤等。 進入區內的貨物一大半來自海運,一小半來自空運。
⑵紐奧良2號對外貿易區
位於美國南部的路易斯安娜州墨西哥灣密西西比河河口的自由貿易區, 由新奧奶港口主辦。占地7.7萬平方米,區內有倉庫和加工設施。有100多家公司的貨物通過該區轉口,最多的是日本的公司,其次是美國當地公司,再次是台灣、 韓國和香港 的公司。區內以轉口高價產品為大宗。
⑶聖弗朗西斯科3號和3A號對外貿易區
位於美國西部加利福尼亞州太平洋沿岸的自由貿易區, 由聖弗朗西斯科港口委員會主辦。對外貿易區設在聖弗朗西斯科港口停泊處的第19號碼頭和第23號碼頭, 占地2.1萬平方米,還設有一個專用附區。
⑷麥克艾林12號對外貿易區
位於德克薩斯州南部,緊靠墨西哥邊境,由麥克艾林貿易公司主辦。 工業用地16.2萬平方米,石油管從墨西哥油田取道該區伸進美國境內。利用此貿易區的國家和地區主要有日本、中國的台灣省、墨西哥、法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美國設定該貿易區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它與墨西哥交界、貿易往來頻繁的優勢發展貿易, 同時也發展加工製造業。麥克艾林與墨西哥境內一個城市僅有一線之隔。 美國允許美國的廠商在墨西哥這個城市製造商品並免稅運往國內,這就大大刺激了美國廠商的積極性。
⑸埃弗格萊茲港25號對外貿易區
位於美國佛羅里達半島的大西洋沿岸,由港務局專員局主辦。占地105.2公頃,區內設有倉庫33.2公頃。是以拉丁美洲為主的轉口市場。遠東及西歐出產的消費性民用產品、羅馬尼亞的窗玻璃、法國的菸草產品、奧地利和義大利的酒類、 葡萄牙的鞋類、韓國的輪胎等均利用該貿易區轉口。該區收費低廉, 對外商有較大的吸引力。
⑹邁阿密32號對外貿易區
位於佛羅里達半島南端的大西洋沿岸,邁阿密機場以西的自由貿易區, 屬迪友邁阿密對外貿易公司主辦。該區擁有5574平方米的貨倉和一個占地1.2萬平方米的展覽廣場。有約100個客商利用該區做拉丁美洲市場的轉口生意,產品以珠寶、 化妝品、電子產品、服裝為大宗。
⑺馬亞圭斯對外貿易區
位於加勒比海大安得列斯群島是的波多黎各島(美)西部的自由貿易區, 以經營製造業為主要業務。有16個國家在該區投資設廠,產品主要為藥品、服裝、棉布、 肉類及食品等。美國在該內投資不需繳納美國聯邦稅。 利潤內均可豁免90%的地方稅及國有稅、房地產稅、私人物業稅及市政稅,其後5年還可豁免75%, 其他許多稅項也可免交,是世界上給予投資者最優惠待遇的自由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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